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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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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裴予峰 《现代商贸工业》2010,22(19):302-304
无论是回归前还是回归后,随着中国内地与澳门地区经济合作的加强,经济纠纷也不断增多。又因为澳门与内地的法律差异很大,就澳门与内地之间产生的民商事纠纷而言,在目前的情况下,仲裁的方式的确具有诉讼、调解所不可比拟的优点。因而,分析内地与澳门间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执行方面的现状,不断完善区际司法协助的规范,对于澳门和内地经贸关系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仲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裁决公正和有效的执行,近年来我国有关仲裁的论述不少,但涉及中国仲裁裁决在外国承认和执行的研究不多,本文通过对外国法院典型案例分析,揭示了我国仲裁裁决在外国执行时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重点分析了外国法院对《纽约公约》的解释和适用。  相似文献   

3.
国际商事仲裁是解决国际经济贸易纠纷的重要手段,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是仲裁制度得以实施的重要保障。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商事仲裁裁决制度的框架已基本形成,但细节尚需完善。为此我国应该明确外国仲裁机构在我国内地作出的仲裁裁决的国籍,对社会公共利益作出限定解释,删去人民法院报告制度,以使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商事仲裁裁决制度更为完善。  相似文献   

4.
美国承认执行ICSID仲裁裁决的国内法依据包括《解决投资争端公约法案》和《外国主权豁免法案》。依据美国目前的相关司法实践,ICSID仲裁裁决胜诉方应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提出承认执行申请,向被告送达传票和诉状是必经程序。美国在ICSID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上是适用限制豁免原则的。用于商业活动的他国财产在一定情形下不得享受豁免。我国投资者去美国寻求ICSID仲裁裁决的承认执行应确保符合上述要求。作为《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缔约国,我国政府应明确表明履行公约项下义务的立场,尽快指定承认执行ICSID仲裁裁决的主管法院或机构,明确相关程序规则,完善有关国家豁免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涉外消费争议仲裁制度的运行模式大体上与国内消费争议仲裁制度的运行模式是一致的,只是在某些方面有其特别之处,但必须明确的是涉外消费争议不需要另外设立一个仲裁机构,在消委会内设立的消费争议仲裁机构可以受理小额涉外消费争议案件。涉外消费争议仲裁的法律适用有其特殊性,程序上常常会涉及到域外送达、取证,并且仲裁裁决很有可能需要到外国进行承认和执行。本文对此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6.
仲裁也称公断,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意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第三者即仲裁人或公断人审理,由其依据法律或公平原则作出裁决,并约定自觉履行该裁决所确定的义务的一种制度①。目前,仲裁已发展成为现代国际社会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一种通行制度,世界各国几乎都制定有本国仲...  相似文献   

7.
国际商事仲裁因具有异国执行、平等中立、一裁终局等特点,在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中所起的作用备受瞩目,随着中韩贸易的不断发展,相互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尤为重要。为顺应《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修订内容,符合国际仲裁制度标准,2016年韩国新《仲裁法》正式实施。据此,正确理解与适用韩国对于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规定有助于尽快解决双方涉及的国际商事纠纷,提高"一带一路"建设争端解决效率。  相似文献   

8.
对仲裁的司法监督是中国仲裁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制定之前,仲裁的司法监督的主要表现于两种方式:一、对中国非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如不服裁决有权在法定时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对已经仲裁裁决的案件重新审理并判决;二、对中国涉外仲裁机构和非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对强制执行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同审查原则进行审查,并作出驳回异议申请或不予执行的司法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行之后,中国仲裁制度发生了整体性的改革。在仲裁司法监督方面,废除了对国内非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重新起诉的“一裁两审”制度,实行统一的“一裁终局、制,在保留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异议审查制度的同时,又新设立了对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司法审查制度和对仲裁裁决申请撤销的司法审查制度。新的仲裁司法审查制度仍然保留了以国内非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和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采取不同审查标准的特点。对此,国内一些学者和仲裁界人士提出了批评意见。因题目所限,本文将不涉及这方面的讨论。本文仅就撤销涉外仲裁裁决司法监督的理论和实践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9.
陈琳 《现代商贸工业》2010,22(15):295-297
公共政策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主要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有关,即当事人请求一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的仲裁裁决过程中,如果一国法院认为,承认与执行该仲裁裁决有悖于执行地所在国家的公共政策,则可以此为理由拒绝承认与执行该外国仲裁裁决,起到的是"兜底防线"的角色。由于各国社会背景和文化因素等条件的影响,很难对其作出明确的定义。以Parsons & Whittemore v. RAKTA案为出发点,对公共政策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作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0.
吴琼 《国际市场》2004,(12):70-71
作为从事国际贸易的中国企业,熟知和运用国际商事仲裁一般知识不仅可以提高争议解决的效率,而且可以充分利用国际商事仲裁本身所具有的高度的意思自治性、法律适用的可选择性.“一裁终局”的迅捷性和裁决执行的有效性等优势,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的权益。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意见》与《横琴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规则》的施行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意味着临时仲裁制度开始在我国自贸试验区得到落实。当前我国临时仲裁制度面临以下困境:仲裁协议的“三个特定”构成要件规定不明确,适用主体范围具有局限性;临时仲裁裁决和机构裁决之间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衔接体系,仲裁庭的自主权也容易受到司法的过度干预。这些困境背后的主要原因在于:其一,历史原因导致我国临时仲裁的观念落后,进而带来立法上的滞后;其二,由于未找到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相应的制度定位而引发相互竞争和排斥。为了突破困境,首先,通过渐进修法和释法确立临时仲裁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确立其合法性基础;其次,完善临时仲裁制度的具体规则,主要应明确“三个特定”构成要件的具体要求,明确仲裁庭的法定权限,保障仲裁庭的自主性;最后,推动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的有机结合和错位发展,确保临时仲裁制度在施行中可以充分彰显其制度特色。  相似文献   

