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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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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年12月19日,财政部下发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以下简称"该办法"或"本办法"),该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笔者结合个人对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工作与研究经历,谈一下个人对该办法的看法。一、亮点之处1.充分体现了与现有法律体系的衔接该办法制定不仅考虑了上位法的《政府采购法》,还充分考虑了与《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衔接,其第二条第一款对于法律适用范  相似文献   

2.
冯君 《中国招标》2015,(12):31-32
《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一直是政府采购领域重要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但是从文字表述来看,二者关于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导致的废标,在处理上有所不同。《政府采购法》规定,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却开了口子,指出某些情形下,不需要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那么,针对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废标情形,究竟需不需要通知所有投标人?  相似文献   

3.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而在日常政府采购工作中,竞争性谈判也有着较为广泛的应用,但很多供应商区分不开两种采购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74号令”)、《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笔者浅谈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两种主要采购方式的几点区别。  相似文献   

4.
冯君 《中国招标》2017,(47):28-29
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用现金支票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投标单位带来的却是银行保函。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是否该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呢?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18号令,以下简称"18号令")的规定,这样的情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是可以拒收其投标文件的。  相似文献   

5.
某学校采购一批计算机,采购人指定国内某名牌(以下称为L牌),并规定了规格、型号和详细的配置参数。项目经报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审批后,下达给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集中采购,管理机构同时还规定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管理机构的审批意见和采购人提交的采购方案,政府采购中心编制了招标文件,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因不符合《政府采购法》以及财政部18号令关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三家以上的规定,故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  相似文献   

6.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取得货物、工程、服务所采用的具体方法。其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采购等方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行为,有效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医院必须掌握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适应条件和基本程序。  相似文献   

7.
沙霏  张虹 《中国招标》2009,(37):7-9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的,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  相似文献   

8.
政策·要闻     
《中国招标》2012,(44):35-36
财政部:对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征求意见由财政部起草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10月17日起至11月18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财政部官方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结合《政府采购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四种情形: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以下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以上、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  相似文献   

9.
在现行招标的法律环境下,“七号令”是国际招标的准则,关于招标和评标,“七号令”的规定严格而且细致。关于评标,“七号令”严格规范了评标的最低价法,即技术参数分为一般参数和关键参数。一般参数的偏离调整评标价格,而关键参数的偏离将导致废标,最终评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但是如果把这种方法简化,即简单的划定几条关键参数,而剩下的作为一般参数,再统一规定一般参数的调整办法。这样的评标办法不一定适应所有的招标项目。2001年,我公司受深圳市一家上市公司委托就其彩色液晶显示屏的生产设备进行全线招标,这个项目的投资总额…  相似文献   

10.
近日,某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一次道路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因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建筑施工单位不足三家而予废标。该中心在重新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项目采购时,违反政府采购法定程序,暴露了基层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有法不依问题。  相似文献   

11.
近日.某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一次道路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因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建筑施工单位不足三家而予废标。该中心在重新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项目采购时.违反政府采购法定程序.暴露了基层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有法不依问题。  相似文献   

12.
这里我们主要是明确招标不成功的处理方式,把握好废标要在法定之情形下作出。那么,所谓废标是指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由于投标供应商的不足法律规定数量,采购当事人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可能影响招标采购结果公正的,采购活动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进行的等情况,经过一定程序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对于已进行的招标予以废除,已确定中标人的,中标可宣布无效。笔者认为废标的作出要符合以下法定“四种情形”。  相似文献   

13.
邢晓丹 《中国招标》2009,(28):14-14
案例近日。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一个项目的时候,由于所有供应商的报价都高出了预算,不得已废标了。可是,让他们更加恼火的是,在这个项目二次招标即将结束的时候,又遭到了供应商的投诉。“不仅说我们二次招标的条件有倾向性,还说我们当时废标的时候就有‘猫腻’。”  相似文献   

14.
邵月娥 《中国招标》2017,(40):22-22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下简称"74号令")第二十七条作出了规定"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  相似文献   

15.
《中国招标》2012,(8):39-41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依据。然而时下,对招标文件工本费收与不收,行业内却存在着两种迥然不同的做法。有省市出台红头文件取消招标文件工本费、有省市发红头文件明确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收取额度。面对行业中对招标文件工本费收取迥然不同的态度,不禁让人疑问,招标文件工本费究竟是收还是不收?  相似文献   

16.
这里我们主要是明确招标不成功的处理方式,把握好废标要在法定之情形下作出。那么,所谓废标是指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由于投标供应商的不足法律规定数量,采购当事人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可能影响招标采购结果公正的,采购活动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进行的等情况,经过一定程序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对于已进行的招标予以废除,已确定中标人的,中标可宣布无效。笔认为废标的作出要符合以下法定“四种情形”。  相似文献   

17.
行业资讯     
财政部严格规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C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18~20号令),于2004年9月11日起实施。此次财政部公布的3个法规,严格规定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从各个方面加强了监管力度。办法严格强调了关于公告发布的规定,指出公开招标,必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TW格,格开邀请招标,应在指定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等要求。此外,关于政府采购中,评标办法、招标文件售价、延期规定、投标保证金、评标…  相似文献   

18.
招标大课堂     
《中国招标》2013,(10):27
问:技术标废标后,投标人不足三家,应怎么处理?答:该问题属于"有效标不足三家应重新招标的问题"。根据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相似文献   

19.
周松 《中国招标》2015,(12):7-9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标采购办法》)实施不到一年,财政部于2014年最后一天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竞争性磋商办法》),不仅两文件的同时发布表明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这一新生事物的特定用途。  相似文献   

20.
根据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或被定为废标的条件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应当当场予以拒绝,不得进入评标的条件,在实践中有时被称之为无效投标或当场废标的条件。第二类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的具体要求约定的废标,包括法定的废标条件,如投标价格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个别成本以及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这类废标条件都是需要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才能判定。为方便评标,一般只将第二类废标条件放在评标办法中,为了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第一类应当场拒绝的条件则应放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且应当场拒绝的条件要准确、清楚、完整,尽量减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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