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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林权是林改的一个核心概念,但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理论界表述差异亦很大。目前法律对林权的界定存在客体定义不严,主体划分单一,林权内容不明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林权改革的推进和林改理论研究产生了不利影响。在法律上,应将林权分为所有权和用益物权,并分别界定林权的客体。  相似文献   

2.
集体林权是指森林、林木、林地属于集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具有产权的一般特性。现行集体林权制度存在着诸多实际问题。完善的自主经营权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排他性占有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必须构筑集体林权配套改革的长效机制,完善集体林权保护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3.
抽样调查了福建省的10个县(市),对林农的林业经营风险状况、森林抵押贷款意愿、森林资源保险意愿、林业科技服务、林业中介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的需求进行定量分析。分析表明,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社会化服务需求或潜在需求总体旺盛,客观上要求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相似文献   

4.
陕西省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现状及制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中央陆续出台政策,探索以集体林权改革推动森林资源资产化,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林权抵押贷款的方式,逐步缓解“三农”发展的资金瓶颈。为了促进中央有关惠农、利民政策落到实处,本文结合陕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以经济林分布较为集中的安康市、商洛市、汉中市三市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情况为对象,在对相关政策法律适用、制度安排以及潜在风险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思考及建议。  相似文献   

5.
林权抵押贷款及其风险防范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效落实了“四权”,为林权证持有人提供了有效的抵押物,在这样的背景下,林权抵押贷款作为改善林业融资的一个金融创新产品在各地逐步推展开来并且形成了多种运作模式。但是由于林权所代表的森林资源资产具有不同于一般资产的特殊性,林权抵押贷款不仅具有一般抵押物的贷款风险,还具有其特有的风险。系统地防范和控制林权抵押贷款的金融风险,不仅需要金融机构提高贷款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而且更需要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及相关政策的支持。  相似文献   

6.
在产权明晰的前提下,林权流转是实现森林资源资产与市场要素有机结合,促进林业有序、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对林权流转的规定较少,实践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本研究通过对江西省铜鼓县林权流转模式的研究,通过进一步推演,得出一套全新的林地流转模式即交易所式的林权流转模式.林权的流出者通过申请建立销售及代理人账户,而后进行林权的流转由交易所代理直至交易的完成.本研究希望对林权流转模式的研究提供相应的参考.  相似文献   

7.
马振华  魏志宇 《大众商务》2010,(10):222-222
公益林林权的内涵应结合实证分析从现有立法的解释角度进行界定,针对南北两山公益林林权法律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从多角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8.
现行农村不动产抵押法律制度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涉农贷款的增长,从而影响了农村金融制度建设。现行法律规定,农户房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均可抵押,但亟需明确可行的法律规制。在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的政策导向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具有可行性,同时进行适当限制也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9.
公益林林权的内涵应结合实证分析从现有立法的解释角度进行界定,针对南北两山公益林林权法律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从多角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0.
陕西铜川林权抵押贷款情况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铜川市林权抵押贷款开展情况的调查,认为林权抵押贷款的价值评估、办理林权抵押高成本及林权抵押物的资产保障等问题制约林权贷款业务的深入开展,并借鉴国内好的经验和作法,提出应从加大制度创新、创新信贷模式、培育中介市场、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等,推动林权抵押贷款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梁玉  沈梦茹  方超 《西部金融》2022,(11):75-80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现代农村产权融资体系,对于新时期盘活农村资产、壮大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我国农村产权1改革演进逻辑入手,围绕农村产权融资押品种类,系统梳理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产权权能属性及法律规定,总结分析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模式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分类推进农村产权融资提出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12.
中国的集体林地所有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民事权利,这导致对集体林地所有权私法保护手段的缺失。为弥补公法手段保护该项所有权的不足,保证集体林权改革的进行和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完善集体林地所有权。对所有权的主体代表即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法人化的改造,使其成为可以行使各项所有权权能的主体;对该项所有权的各项权能进行完善,发挥集体林地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并利用消极权能进行该项权利的私法保护。  相似文献   

13.
余慧娟  江文书 《大众商务》2010,(1):284-284,287
中国的集体林地所有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民事权利,这导致对集体林地所有权私法保护手段的缺失。为弥补公法手段保护该项所有权的不足,保证集体林权改革的进行和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完善集体林地所有权。对所有权的主体代表即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法人化的改造,使其成为可以行使各项所有权权能的主体;对该项所有权的各项权能进行完善,发挥集体林地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并利用消极权能进行该项权利的私法保护。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国家整体经济建设得到显著提高,因而导致大量森力资源被开辟转为农田使用,我国曾是森林资源较为丰富的国家之一,但是由于人口数量的增加以及工农行业的大力发展,导致我国现阶段森林资源系统受到严重破坏,人均森力资源占有率不高。林下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集体林权产物,不同于传统的林农复合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退耕还林、增大农业效益、改善森林生态系统等作用。本文通过对林下经济特性、发展模式以及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影响,简要分析如何正确处理森林生态保护与林下资源利用,从而在保障森林生态资源不被破坏的前提下,进行高效益的林下经营活动,实现我国经济效益的最优化形态。  相似文献   

15.
江西林权制度改革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江西、福建、辽宁、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其核心是实行集体林木林地家庭承包,以法律的形式颁发林权证书,将集  相似文献   

16.
在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人们早已意识到森林资源的宝贵。我国虽然土地辽阔,具有一定的森林资源优势。但对于森林的过量砍伐与森林资源管理机制的不足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应切实提高对森林资源建设的认识,本文针对中国林业的现状进行了简述,并结合国家林业改革原则对森林资源的更新造林与资源保护提出几点措施。  相似文献   

17.
非公有制林权是建立在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基础之上的,权利人享有的对国有或集体森林、林地、林木的使用权以及通过承包等方式取得林地使用权后对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非公有制林业的迅速发展使完善该项林业的林权交易制度成为必要。非公有制林权交易在坚持自愿、公平的原则下进行,可以采取拍卖、协议转让、转租、转包和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同时,完善交易制度的相关制度建设,将有利于林权交易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18.
森林资源所具有的公共产品和外部经济性的特征使得森林资源的市场价格不反映实际价值,市场价格低于实际价值,致使森林资源市场供给不足。分析了征收森林生态税的理论依据,探讨了通过森林资源的税收补偿解决森林培育资金不足问题的途径,最后就森林生态税的税率设计、税收减免政策、税收归属问题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19.
从治理的视角看,当前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过程,也是集体林权结构逐步转变为私人林权结构的治理过程,其核心需要建立林权转移的治理结构及其治理机制。在私人治理的过程中,既包括有权迫使他人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认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集体林权协商转让的过程表明:缔约过程中一些极为重要的特性,需要我们关注制度环境、治理结构和行动主体间的互动关系,并进一步了解制度的约束作用和使动作用。  相似文献   

20.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被称为“第二次土地改革”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2003年在福建等省份试点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将在全国全力推进。此次改革的重点是从明晰产权人手,重塑林业微观经营主体,建立以林农为主体的微观市场经营主体,放活山林经营权,落实林业经营者对林木的处置权,确保林地经营者的收益权。具体做法是将集体林地均分到户(联户),实现“均山、均权、均利”和“耕者有其山”,以法律形式颁发林权证,对于中国广大农民来说,它具有类似当年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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