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最近,华蓥市天池工商所受理了一起修车投诉案,涉案维修企业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虽经工商部门协调,事情得以妥善处理,但该案的处理却令人深思。首先,从事货运的车主进入道路运输行业,虽有法律意识,却不清楚维修厂的主管部门是谁,说明对自己所处的行业还比较生疏。其次,工商的无照处理和运管的非法经营处理,未形成双管齐下的力量。道路运输市场非法经营的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仅凭运管机构之力有很大的局限性,需要工商、公安、质检、税务等部门的配合协作。目前,这些部门之间缺乏衔接,未形成合力。由于沟通少,导致信息失灵.影响了查处效果。此外,维修厂无证经营, 相似文献
3.
4.
5.
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是运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在新时期,《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给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带来很多变化。笔者认为.当前运管部门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安全管理:1.严格年度审验.加强车辆技术性能管理。在年度审验中,除对经营户的资质和经营行为审查外.还要严格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有无私自改装行为.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是否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危货车辆技术性能检测是否达到一级(项次和主要项次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等等。 相似文献
6.
过去在运输行业流传着一句顺口溜:“运管运管,办证收费,查车罚款,其他不管”。就是在运管队伍中,也有一种倾向,认为道路运输安全是公安交警的事,与运管机构关系不大。针对这种现象,乌鲁木齐市运管总站不断加强对运管人员和运输企业责任人的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不只是公安部门的事,更是运管机构的事。总站自觉转变观念,重新定位运管机构的主要职能,即:严把道路运输市场准人关,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监督检查企业经营行为、 相似文献
7.
8.
9.
10.
11.
12.
《中国道路运输》2006,(8):4-7
两年前,《道路运输条例》在历经十数年坎坷和千呼万唤中出台,在行政许可、市场监管和行政处罚等方面制定了相关重要制度,为全国十余万运管人员、数千万从业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经营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同时,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精神,交通部陆续出台了五个配套规章和一些配套的政策性文件,各省已经或开始修订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现在,道路运输行业法制环境越来越好,各级运管机构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能力越来越强,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运输供给能力稳步提高,实施《道路运输条例》所带来的行业变革和发展,我们有目共睹。
《道路运输条例》的出台来之不易,更需要我们严格贯彻执行并加倍珍惜爱护,这是我们全行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期待通过这期专题,回顾《道路运输条例》实施后的行业变化,激发全行业的热情,促进运管人员和从业人员重新学习、系统思考《道路运输条例》及行业重要制度,审视并改进在贯彻执行行业法规中的不足,按照交通部党组的要求,做一个负责任的行业,做一个负责任的行业管理部门,促进道路运输和谐发展。[编者按] 相似文献
13.
14.
15.
目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建立了上自交通部.下至乡镇运管站的道路运政管理体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道路运政管理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问题。道路运政管理部门担负着“引导行业发展,规范运输市场”的职责,其管理机制必须适应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要求。历次 相似文献
16.
17.
近一段时间,部分一线运政执法人员经常来电、来信咨询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年审能否给予行政处罚?如果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是否正确?也有道路运输经营者向法制部门投诉个别运政执法人员涉嫌滥用职权,质疑运管机构以逾期未年审为由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但没有法定的处罚依据,损害其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