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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特产税(以前称农林特产税),1983年3月以前,基本上是并入农业税一起征收,是农业税的组成部分。1983年3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后,开始按照产品的实际收入单独计算征收。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将原农林特产税与原工商税中的农林牧水产品税合并,改为农业特产税。农业特产税税源零星分散,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多年来,为了发挥农业特产税调节作用,确保财政收入,各地农税征收机关对农业特产税的征收采取了很多办法和措施。有的对农民生产的农业特产采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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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税负加重和重复计征的问题1农特税农特税,是农业特产农业税的简称。它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向一切从事农业特产生产取得农业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为了合理调节农林渔特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负,促进林农生产全面发展,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随后,同年3月2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农业特产税征收具体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于《规定》与《通知》本身不统一甚至存在一些矛盾,如《规定》不但重申规范了农业特产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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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在1994年1月24日第143号令“国务院关于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特产税的规定”第二条:“国家依照本规定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农业特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农业特产税”。国营林场生产包括原木、小径木新材等林产品,符合(规定》第三条:“对下列农业特产品收入征收农业特产税”七项中的第(四)项:“林木收入包括原木、原竹、生漆、天然橡胶、天然树脂、木本油料等林木收入”。地方国营林场是纳税人,吉林省人民政府1994年7月23日第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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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农业税有新规定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最新规定。规定下列农业特产品收入须征收农业特产税:(一)烟叶收入,包括晾晒烟、烤烟收入;(二)园艺收入,包括水果、干果、毛茶、蚕茧、药材、果用瓜、花卉、经济林苗木等园艺收入;(三)水产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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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特产税自1983年底实施以来,已近20年的历史,经历了开征、加重、减轻、取消四个阶段。一、开征。1983年11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开始征收历史上第一次的农林特产税。其目的是为了“平衡农村各种作物的税收负担,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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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涉农税收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思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的涉农税收主要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以及屠宰税,其中,农业税收以农业总收益(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园艺作物等生产收入)为课税对象,实行逐级核定的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并以直接征收粮食为主,所以,人们习惯上称之为“公粮”,1958年6月,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96次会议通过,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农业税条例》;农业特产税曾经属于农业税的一部分,1983年,国务院明确和统一了农林特产品收入的征税范围和一般使用的税率,开始对农林特产品单独征税,1994年我国的税制改革取消了产品税,将原产品税中的有关农林特产税目合并到农业特产税,扩大了原农林特产税的征收范围,现在包括农、林、牧、渔等农业特产品;牧业税是国家对牧业区半牧业区从事牧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就牧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其具体的征收办法由各自治区和有关省份自行决定;屠宰税则是以屠宰应税牲畜的行为为征税对象,由地方进行征收和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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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税负加重和重复计征的问题 1.农特税 农特税,是农业特产农业税的简称.它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向一切从事农业特产生产取得农业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为了合理调节农林渔特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负,促进林农生产全面发展,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者单位:中国国营林场开发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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