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完善我国银行监管体系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金融业存在金融混业经营和金融分业经营两种不同的经营模式。混业经营是金融机构可以同时从事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业务。分业经营指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分开经营,经营这些业务的机构之间互不隶属,相互独立。  相似文献   

2.
《南方金融》2002,(10):55-59
正方一辨: 所谓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各自的业务领域内经营,不得超越业务范围.而混业经营则是指金融机构可以相互进入对方业务领域进行多样化经营.分业、混业之争,其实就是在多元化经营或专业化经营两种模式中的选择,模式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只是各国金融业发展在不同阶段下的具体选择.  相似文献   

3.
1.分业与混业的含义 严格说来,分业与混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分业和混业不仅指金融业内部自身,还包括金融业与工商业的融合问题,即金融机构与工商企业间是否可以相互渗透和融合,形成"产融结合"全能实体.而一般意义即狭义上的分业与混业则是一个金融业内部业务分工的概念,在我国一般指银行、证券(投资银行)、保险、信托等四大金融业务在同一机构内融合或分离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随着全球金融自由化和一体化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开始出现混业经营的新动向.混业经营模式是指同时经营商业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以及其它投资性金融业务的经营模式.  相似文献   

5.
穆菁 《上海财税》2001,(3):35-37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局限于自身经营业务的范围。金融业的分业经营是指限制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交叉,各类金融机构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经营业务。混业经营以德国为代表,商业银行可以经营证券和保险业务;分业经营以1999年以前的美国以及日本为代表,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分别由不同的金融机构经营。  相似文献   

6.
与分业经营相比,混业经营的优势在于能为客户提供较为全面的服务,能沟通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联系,将各种金融业务进行有效的组合,从而大大降低成本,发挥规模经济和多元化经济的优势。混业经营是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一)对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认识分业经营通常指法律规定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相分离,或商业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及其他具有投资性质的金融业务相分离的经营体制。  相似文献   

7.
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所谓混业(合业)经营制度,又称综合化业务制度,以德国全能银行制度为典型代表.在该制度安排下,金融业务没有明显的界分,银行可以提供包括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多项业务在内的全方位金融服务,一国(地区)的金融组织体系主要由全能金融机构组成.根据法律及制度,我国实行的是金融分业经营管理制度.但随着加入WTO,更多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开展业务活动,这将对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管理制度造成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8.
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时期的金融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静 《金融与经济》2004,(10):44-45
中国已出现了从事混业经营的多种形式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业务合作和渗透在不断增强;外资混业经营金融机构正逐步进入我国金融市场。我国金融业正处于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过渡时期。“三会一银”金融监管体制难免部分监管职能交叉;难以对混业经营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监管;妨碍金融业务创新。应当抓紧完善监管联席会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主监管制度,对混业经营实行功能监管。近期内在“三会一银”之上建立统一监管机构是不现实的。赋予银监会履行过渡期内对混业经营的临时监管职能,有利于避免对混业经营的监管重复或监管真空,提高监管效率。  相似文献   

9.
中国入世意味着中国金融业必须逐步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中国承诺在入世后的两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办理中国企业的人民币业务,五年内取消一切限制,可以经营所有人民币业务.这一切都给中国金融业带来严峻挑战何谓"混业经营"?金融界至今对其概念界定尚未定论,但在框架性的概念上基本达成共识.狭义的"混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除了经营储蓄、信贷业务外还经营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广义上的"混业经营",还包括其持有非金融公司的股份等.  相似文献   

10.
我国金融业推行混业经营的战略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邱火发 《新金融》2001,(2):15-17
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亦称金融全能制、混合制,是指银行不仅可以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如存、贷、汇等,还可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交易、兼并与收购、保险代理等,通俗地说就是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租赁等全方位金融业务于一身.这种模式主要优点在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增强竞争力,实现规模效益.中国即将成为WTO成员国并逐步开放金融市场,外资金融机构将凭借其混业经营的优势对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模式形成强大的冲击,使我们面临极为不利的处境.要改变这种状况,唯一的出路就是在国务院、人民银行的领导下,按照合规、有序的原则,着手进行业务自由化改革,尽快地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混业经营及由此产生的能够提供金融"一揽子"服务的金融集团,是中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1.
到目前为止,对“混业经营”的确切含义并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各国在法律上,也都没有使用含义不清的“混业经营”概念。之前,我国禁止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投资、业务交叉,是由于我国金融监管能力较弱,金融机构一度开展的“混业经营”,曾给我国金融系统带来巨大的损失。  相似文献   

