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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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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道路运输》2010,(7):27-27
我是一名长期从事基层运管工作的执法人员,按照《道路运输条例》中有关规定,营业性运输和非营业性运输车辆应由交通运输部门根据车方提交的申请和经营性质来界定,并为其办理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目前我们在运输管理过程发现有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  相似文献   

2.
最近,华蓥市天池工商所受理了一起修车投诉案,涉案维修企业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虽经工商部门协调,事情得以妥善处理,但该案的处理却令人深思。首先,从事货运的车主进入道路运输行业,虽有法律意识,却不清楚维修厂的主管部门是谁,说明对自己所处的行业还比较生疏。其次,工商的无照处理和运管的非法经营处理,未形成双管齐下的力量。道路运输市场非法经营的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仅凭运管机构之力有很大的局限性,需要工商、公安、质检、税务等部门的配合协作。目前,这些部门之间缺乏衔接,未形成合力。由于沟通少,导致信息失灵.影响了查处效果。此外,维修厂无证经营,  相似文献   

3.
《中国道路运输》2011,(11):37-37
根据相关规定,危货企业许可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管机构许可核发,普通货物、专用运输、大件货物运输由县级运管机构许可。现有一企业已取得危货三类运输、普通货运经营范围,欲增加专用运输经营范围。是应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中的经营范围涉及道路危货运输的,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管机构许可核发,还是按照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在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增加“道路货运”?  相似文献   

4.
《中国道路运输》2007,(9):41-41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们对符合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条件的申请人予以行政许可,在上报市运管处核查时,市运管处以我们未举行听证而不予核查,亦不向省局上报对经营许可证统一编号。我们认为不需要听证,一是法规尚未规定许可驾培经营需要听证,二是申请人及相关利害人没有申请听证。[第一段]  相似文献   

5.
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是运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在新时期,《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给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带来很多变化。笔者认为.当前运管部门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安全管理:1.严格年度审验.加强车辆技术性能管理。在年度审验中,除对经营户的资质和经营行为审查外.还要严格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有无私自改装行为.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是否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危货车辆技术性能检测是否达到一级(项次和主要项次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等等。  相似文献   

6.
过去在运输行业流传着一句顺口溜:“运管运管,办证收费,查车罚款,其他不管”。就是在运管队伍中,也有一种倾向,认为道路运输安全是公安交警的事,与运管机构关系不大。针对这种现象,乌鲁木齐市运管总站不断加强对运管人员和运输企业责任人的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不只是公安部门的事,更是运管机构的事。总站自觉转变观念,重新定位运管机构的主要职能,即:严把道路运输市场准人关,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监督检查企业经营行为、  相似文献   

7.
《中国道路运输》2007,(3):37-37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是一名基层运管人员,最近在参加运管人员业务培训时遇到这样一个问题: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提供企业章程文本,而该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指出,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白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工商管理部门认为,  相似文献   

8.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运管机构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可以予以暂扣。这为运管机构加强行业管理、实施行政强制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对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但是,采取暂扣车辆措施以及后续处理不当,也容易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执法风险问题,影响交通运输窗口形象,因此,采取暂扣车辆措施应当注意三个问题。  相似文献   

9.
非法营运车辆是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俗称黑车。目前,河南省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有非法营运的出租汽车近百辆、客运三轮车上千辆,不仅扰乱了正常运输市场秩序,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而且带来许多不安全和不稳定因素。虽然,运管机构一直没有停止治理非法营运车,但非法营运车总是禁而不止、打而不绝。究其非法营运车产生的原因和治理的困难,提出治理的对策。  相似文献   

10.
《中国道路运输》2007,(2):41-41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们在某县经营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并负责给用户送气上门。该县运管机构以违反《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由,暂扣了我们运送钢瓶的车辆,下发了处罚通知书。对于该运管机构的执法行为,我认为欠妥,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1.
《中国道路运输》2006,(10):39-39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一辆从事客运经营的旅游客车,车辆出厂时厂家设计有18个座位,经营者为了能减少各种相关费用,擅自拆掉了2个座位。该车以核定的16个座位在车辆入户及年审中蒙混过关后,经营者又将2个座位装上,恢复原状从事经营活动。请问,运管机构能否以其”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事实,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实施行政处罚,或是交由车辆管理部门处理?请答复为盼。  相似文献   

12.
两年前,《道路运输条例》在历经十数年坎坷和千呼万唤中出台,在行政许可、市场监管和行政处罚等方面制定了相关重要制度,为全国十余万运管人员、数千万从业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经营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同时,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精神,交通部陆续出台了五个配套规章和一些配套的政策性文件,各省已经或开始修订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现在,道路运输行业法制环境越来越好,各级运管机构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能力越来越强,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运输供给能力稳步提高,实施《道路运输条例》所带来的行业变革和发展,我们有目共睹。 《道路运输条例》的出台来之不易,更需要我们严格贯彻执行并加倍珍惜爱护,这是我们全行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期待通过这期专题,回顾《道路运输条例》实施后的行业变化,激发全行业的热情,促进运管人员和从业人员重新学习、系统思考《道路运输条例》及行业重要制度,审视并改进在贯彻执行行业法规中的不足,按照交通部党组的要求,做一个负责任的行业,做一个负责任的行业管理部门,促进道路运输和谐发展。[编者按]  相似文献   

13.
《中国道路运输》2006,(11):41-41
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规定,申请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客运经营者在提交相关材料后,申请村级班线客运。但是,通村的道路未经国家验收,且路况较差,安全运营无法保障,运管机构不敢作出行政许可,但也因此违背了《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县级以上运管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的原则,也不符合现在提倡发展村级班线客运的精神要求。请问,通村客运在作出行政许可时是否要考虑道路因素?究竟在什么样的路况下才能作出许可?  相似文献   

14.
《中国道路运输》2007,(1):38-38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们在换发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发现交通部《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524号)中有关经营许可证上加盖核发机关“许可专用章”的规定与《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九条及《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2004年第10号令)第十九条有关经营许可证上加盖核发机关印章的规定相矛盾。  相似文献   

15.
目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建立了上自交通部.下至乡镇运管站的道路运政管理体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道路运政管理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问题。道路运政管理部门担负着“引导行业发展,规范运输市场”的职责,其管理机制必须适应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要求。历次  相似文献   

16.
《中国道路运输》2008,(2):43-43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持道路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但有些经营者为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而直接到工商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请问,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否为取得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出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请答复。  相似文献   

17.
近一段时间,部分一线运政执法人员经常来电、来信咨询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年审能否给予行政处罚?如果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是否正确?也有道路运输经营者向法制部门投诉个别运政执法人员涉嫌滥用职权,质疑运管机构以逾期未年审为由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但没有法定的处罚依据,损害其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中国道路运输》2010,(5):35-35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出《关于做好道路运输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做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的换发工作。  相似文献   

19.
《中国道路运输》2009,(1):42-42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收费许可证要进行一年一度的年审,按照我们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年审时要按收取运管费的3‰~5‰缴纳年审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运管费要全额上缴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然后再上缴省财政厅。运管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也由省财政厅下拨到县财政局,再拨入我们运管所,因此我们基层运管所没有专门资金来源支付年审费。请问,向基层运管所收取收费许可证年审费合适吗?  相似文献   

20.
《中国道路运输》2011,(4):35-35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业户在经营许可证届满前未提出延续申请,大多数业户都是届满超期和严重超期,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采取各种方式,比如:批评、警告,也无济于事。所以,我们想借贵刊给我们提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是否可以通过行政处罚手段对其实施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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