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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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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信息     
大中型国企改制可免三年所得税 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8部委联合下发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对改制企业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办法》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符合一定条件,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享受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相似文献   

2.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八大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859号文),对国有企业实行结构调整,使国企辅业走向社会、走向市场。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改革,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作者在工作实践中受到一些启示,提出在国企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资产评估中,要特别注意相关政策、三类资产的界定、产权界定、土地处置和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供业内人士借鉴参考。  相似文献   

3.
财企[2005]78号2005年5月17日近年来,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以下简称“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涉及的企业财务处理事项,按照我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2]313号)和《关于〈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的规定执行,较好地解决了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推动了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进一步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工作的开展,规范主辅分离改制分流过程中的财务行为,现…  相似文献   

4.
《中国工会财会》2005,(8):56-56
近年来,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以下简称“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涉及的企业财务处理事项,按照我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2]313号)和《关于〈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5.
劳社部发〔2003〕21号2003年7月31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切实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中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等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关于  相似文献   

6.
当前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不足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2年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相继下发了《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等文件,对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兴办经济实体安置本企业富余人  相似文献   

7.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国企)曾掀起四股重组浪潮。第一股浪潮是围绕着贯彻中央提出的抓大放小战略而兴起的。第二股浪潮是围绕着国务院八部委出台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而兴起的。第三股浪潮是为了尽快把企业做大做强而兴起的。第四股浪潮是在国有资产(以下简称国资)垄断行业,为打破垄断而兴起的。社会上对这四股重组浪潮一直是众说纷纭,褒贬不一。其中就几个方面的问题谈谈个人的看  相似文献   

8.
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的逐步推进以及国家对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式的逐步深化,特别是在大力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业分离、辅业改制的分流工作以来,需由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公司参与组织、审核、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越来越多.  相似文献   

9.
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调整产业结构,精干主业、搞活辅业的有效手段。它的实施进一步深化了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并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实体。随着石化集团资产重组、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工作的逐步深化,2004年,河南油田为加快改制分流工作,制订了《河南石油勘  相似文献   

10.
《中国工会财会》2004,(6):56-56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2003年12月31日公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为做好《办法》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重要性的认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实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手段。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  相似文献   

11.
《会计师》2016,(16)
本文分析国内有关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有关政策和相关法规以及铁路运输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相关规定后,对铁路运输企业这种大型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的资产处置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操作办法及建议。  相似文献   

12.
朱淑娜 《理财》2004,(8):40-41
随着国有煤炭企业全面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有煤炭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进程的加快,国有煤炭企业对不良资产采取何种处置办法和对策,已日益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可以说.国有煤炭企业的不良资产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企业深化改革、转机建制的一大障碍,甚至直接危及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相似文献   

13.
一、充分认识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精干主体,壮大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前提条件。过去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国有企业摊子铺得很大,经营范围很宽,但主业不突出,缺乏核心竞争力,结果是  相似文献   

14.
聚焦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日前由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公布,该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活动,将适用该办法。而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1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企业国有…  相似文献   

16.
《中国工会财会》2005,(12):53-5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企业国有…  相似文献   

17.
《中国工会财会》2005,(9):58-59
一、为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保障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所称“管理层”是指转让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直接或间接持有单位负责人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是指向管理层转让,或者向管理层直接或间接出资设立企业转让的行为。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已经建立或政府…  相似文献   

18.
政策法规     
《财会学习》2011,(12):5-5
国资委规范央企国有产权置换 国资委近日公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重点对央企内部包括国有单位之间、国有单位与实际控制企业之间的产权置换事项进行了规范。并规定央企之间、央企与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之间的产权置换,置换双方应为国有及国有绝对控股企业,许遵守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中央企业报国务院国资...  相似文献   

19.
某大型国有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为了实现突出主营、精干主业、盘活辅业的战略目标,避免与从事主业经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决定在2004年12月31日进行主辅业分离,将原来由集团公司控股的下属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转让给上市公司,双方签订《资  相似文献   

20.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国有产权交易办法》(省政府令163号)的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为此。各地都相继成立产权交易中心。以山东省为例,2003年就成立鲁信、鲁财两家产权交易中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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