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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5年第11期刊登的《大于告知罚款数额的行政处罚能否成立》一文,记述了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其境内一面粉加工厂违法行为告知拟给予行政处罚后,基于该面粉加工厂持续不断的违法事实,在正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时,提高了原高知罚款数额而导致被复议。本案争论的焦点是行政处罚的程序问题,  相似文献   

2.
《中国技术监督》2007,(11):16-17
案情回顾《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7年第9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告知与处罚能否同一天进行》案例,介绍了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查处某案例时,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当事人。针对这种情况,执法人员中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告知与处罚可以同一天进行,有人认为告知与处罚不可以同一天进行。文章刊登后,得到了各地读者的广泛关注,纷纷来函来电阐述自己的观点。现将部分读者的文章摘登.并将有关专家的文章附后,仅供参考。并真诚地希望能对您的行政执法工作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3.
近日,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实一面粉加工厂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小麦粉.现场查获无证小麦粉8.5吨,已销售1.5吨.总货值金额为16090元,违法所得90元。县局审委会共设9名委员.当时对此案进行审理讨论时只有3人参加。经讨论,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拟对该面粉加工厂作出如下处罚: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小麦粉产品8.5吨。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即48270元,没收违法所得90元,罚没合计为48360元。也没有在随后.县局正式作出同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完全相同黄某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便向某市质量技术监售局提起行政复议。称县局审委会审理此案法,存在程序违法,要求撤销县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相似文献   

4.
2005年9月26日,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县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一起某日用品厂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化妆品案。根据调查取证结果,县局决定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对该厂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化妆品;没收违法产品36箱;处以货值金额5000元80%的罚款,共计4000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520元。在多次电话通知行政相对人到县局签收《行政处罚告知书》(简称《告知书》)未果情况下,执法人员于2005年10月15日到该厂,  相似文献   

5.
近期,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该县某木业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木业公司)生产不合格细木工板(不合格项目为胶合强度)的违法事实,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对该木业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细木工板.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处以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计2500元。  相似文献   

6.
毕玉安 《监督与选择》2005,(1):A014-A014
问:我市某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区内的一家企业未领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而生产销售该类发证产品。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该企业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为由,对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上述规章规定,对无证生产的产品,处以货值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因此,罚没款将远远高于3万元以上。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行政处罚法》的决定,  相似文献   

7.
据《中国工商报·大潮周刊》报道:2002年4月至5月,湖北省松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刘家场中心站在执法过程中,以违反《标准化管理办法》为由,对刘家场51名个体经营户进行了现场即时处罚,罚款近3万元,对不接受处罚的,强行扣押商品。个体户们将情况反映到刘家场个私协基层协会和市个私协会。经调查,个私协会认为松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有不当之处:一是该局违反有关规定,进入本应由工商部门承担质量监督管理职能的流通领域实施行政处罚;二是质量技术监督局针对个体户10元—1000元的行政处罚均采用现场…  相似文献   

8.
青敏 《现代审计》2000,(4):28-28,29
我国的基本法——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先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行政处罚的这个法定程序之所以只适用于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而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是因为前者是较重的行政处罚,其影响也较大,  相似文献   

9.
在工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往往会告之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果当事人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没有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歉。对此,我国《行政处罚法》第51条第(一)项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56条第(一)项都作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0.
2003年1月14日,武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进行计量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个体工商户陈经营的公用电话摊面上的一台JJF24型电话计时计费器已超过检定有效期限。执法人员当即将该电话计时计费器予以查封。武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3年1月27日经审理作出了〔2003〕第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陈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当天送达当事人。陈不服武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03〕第13号行政处罚决定,向来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复议并要求行政赔偿。来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案进行复议,认定:申请人陈在其经营的个体摊点上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话计时计费器,…  相似文献   

11.
案情回顾 刊登在《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年第10期“抛砖引玉”栏目中的《案审会参审人员不足行政处罚是否有效》一文。介绍了这样一个特殊的案例: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召开案审会时。只有3人参加。而程序规定应不少于6人。对此。面粉厂个体业主黄某向某市局提起行政复议。称县局案审会审理此案程序违法。并要求撤销县局对他的行政处罚决定。 文章刊登后.各地读者来函来电十分踊跃。纷纷畅谈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本案程序违法。不符合《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审理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应当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二是认为本案行政行为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行政处罚决定应当维持。现将部分读者的意见摘登.并将有关专家的文章附后。仅供参考.并真诚的希望通过这样的讨论.能对您的行政执法工作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2.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2003年第10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水泥与不合格包装袋能否分别处理》一文,以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行政执法中的具体案例为例,提出了如何处理合格产品与不合格包装袋的问题。对此,各地读者踊跃来信,纷纷畅谈自己的看法。现将部分来信摘登,并将权威人士的观点附后(见本期“权威说法”栏目),供广大同仁参考。  相似文献   

13.
根据北京市审计局授权,我局对中保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两个支公司1997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了审计。发现两个支公司均存在超范围支付现金、部分保费不人帐、违规运用资金等问题。通过审计共查处违纪金额993万元,应上缴国库金额87.回万元。其中:罚款76.3万元,补交税款10.8万元。我们向两个被审单位发出了(审计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两个支公司对处罚没有异议,均放弃举行听证权利。我们还针对寿险支公司将利息收入帐外发放的严重问题,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向中保寿险北京市分公司发送了(审计建议书)…  相似文献   

14.
《数据》2012,(1):37-37
正近期,四川省统计局连续出台了《四川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听证规程》和《四川省统计局行政复议规程》两项制度,对涉及执法对象切身利益的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进行了明文规定。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管理。为规范统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省统计局作出的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四川局对统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进行了细致梳理,  相似文献   

15.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2005年第8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这批复混肥该怎样判定》一文,以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碰到的一例具体案件为例,提出了广大农民普遍关注的化肥质量问题。对此,各地读者纷纷来信,各抒已见,畅谈自己的看法。现将部分观点摘登出来,并将权威人士的观点附后(见本期“权威说法”栏目),供广大同仁参考。  相似文献   

16.
《企业标准化》2008,(12):12
日前,汕头检验检疫局向辖区内两家代理报检企业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处以两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商检法》、《商检法实施条例》及《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等对代理报检企业的法定  相似文献   

17.
罚款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人(包括法人及其他组织)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量货币的处罚行为。罚款是一种适用范围比较广泛的行政处罚,也是目前运用较乱的一种处罚形式。实践中罚款的数额随意性较大,有些行政执法人员全凭个人的好恶定罚款数额,引起社会和群众对行政机关的不满。为了纠正这一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罚款作出一些限定性的规定。如:已经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中没有罚款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能增加规定罚款。设定罚款,应当区别两种不同情况,对有些轻微的违法  相似文献   

18.
案情介绍 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两名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发现个体工商户徐某销售某牌牙膏,根据外包装认定为是假冒产品,徐某就此也未反驳。只是希望能从轻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认为徐某销售假冒商品事实清楚,案情简单,处罚依据充分,决定现场处罚,遂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条文和徐某请求,作出从轻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和剩余牙膏;(2)罚款200元。徐某对此处罚未表示疑异,第二天去银行交了罚款。  相似文献   

19.
《数据》2010,(4):41-41
近日,北京局队根据《统计法》第七条和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首次对全市232家迟报单位下达催报通知单,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到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接受行政处罚。其中,对219家单位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8家单位处以警告并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对5家单位处以警告并罚款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20.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除了少数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规定不需经立案程序“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外,大多数案件均应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立案。立案程序是案件办理的第一步,其他诸如调查取证、审理告知、处罚执行等程序,都是在立案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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