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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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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顾莉 《现代经济》2007,6(12):29-30
股权分置是我国上市公司独特的制度安排,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股权分置逐渐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障碍之一。本文在简单介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基础上,分析了不同股权所有人对现金股利的偏好;通过对样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后现金股利发放的比较,分析股改后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变化。  相似文献   

2.
本文以2006年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所有上市公司为样本数据,运用统计学工具,通过相关性分析和logistic回归分析等方法,尝试研究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揭示研究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红之间的内在联系,预测股改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红的趋势。  相似文献   

3.
本文以2006年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所有上市公司为样本数据,运用统计学工具,通过相关性分析和logistic回归分析等方法,尝试研究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揭示研究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红之间的内在联系,预测股改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红的趋势.  相似文献   

4.
本文以2006年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所有上市公司为样本数据,运用统计学工具.通过相关性分析和logistic回归分析等方法,尝试研究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揭示研究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红之间的内在联系,预测股改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红的趋势.  相似文献   

5.
股权分置改革后,中国上市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意愿不断增强,但现金股利发放差异较大。有些上市公司发放少额现金股利,而有些上市公司却进行高额派现分红。聚焦于终极股东特征对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并考察董事会特征在终极股东特征与现金股利政策之间的调节作用。实证研究表明:(1)现金流权与现金股利政策负相关,并在一度程度上呈现U型非线性曲线关系;控制权与现金股利政策显著正相关;两权分离度与现金股利政策显著正相关。这表明现金股利政策既是终极股东掏空的工具,也是掩饰掏空的面具。(2)第二大股东至第十大股东股权制衡很难制衡终极股东隐蔽的掏空行为。(3)两职合一能够增强终极股东特征对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4)董事会独立性显著减弱终极股东特征对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研究结论能够为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研究提供新证据。  相似文献   

6.
本文以双重委托代理理论为依托,以2002年~2006年沪深两市所有的现金股利分配事件为样本,通过建立一系列假设并进行实证分析,发现我国上市公司中的确存在以高派现为手段的大股东掏空行为。此外,本文在回归分析中引入虚拟变量,对股改前后的现金股利政策进行对比分析,发现股权分置改革对大股东通过高派现来掏空上市公司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相似文献   

7.
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与股权结构、股权制衡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代理理论的角度,结合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的实证分析方法,考察了2002~2004年间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股权制衡对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主要得到如下研究结论:现金股利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正相关,与流通股比例负相关;第二大股东在对待现金股利的态度上,具有两面性;第二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度的提高,可以制约第一大股东的“利益输送”效应。  相似文献   

8.
股权分置时代,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最基本的特征是股权高度集中,并且居于多数地位的国家股,法人股不可流通,可以流通的只占少数的社会公众股。流动性的不一致导致两类股份股东利益基础的不一致,由此为根源,引发了公司治理的一系列缺陷,诸如委托代理问题的恶化、控投大股东控制、内部人控制严重、经理人激励约束机制弱化等。因此,股权分置是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诸多缺陷的症结所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随着原非流通股的逐步流通,原非流通股东有着较强的变现欲望。加之股权分置改革的主流对价是送股,因而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已开始并逐步向分散化发展。本文意在研究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在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变化及其对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本文基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制度背景,通过建立Probit及Tobit模型,考察了股权分置制度变迁和管理层股权激励对公司现金股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股权分置改革显著提高了上市公司现金股利的分配倾向和分配力度。进一步研究发现,股权分置改革一方面缓解了无股权激励公司中的股利分配不足,另一方面矫正了股权激励公司中的高股利分配。上述研究发现,对于研究国有公司股权激励效应具有重要意义,也为从制度层面研究股利分配提供了一个有益视角。  相似文献   

10.
采用我国沪深1014家上市公司2006-2009年共4年的财务及相关数据,基于IOS的视角研究了股权结构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股权集中度越高,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率越高;股权集中度一定时,IOS高的公司能够比IOS低的公司容忍更低的现金股利支付;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支付概率和支付水平越高;当上市公司存在制衡股东时,控股股东的机会主义行为受到一定的约束,IOS低的公司比IOS高的公司有更高的现金股利支付。  相似文献   