12.
随着全球金融自由化和一体化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开始出现混业经营的新动向。混业经营模式是指同时经营商业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以及其它投资性金融业务的经营模式。其核心是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融合。根据这种融合的范围以及程度的不  相似文献   

13.
(1)在加强专业经营和风险能力控制的基础上,强化国内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能力,塑造和培育我国的全能型金融控股集团,集团对金融子公司的经营进行战略协调,对业务进行管理,,因而金融控股集团在整体上可视为全能型银行,实行金融混业经营,为广大客户提供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全方位金融业务.  相似文献   

14.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状与展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银行业在各国都是受到严格管制的行业,一直以来,是否放松对银行混业经营限制的问题饱受争议.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具备多元化特征,涉足了多种业务,但仍缺乏创新动力,徘徊在较低层次上,需要在多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未来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发展方向是资产证券化业务、银行综合理财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  相似文献   

15.
经济全球化赋予金融安全和金融效率新的含义,更有效的金融混业体制是大势所趋。在20世纪的最后10年,美、英、日等主要发达国家均放弃了对金融分业经营的严格规定,允许金融机构对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实行混业经营。综观世界各国的混业发展道路与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以金融控股公司为载体的混业经营体制得到后起混业经营国家的普遍青睐。  相似文献   

16.
蔡才河 《浙江金融》2004,(1):15-17,21
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或综合化发展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我国金融业如何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体系和<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和<信托法>等金融法律框架规范下,最大限度地寻求各金融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和全方位的业务相互渗透,不仅是当前我国各类金融机构应对外资金融机构的挑战、提高自身业务竞争能力的内在要求,也是为了将来在法律许可的混业经营管理条件下的模式选择进行有益的实践和有效的经验积累,并最终实现我国金融业从"分业"到"混业"的平稳过渡.  相似文献   

17.
目前,混业经营已成为世界金融业发展趋势。混业经营作为一种发展模式,对于增强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推进世界性金融融合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金融混业经营是指银行、保险、证券各业跨业交叉经营,无分业限制,或在有一定限制下以某种方式达成实际上的金融各业交叉经营。银行业混业经营是金融综合经营的一个重要部分,主要是指银行业突破传统的业务范围,开展保险、证券等行业的相关业务,实现银行、  相似文献   

18.
我国金融业重组模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金融业重组就是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发展.金融业混业经营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模式,即在银行内部设置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二是银行母子公司模式,即商业银行对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控股,直接以子公司的方式进行业务渗透和扩张;三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即在相关的金融机构之上建立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对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子公司控股实现业务渗透,各子公司相对独立运作,但在诸如风险管理和投资决策等方面以控股公司为中心.从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状来看,我国目前仍不具备发展全能银行模式和银行母子公司模式这两种混业经营所需要的金融监管能力、完善的资本市场和市场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19.
按照WTO下的<金融服务贸易协定>,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5年的过渡期即将结束,我国金融业于今年年底就将全面的开放,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国民待遇原则,外资金融机构在服务地域和服务对象上,已与中资金融机构没有什么区别.我国现阶段对银行业实行的是较为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所谓分业经营,就是指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信托业等各自经营与自身职能相应的金融服务,禁止金融机构开展超越自身职能范围之外的经营活动.但是,金融市场开放以后,进军的外资金融机构大都采取混业经营的模式.所谓混业经营,就是指同一机构可以经营不同性质的业务,法律对各种机构的营业范围不做明确限定.这些外资机构必将会在保险,银行以及信托业抢占中国市场,必将会对我国金融机构造成挑战与竞争,由此也带来了我国金融机构转向混业经营模式的说法.  相似文献   

20.
WTO后中国金融业开始混业经营的时代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2001年12月11日,历经15年的艰辛谈判之后,中国正式加入WTO.从此,中国金融开放被规定了时间表和加速度,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的时代已经到来.到2006年,随着5年过渡期的结束,从事混业经营的外资金融机构将全面进入我国的金融领域,他们凭借其在信息共享、全面服务、融资便利等方面的优势,势必会对从事单一金融业务的我国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造成极大的冲击和压力.面对临近的金融业激烈的竞争局面,中国金融业要想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就必须进行制度上的创新,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开始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时代.本文通过对金融经营模式的国内外历史考察,分析了金融混业经营的推动力,参照国外模式,从我国实际出发,提出了我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政策建议,对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后的经营战略选择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