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相互制保险公司与股份制保险公司作为两种有效的保险组织形式,具有各自的制度优势。相互制保险公司以保单持有人作为公司的治理主体,将公司所有权人与公司客户或债权人合二为一,形成了有别于股份制公司的治理模式,具有化解利益冲突、降低道德风险、解决逆向选择、处理不完全合同等机制。互助是保单持有人参与公司治理的行动基础,分红是保单持有人参与公司治理的行动激励。有效率的保险市场应当是相互制与股份制共存的均衡市场。  相似文献   

2.
许栩 《上海保险》2012,(1):19-21
相互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业特有的组织形式,是由所有参加保险的人共同参与的保险法人组织,目的是为各保单持有人提供低成本的保险产品,并非追逐利润。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大多采用这一形式,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相似文献   

3.
保险公司治理的特殊性研究——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了保险公司治理的特殊性,指出保单持有人、人力资本所有者、保险监管者是保险公司治理的特殊利益相关者。并对股份制保险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合作保险组织的治理结构和特点做了比较研究。最后是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相互制保险公司治理主体存在三种结构,以保单持有人为主体的单维主体结构是公司治理主体多维结构转化的目标。由于公司治理主体结构不同,在不同主体结构下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公司治理主体权利配置,应当有利于对于利益冲突的制衡,以最大化保单持有人利益为核心原则,同时考虑权利配置与保险合同、主体身份、运营资本、公司经营风险之间的关系。相互制保险公司主体权利以所有权为核心,其他权利都是所有权的派生。投票表决权和分配权是公司治理主体权力配置的核心内容。保险公司治理主体的权利是通过内部治理环境实现,同时需要外部制度、监管环境的支持。  相似文献   

5.
保险公司采用集团化经营,能够产生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降低交易成本。在保险集团快速发展的同时,只有保单持有人福利同步增加,保单持有人的满足感不断增强,保险业发展的需求基础才能不断稳固。目前,国内研究保险集团经营对保单持有人福利影响的文献较少,尚未开展保单持有人福利测算方法的研究。本文尝试采用西方经济学中的消费者剩余理论,初步测算了保险集团经营导致的保单持有人福利的变化情况。  相似文献   

6.
保险公司破产是保险行业资源优化配置、提升整体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但保险公司破产将对众多保单持有人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基于风险收益匹配理论,应予优先保护保单持有人权益。保险公司破产程序划分为破产前置程序和司法破产程序,保单持有人权益保护机制的构建也应以此为界分。在破产前置程序中,保单持有人权益保护间接表现为恢复问题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应构建层层递进的监管体系,设置保险保障基金的提前参与程序。在司法破产程序中,着力于完善"保单转让"、"保单救济"和"优先清偿"规则。  相似文献   

7.
分红保险是世界各国寿险公司规避利率风险,保证自身稳健经营的有效手段。相对于传统保证型的寿险保单,分红保单向保单持有人提供的是非保证的保险利益,红利的分配还会影响保险公司的负债水平、投资策略以及偿付能力。为了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和保证保险公司的持续经营,各国保险监管机构都非常重视对分红保险的监管,除了将保险监管的重点集中在分红产品的红利演示、分红基金的红利分配、分红基金的信息披露、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和分红基金的负债确认等方面外,对不同的红利分配方式形成了不同的监管模式。  相似文献   

8.
根据保险合同的不同,法律对保单持有人的权利,有着不同的规定;将保单持有人视为消费者,混淆了保单持有人与普通消费者的本质区别,弱化了保单持有人的价值,忽视了保单持有人应有的权利;保单持有人是保险公司运营资本的提供者,分担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分享了保险公司的经营利润,具有参与保险公司治理的资格;保单持有人参与股份保险公司治理具有现实可能性和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相互制是一种新的保险组织形式。目前,仅有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采取这种组织形式。该公司自成立以来稳健经营,发展态势总体良好,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功。  相似文献   