12.
本文通过对美国新泽西联邦上诉法院撤销联邦地方法院承认和执行CIETAC所做仲裁裁决的判决的介绍,分析美国法院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运用《1958年联合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并就该案涉及的仲裁协议有效性与仲裁管辖关系、异议和弃权的认定做了简要评析。  相似文献   

13.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交流及经济活动日趋频繁,跨国纠纷也逐渐增多。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跨国经济纠纷的有效手段之一,将越来越受重视。笔者认为未来的国际商事仲裁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一、对国际商事仲裁司法监督的弱化趋势联合国在1958年通过的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简称《纽约公约》),为各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确立了可操作的标准,但《纽约公约》所规定的许多条款的内涵仍可以作出诸多不同的解释,这给各国承认和执行他国仲裁裁决仍然留下了不少灵活性,使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近…  相似文献   

14.
在一国两制四法域下,中国区际商事仲裁裁决的认可与执行问题则日益突出。该文通过比较,探讨了中国区际商事仲裁及其裁决的界定、裁决的法域归属划分标准及其司法审查范围等问题。并主张在中国区际仲裁裁决的认可与执行中,取消互惠原则,严格限制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使用;最后,针对中国区际仲裁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5.
我国加入WTO之后,仲裁将成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本文对国内外民商事仲裁若干制度进行了比较,指出现代仲裁是法定的在公权监督下的私权救济制度,仲裁协议是其法律基石,仲裁程度既有法定规则也有自治规则,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仲裁效力受法律保护。通过与外国仲裁制度的比较,阐述了我国仲裁制度需要完善的方面。  相似文献   

16.
夏锦春 《商》2014,(44):223-223
重新仲裁制度是撤销仲裁裁决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给予仲裁庭弥补程序瑕疵的机会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重新仲裁制度规定体现在《仲裁法》第61条,但该法条非常简略和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因此针对重新仲裁制度出现的相关几个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相似文献   

17.
实践中,国际商事仲裁裁量权行使的得当与否将关乎仲裁作为解决商事争议方式的地位以及仲裁裁决的权威与公正。文章试分析国际商事仲裁裁量权的特殊性,以个人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的经验、通过实证论及个人对如何行使国际商事仲裁裁量权的认识,期望对我国仲裁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现行机构仲裁浓重的行政色彩偏离仲裁机构本身之属性,其设立和管理上的行政色彩不利于我国仲裁事业在国际上的竞争。而作为另一种仲裁形式的临时仲裁被现行法排斥,这种立法模式使得我国与外国在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时不对等。基于改善投资环境、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完善仲裁制度、保护当事人利益、解决仲裁形式单一化的需要,我国亟需建构临时仲裁制度。建构临时仲裁制度应该在思想观念上转变且体现仲裁的非国内化;重新定义仲裁协议规范;确立临时仲裁员制度并适时建立仲裁协会;承认现有社会团体组织之临时仲裁权。以上尝试可在仲裁机构必要协助下完成。  相似文献   

19.
王中 《中国市场》2008,(31):36-37
网上仲裁的主要障碍不是技术障碍而是法律障碍,主要存在于机构的合法性、证据的真实性等法律问题。通过立法确认网上仲裁的合法性,通过完善网上身份确认、原件证据展示、裁决确认等确保真实性,通过网上直播等具体措施保障网上仲裁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20.
世界各国通过立法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监督。其价值内涵,一方面是保证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另一方面是对于当事人公正审判请求权的救济。而为了实现当事人对公正审判的要求,有必要对法院的司法审查程序加以规范,使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有法可依,避免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从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出发,探讨我国涉外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的完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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