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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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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7]123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92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为规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
《财会月刊》2008,(2):76-7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92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为规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3.
《财会月刊》2013,(7):128-12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4.
一、问题的提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中规定: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5.
一、问题的提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中规定: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6.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3]17号通知规定:自200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  相似文献   

7.
《财会月刊》2013,(7):127-12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有关规定,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8.
近接部分地区税务机关询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 0 0 2 ]2 0 8号 )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 0 0 3]12号 )提高了个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 ,对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纳税人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经研究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纳税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对…  相似文献   

9.
随着增值税转型,国家陆续出台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08年第1号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等相关配套政策,在这些政策中出现了"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物品"、"销售旧货"、"销售再生资源"等经济事项,并进行了纳税规范。  相似文献   

10.
对一般纳税人销售旧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完善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8年1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对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分别做了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  相似文献   

11.
固定资产增值税相关处理解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08年1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范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等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2.
当期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处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认证期限为开票之日起90日内,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在当月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3]222号)规定了从2004年1月1日起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现将其他相关出口退税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继续执行免税政策,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  相似文献   

14.
正近日,某市国税局税政科接到辖区纳税人的咨询电话。财务人员介绍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成品油批发,同时开展了装卸搬运服务和仓储服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  相似文献   

15.
20 0 3年 2月 13日 财税 [2 0 0 3 ]1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 0 0 2 ] 2 0 8号 )下发后 ,一些地方询问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和执行时间问题。经研究 ,现补充通知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 0 0 2 ] 2 0 8号 )第六条关于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适用于所有个人 ,自 2 0 0 3年 1月 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不受上述通知第八条关于截止日期的限制。请遵照执行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相似文献   

16.
一、对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理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92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其自行开发生  相似文献   

17.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商业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根据其文件精神,一些不符合规定和达不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将由原先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随着纳税户资格的转变,其增值税计算方法和适用税率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在其...  相似文献   

1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进口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50号)的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合法海关完税凭证,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唯一依据,其价格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的规定: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  相似文献   

19.
(一)1.要检查固定资产允许抵扣的时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  相似文献   

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进口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50号)的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合法海关完税凭证,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唯一依据,其价格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的规定: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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