10.
保险保障基金素来有"保单持有人的最后安全网"之称。世界上很多国家或地区,都已建立了保险保障基金制度。所谓保险保障基金就是按照《保险法》的要求,由保险公司在经营业务过程中,按照当年自留保费的一定比例提取,交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在保险公司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下,用于向保单持有人或者保单受让公司等提供保障的法定基金。简单地说, 就是当保险公司破产或被撤销, 如果其有效资产无法全额履行其  相似文献   

11.
闫海  栾鸾 《上海保险》2012,(3):28-31
保险产业中企业组织形式的变化范围或许是所有产业中最广的,相互保险公司为保险业特有的公司组织形式。相互保险制度由早期的海上保险发展而来,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第85条规定,两方或两方以上彼此同意互相承保海上损失,称为相互保险。一般推论,相互保险社乃相互保险组织中最早的形态,嗣后依相互公司的组织规定成立的,为相互保险公司;依合作社章程组织经营的,为保险合作社。相互保险公司是唯一公司形式的相互保险组织,也是当前世界保险市场上的主流组织形式之一,在全球保险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12.
相互保险公司是所有参加保险的人为自己办理保险而合作成立的法人组织。它是保险业特有的公司组织形态,也是相互制保险组织中最主要的组织形式。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股东,投保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作为法人的组成人员(会员),以向公司交纳保险费,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付的形式,从事相互保险活动。也就是说,公司会员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统一体。  相似文献   

13.
辜晓丹 《时代金融》2014,(14):252-253
相互保险是国外普遍存在的一种保险组织形式,但在我国保险法中并未对其进行规定,也缺乏相关理论研究。目前,国内一些学者提出了将"相互保险公司"引入中国的建议。本文对其利弊进行了分析与总结。  相似文献   

14.
卢新景  齐跃 《金卡工程》2010,14(3):179-179
分红保险是快速发展的新型险种,分红保险合同中有诸多法律问题需要研究,本文主要研究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或保单持有共同分享保险公司惊讶利润的合理比例及保险公司不合理分红时如何进行法律规制,并探讨投保人或保单持有人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公司分红的权利的法律性质。  相似文献   

15.
贾晶 《保险研究》2015,(4):115-123
我国《企业破产法》和《保险法》等原则性规定保险公司可以进行破产重整,但一些重要的具体问题概无明确规则可言。保护保单持有人合法权益是保险公司破产重整的重要内容,应在法律制度中规定信息披露等有关要求,明确保单持有人的实体权益,优化程序设计,并发挥保险保障基金的专业优势。  相似文献   

16.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分配方式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保险产品。其最大的特点在于,投保人除了可以得到传统保险业务所规定的保险责任外,还可以享受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即每一个保单年度都可参与保险公司的投资和经营成  相似文献   

17.
汪祖杰 《中国金融》1998,(10):30-31
汇率波动对保险业的影响汇率变动对保险业经营活动的影响,从最终的结果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保险企业在国外的服务业务和公司业务的影响;二是对本国保险公司与外国在本国开展业务的保险公司之间的市场竞争力的影响。如果一国保险公司海外保单持有人交付的保险费指定...  相似文献   

18.
我国保险保障基金给予各家保险公司保单持有人同一程度的保障,这可能会激励投保人放松对保险公司的审查以及保险公司间不顾风险的价格竞争。本文通过的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博弈模型,展示这种补偿方式如何会带来道德风险,并提出我国保险保障基金补偿方式的设计应当基于保险公司的风险,同时要加快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保险信用评级体系的建设。  相似文献   

19.
一、建立红利精算师制度有利于分红保险的监管 在英国、美国以及其他许多国家,保证红利分配的公平、客观是红利精算师的重要职责之一。红利精算师需要在考虑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后对分红基金盈余分配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提出相关建议,公司董事会考虑红利精算师提供的意见后作出盈余分配决策。红利精算师负责对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做出解释,代表监管机构来维护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在保险公司内部扮演监督人和咨询人的角色。  相似文献   

20.
《税收征纳》2005,(11):2-3
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现对保险公司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