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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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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嵩誉 《特区经济》2008,(10):177-179
建立农地使用权交易制度,是我国农地交易现状所面临的必然选择。构建农地使用权交易制度是对农地使用权交易行为予以规范和管理,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地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本文从程序到实体,从纠纷发生到予以救济,进行了详实的分析和阐述,以期能对农地使用权交易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相似文献   

3.
《老区建设》2014,(23):5-5
农业部4日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视频会议,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充分认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切实把《意见》贯彻好落实好。会议上透露,截至2014年6月底,全国农村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3.8亿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8.8%。  相似文献   

4.
文章从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定义、必然性与可行性、影响因素及实现途径三方面对农地适度规模经营进行论述,力图实现笔者的两个动机:一是对于传统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定义尝试更准确的描述;二是整合并优化迄今为止国内方面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5.
建立农地金融制度有助于解决我国农村地区缺乏抵押品、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难题,对健全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该文在分析比较国内外农地金融制度的基础上,探讨我国农地金融制度建设的可行性和现实约束,最后对我国农地金融制度的构建提出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6.
李嵩誉 《特区经济》2008,(12):242-244
本文首先科学地剖析了农地使用权交易制度具有广泛的理论基础,然后指出农地使用权交易制度的立法价值取向应从公平向效率倾斜,建立物权式的农地使用权交易模式,旨在为我国农地使用权交易制度的培育、建立提供方向性的借鉴。  相似文献   

7.
一般认为,所谓农地金融是指以农地作为信用担保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贷款而获得的资金融通,其实质是发挥土地的财产功能,扩展土地的使用价值,使土地从一般的农业生产功能发展到作为农民可抵押的固定资产功能,并使其进入流通领域,以扩大社会资金的来源。农地金融制度的显著特征在于债权可靠,较为安全。这是由土地的特点决定的:其一,土地位置固定,不能移动,具有永久性;其二,土地具有自偿性,土地信用通常并不影响债务人对土地的使用,可以通过对土地的经  相似文献   

8.
农地确权是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农地确权理论上是能促进农地流转的,从而实现农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农地确权真的能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吗?构建"产权界定、产权实施和制度环境"的制度效力分析框架,基于农地确权制度和农地产权制度的效力生成逻辑得出,确权颁证后农地产权制度安排的有效性对农地流转的适度规模效应产生决定性影响,并探究制度效力生成的现实约束以及抑制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原因.因此,农地确权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需要创新农地确权方式、搭建农地流转平台激活农地市场、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农业信息技术专门人才队伍、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9.
农地金融制度的组织结构创新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通过对国外典型土地金融制度的创立背景、组织结构和主要经营业务的研究,分析出其可借鉴的经验及应用到我国时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我国实际,得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金融体系的构建设想.提出利用现有体系,由农业发展银行承担土地抵押贷款业务,由分布广泛而深入的农村信用社承担土地流转业务.二者相互配合,综合经营,共同促进我国农村生活和生产方式的转变.  相似文献   

10.
为了应对农业发展危机,日本开展了一系列农地制度改革。自1945年自耕农制度确立以来,日本先后经历了土地权利移动规制、促进土地所有权转移、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依靠"农业经营体"推进规模经营和加快农地集约利用5个发展阶段。伴随着农地制度改革,日本不断修订完善相关法律,并创新设立了一系列农业政策。这些改革措施对于促进中国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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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制度中最基础性的制度安排,从根本上制约着农业经济的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对现阶段黑龙江省农地制度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现阶段黑龙江省农地制度的合理性及缺陷.为完善黑龙江省农地制度,促进农民增收应做好以下三点:在不发达地区应继续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发展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宏观环境的改善.  相似文献   

12.
农地制度改革的一种选择——新型永佃权制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敏 《改革与战略》2007,23(8):22-24
本文对农地制度改革的一种选择——新型永佃权制进行了思考。从创设新型永佃权的现实基础及可行性、创设新型永佃权的积极意义、新型永佃权制度的设计方案和新型永佃权可能产生的弊端及对策控制四个方面对新型永佃权进行了探讨和思考,认为新型永佃权制是农地制度改革的一种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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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范围过宽.土地征用权被滥用。我国现行农地征用制度是从计划经济时期延续下来的。改革开放后,面临耕地大量占用的严峻形势,为了更好地运用行政手段协调城乡用地关系,保护耕地,国家逐步从法律上将农地统征制度巩固下来。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正式确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后,农地征用制度与土地用途管制相结合,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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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促进土地使用权合理、有序流转,有利于促进农业与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更好地适应农村城市化的需要和解决"三农"问题,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与农村的竞争力,稳定农村土地经营权,实现农地资源的有效配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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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市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村人口和富余劳力大批向城镇、向二三产业转移。面对农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坚持从宁波实际出发,在稳定土地家庭承包权长期不变的基础上,统一认识,出台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积极推进农业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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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的历程表明,农地规模经营能够加快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增加农民收入和农业产出。中国目前亦处在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时刻,因此,适度推进规模经营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值得注意的是,在推动规模经营的过程中必须切实保护好农民的权益,做到在尊重农民土地权益的基础上,适度推动农地的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当前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急需创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则再次强调了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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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物权的功能和效力还不够强大,由此造成我国农地产权的不稳定,从而影响了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稳定农民对于土地的权利势在必行.稳定地权的两种主要方式--土地私有化和永佃制都存在较大的缺陷.而在对土地承包权改造基础上建立的农地持有权是稳定地权的可行路径.农地持有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农地持有权可以从根本上稳定农民对土地的权利,解决当前在农村土地利用中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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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地流转背景下,积极稳妥推进以农地使用权抵押为特征的农地金融制度势在必行。本文探讨了当前构建农地金融制度的必要性,提出了农地金融制度的组织体系与机构选择初步设计方案,即近期比较可行的办法是选择农村信用社作为开展农地金融业务的信用机构,待条件成熟时组建土地银行或土地金融公司;中长期目标模式是"固定两头,转换职能",即应以国家政权为依托,利用现代信用制度这一人类文明成果,以银行为载体,在最上层构建适合农业特殊需要的宏观信用制度安排,在最下层逐步形成一个与农民具有亲和力的金融组织;成立国家农地抵押贷款委员会,负责国家农地抵押贷款系统的管理,其常设机构是设在财政部的国家农地抵押贷款局;设立国家土地银行、私人股份土地银行和农地金融中介组织。论文还论述了农地金融制度创新需要的相关配套条件以及需要深入研究的关键问题与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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