11.
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股利政策状况是关注热点.通过研究总结和分析深沪两市国有上市公司近十年股权结构特征和股利分配政策特点,结果显示:股权结构方面,股权分置改革后国有股比例下降,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普遍较低,股权集中度有所下降但幅度较小,股权制衡度有所提高但总体仍然较低;股利政策方面,不分红现象普遍存在,现金股利是最主要的分配方式,股利支付总体水平不稳定,股利分配缺乏连续性.  相似文献   

12.
该文以A股为例对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在股权结构、股价和投资收益上的利益不对称进行了分析,得到了在股权分置下流通股股东承担了与其收益不对称的风险,为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提供了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3.
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是我国证券市场长期以来的顽疾,不仅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还会阻碍整个国家金融证券市场的发展。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的大股东侵占行为出现新的特征。本文对此进行梳理和归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如何加强证券市场监管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股权分置是我国股市历史形成的特殊情况,在股权分置情况下,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有时是相同的,有时是对立的,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的非流通股股东侵害流通股股东利益的现象屡屡发生。本文对上证180指数成份股的统计分析表明,两类股东的投资收益截然不同,非流通股股东的投资收益远高于流通股股东。两类股东的收益差别是与股权结构密切相关的。保护流通股股东尤其是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是健全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5.
当前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顺应了市场规律的要求,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有利于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试点上市公司公布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基本有四种:送现金、送股、缩股和送权证,在实际操作中上述方式往往组合运用。一、支付对价的性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理论依据是:流通股股东拥有流通权,流通股股价包括创业溢价和流通溢价;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获得流通权。因此,支付对价的实质是支付流通溢价,而不是给流通股股东的补偿,对于非流通股股东并未造成损失。一般而言,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获得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明显大于支付对价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例如,上市公司“三一重工”的非流通股股东以放弃9%的控制权和支付4800万元现金的代价,取得66%股份全流通的流通权。二、支付对价的会计处理支付对价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可能会发生变化,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下降,从而导致会计处理发生变化。例如,原先对上市公司控股的现在不能控股了,则不能再将有关上市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本来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现在因无法施加重大影响而改用成本法核算。下面具体...  相似文献   

16.
在存在大股东控制的情况下,“隧道挖掘”行为会对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侵害。股权分置改革前后,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出于转移资金和利益、获取控制权私人收益等动机,常常通过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资金和利益、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直接借款、高派现等途径实施“隧道挖掘”行为,从而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利益、破坏了证券市场价格稳定、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产生了深刻的市场影响。就我国目前的形势来看,充分发挥外部治理机制作用,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制建设是制约大股东“隧道挖掘”行为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7.
基于股权结构的内生性视角,本文采用我国沪市上市公司的集合截面数据和面板数据,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制衡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型掏空的作用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外生性出发,股权制衡度能够制约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尤其是侵占型关联交易;考虑到股权结构的内生属性,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尤其是侵占型关联交易额)增加比例越大,公司股权制衡度上升比例就越高。  相似文献   

18.
根据股利政策的生命周期理论,公司应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根据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股利分配政策。由于政策因素、股权结构、治理结构、经营业绩、行业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我国上市公司年末分红主要采取现金股利的形式,高派现行为较为普遍,存在超能力派现、融资派现、大股东恶意派现等问题。对此,应从培育公平竞争市场、完善上市公司内外部监督机制、加快股权分置改革、完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制度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采取措施,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的派现行为。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由于股权集中程度过高等原因,导致大股东通过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攫取不合理的经济利益,特别是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抑制大股东侵权行为,应当完善我国的上市发行制度,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引入商务管理信托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  相似文献   

20.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趋向一致,然而,由于大股东的明显信息优势,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因而分配公司资源,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文章通过研究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比例及其背景与上市公司绩效的相关性,为独立董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供了依据。研究结果表明,在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短期内,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绩效没有显著的相关性,因此,独立董事的职能需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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