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近日,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实一面粉加工厂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小麦粉.现场查获无证小麦粉8.5吨,已销售1.5吨.总货值金额为16090元,违法所得90元。县局审委会共设9名委员.当时对此案进行审理讨论时只有3人参加。经讨论,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拟对该面粉加工厂作出如下处罚: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小麦粉产品8.5吨。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即48270元,没收违法所得90元,罚没合计为48360元。也没有在随后.县局正式作出同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完全相同黄某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便向某市质量技术监售局提起行政复议。称县局审委会审理此案法,存在程序违法,要求撤销县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相似文献   

2.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5年第11期刊登的《大于告知罚款数额的行政处罚能否成立》一文,记述了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其境内一面粉加工厂违法行为告知拟给予行政处罚后,基于该面粉加工厂持续不断的违法事实,在正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时,提高了原高知罚款数额而导致被复议。本案争论的焦点是行政处罚的程序问题,  相似文献   

3.
案情回顾 刊登在《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年第10期“抛砖引玉”栏目中的《案审会参审人员不足行政处罚是否有效》一文。介绍了这样一个特殊的案例: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召开案审会时。只有3人参加。而程序规定应不少于6人。对此。面粉厂个体业主黄某向某市局提起行政复议。称县局案审会审理此案程序违法。并要求撤销县局对他的行政处罚决定。 文章刊登后.各地读者来函来电十分踊跃。纷纷畅谈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本案程序违法。不符合《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审理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应当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二是认为本案行政行为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行政处罚决定应当维持。现将部分读者的意见摘登.并将有关专家的文章附后。仅供参考.并真诚的希望通过这样的讨论.能对您的行政执法工作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4.
近日,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实该县境内一面粉加工厂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小麦粉,现场查获无证小麦粉10吨,货值金额16000元,执法人员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按法定程序告知拟对该面粉加工厂处以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小麦粉产品10吨,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即16000元.  相似文献   

5.
《中国技术监督》2008,(2):20-21
案情回顾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7年第12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此类无证生产如何定性》案例,介绍了某面粉加工企业自筹资金新建了一面粉加工场所,但营业执照仍是原注册登记的内容,未重新变更,并已生产小麦粉70吨。这种行为到底算不算无证生产?对于如何处理此类案件,在执法人员中产生了分歧。  相似文献   

6.
案情回顾《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I4年第4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本案罚款幅度算不算改变》介绍了这样一起案例:2015年8月I5日,A县质监局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B公司销售的C产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  相似文献   

7.
实施行政处罚要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但施罚也应要按一定的方式、步骤、次序进行,否则,即便罚过相当,也因程序不足或违法而导致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而无效。就《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4年第4期刊登的《本案罚款幅度算不算改变》一案,笔者认为,剖析此案应在行政处罚程序方面用刀。  相似文献   

8.
《中国技术监督》2008,(4):24-25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8年第2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委托检验不合格能否施罚》案例,介绍了某食品公司购进“特一粉小麦粉”40吨,用于加工生产蛋糕。他们将抽样样品送至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检验,经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此时,小麦粉已使用了4吨用于加工生产蛋糕,但未销售。如何对该公司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在执法人员中出现了四种不同的意见:  相似文献   

9.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5年第8期刊载了<减轻处罚可否减掉罚种>一文,就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县啤酒厂生产销售不合格啤酒一案进行审理时,在针对啤酒厂的违法行为有减轻行政处罚的讨论中,形成了"对未售出的和追回的共120箱啤酒"依法可不予没收的不同意见.笔者认为,能否减掉罚种,涉及到行政处罚种类的适用问题,正确解读相关法律,并用法理审视本案,是正确处理本案的关键.  相似文献   

10.
《中国技术监督》2007,(11):16-17
案情回顾《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7年第9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告知与处罚能否同一天进行》案例,介绍了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查处某案例时,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当事人。针对这种情况,执法人员中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告知与处罚可以同一天进行,有人认为告知与处罚不可以同一天进行。文章刊登后,得到了各地读者的广泛关注,纷纷来函来电阐述自己的观点。现将部分读者的文章摘登.并将有关专家的文章附后,仅供参考。并真诚地希望能对您的行政执法工作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1.
《中国技术监督》2007,(12):16-17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7年第10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学校食堂使用无证产品如何定性》案例。介绍了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某学校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校食堂使用的白酒和酱油是无证产品,而食堂负责人对市场准入制度一概不知。对于本案的处理,在执法人员中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有人认为学校食堂的行为是经营行为,如果违反法律就应该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有人认为学校食堂的行为根本就不是经营行为,本案不可以实施处罚。 文章刊登后。得到了各地读者的广泛关注,纷纷来信来电阐述自己的意见,但绝大多数读者同意第一种观点。只有少数人同意第二种看法。现将部分读者的文章摘登,并将有关专家的说法附后,仅供参考,并真诚地希望能对您的行政执法工作有所帮助。[编者按]  相似文献   

12.
13.
【案情介绍】近日,某县质量技监局对辖区内面粉加工企业检查时,发现一面粉加工厂生产的"高筋小麦粉"包装袋上标注的厂名、厂址是B县一面粉加工厂的厂名、厂址。经与B县质监部门联系,该县确实有这家企业。经抽取面粉样品进行检验,该企业生产的面粉和普通面粉的指标完全相同,根本不是什么"高筋小麦粉"。在对该案定性上,县案件审理委员会存在四种不同意见:  相似文献   

14.
宗晔 《上海质量》2008,(3):69-71
听证程序是我国质监行政处罚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促进质监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平执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针对该项制度在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特别是质监部门职能的变化,借鉴国外和国内其他的相关立法和实践,从操作层面上,对完善质监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制度,提出了具体设想和建议。  相似文献   

15.
案情回顾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年第3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破产清算期间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一文,叙述了一家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清算组同意将原有的厂房、设备租赁给本厂的5个负责人,那么,该厂原来获得的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呢?文中阐述了3种不同的观点……  相似文献   

16.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7年第7期刊登的《对这家农药商店能否进行查处》一文,介绍了一农药商店销售的农药伪造生产批准文件号的  相似文献   

17.
傅平 《大众标准化》2006,(12):57-58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在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现代行政职能的扩张,行政机关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自由裁量权,如何防止自由裁量权被滥用已成为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8.
2004年3月3日,T市A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县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了该县某化肥厂冒用国内某知名化肥公司厂名、厂址生产复混肥的违法行为。现场查封假冒复混肥10吨,根据办案需要,执法人员现场开出《通知书》,要求该厂法定代表人张&#215;(检查时不在现场)于3月4日到县局接受调查。3月4日上午,负责生产的副厂长李&#215;&#215;到县局接受调查时称,自己受张&#215;委派来的,但未提供其授权委托书。调查时李&#215;&#215;陈述说,该厂实际生产假冒复混肥15吨,其中5吨已售出,每吨出厂售价800元,成本价750元,但没有提供销售数量、价格等书面凭证,只是说现金交易。3月8日,李&#215;&#215;才向县局提供了张&#215;出具的委托书,内容是委托李&#215;&#215;到县局办理有关化肥生产事宜,  相似文献   

19.
在实际执法办案中,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机关经常遇到当-事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规范,由于它们之间所规定的行政处罚,尤其是罚款幅度不一样,故而产生了行政法律规范冲突现象,如某水泥厂生产劣质水泥行为,既违反《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又违反《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显然.对该违法行为不能依据《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两次,特别是不能处以两次罚  相似文献   

20.
案情回顾《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7年第7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对这家农药商店能否进行查处》一案,介绍了一农药商店正在销售农药除草剂莠去津,所标注的生产许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