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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改革林价计价方法的探讨郭裕佳,巫健民林价是活立木货币价值的表现形式之一,它凝结了营林生产者活劳动、物化劳动和体现了部分地租。现行林价的量是据据树种等级按木材价格一定的比例提取。虽然这种计提林价的方法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后续资源起了积极作用,但笔者认...  相似文献   

2.
标准序列林价在山西省应用有局限性,林木销售价(以现行市价倒算法)较适用。应分别林况,采用不同的制定林价的方法,对天然(次生)林和80年代前的人工林成林,用林木销售价方法;对幼龄林,用林木费用价。一、制定林价的紧迫性林价是林木(活立木)价值的货币表现。林木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没有林价就寸步难行。从改革的实践来看,林业部已提出在全国进行林业产值改革试算,改现行的计算方法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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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急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如何建立一个科学、实用的核算理论和方法,从根本上加强林业经济核算,以便及时准确的反映营林生产成果,这对于振兴林业是极为重要的。近年来林业经济界对此做过许多有益的探讨和研究,并已在序列林价、营林产值等计算理论和方法上有所突破,为建立营林经济核算体系打下了基础。本文以活立木成本核算为研究对象,提出了活立木序列标准成本(下称:C序列标准)的计算理论、方法及其运用,和同志们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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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林科院林业经济研究所主持研究的林价理论与方法问题在林业经济界已讨论了近10年,从学术研究角度看虽然仍有一些不同的见解,但对森林价值理论与计算方法已经有了一个比较统一的认识,这就为在全国实行统一的林价制度奠定了基础。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如何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运用已有的研究成果制定一套较为切合实际,可供运用的方法。本文在对山西省太岳山主要树种进行大量标准地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运用已有的研究理论与方法,计算和制定出了用材林标准序列林价表,并对林价计算中的抚育间伐收益与级差收益问题进行了研究。它进一步发展了林价理论,改进了林价计算方法,因此,对林价问题从理论到实际,从定性到定量的研究向前推进了一步。本文值得认真一读,特向读者推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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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统一林价制度,是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重大措施之一,是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的重要保证。近几年来,围绕林价问题,我国林业经济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我省于一九八一年八月先后颁发的《关于集体林林价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国查林林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在我国实施统一的林价管理制度迈出了第一步。最近我们就实施的基本情况、出现的问题及今后完善林价管理制度的设想等三个问题,到林区一些县社作了调查,兹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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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林价的形成基础是林业经济基本理论问题之一。长期以来,由于在理论上缺乏严格的论证,造成了实践上的盲目性,林价平水长期过低,严重影响林业生产的发展。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今天,林业生产也在迅速纳入商品生产的轨道,因此,在理论上科学地论证林价形成基础问题已是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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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统一林价制度,是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重大措施之一,也是实现以营林为基础方针的重要保证。近几年来,我国林业经济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围绕林价问题,展开了广泛研究。随着研究的进展,福建省于1981年8月先后颁发了《关于集体林价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国有林林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从而为在我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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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回顾林价理论研究的发展沿革,总结林价理论研究与应用取得的成果,探索林价理论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开展林价理论研究的思路。  相似文献   

9.
早在一九五六年第七次全国林业会议上就提出了《国有林林价缴纳暂行办法(草案)》,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试行。在一九八○年召开的全国林业经济学术讨论会上,大家建议国有林实行林价制度;今年八月,黑龙江林业区划办公室也建议“以林价取代育林费”。我认为:应当肯定,建国后建立的育林基金制度对恢复和发展森林资源起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已远不能适应“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战略任务的需要,有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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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林价并不能反映营林生产要素市场变动和营林企业的经营状况,使得森林资源培育与利用脱节,阻碍了用材林的发展。在商品材供需日趋紧张的情况下,必须以林价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促进用材林的快速健康发展。针对这种现状,分析了我国工业用材的紧缺状况及用材林林价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并提出了改革的相应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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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材林林价体制改革探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的林价并不能反映营林生产要素市场变动和营林企业的经营状况。使得森林资源培育与利用脱节,阻碍了用材林的发展。在商品材供需日趋紧张的情况下,必须以林价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促进用材林的快速健康发展。针对这种现状,分析了我国工业用材的紧缺状况及用材林林价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并提出了改革的相应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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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林价是我国林业经济学界研究较早的问题之一,但是以往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基础上所进行的一些探讨。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在实行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今天,以人为规定的林价制度来调节林业经济关系是否必要,林价的形成机制是什么,这些问题仍是当今林价研究的关键。本文拟就谈谈自己的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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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发达国家近几十年来林价与木材价格变化林业从采掘工业阶段发展到高度集约经营,生产费用必然相应提高。这是国外木材价格近几十年来上涨幅度普遍超过一般商品的平均价格指数的根本原因。。林价或称林木山价,育林费上涨得更快。在美国、芬兰、瑞典、日本等都已占木材价格的50~60%。立木林价收入是集约经营森林的经济保证。下面列举有关美国、瑞典、芬兰、日本和新西兰等的林价、木材价格的一些数字,以说明发达国家林价、木材价格的变化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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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在改革和开放政策的推动下,福建省从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结合调整木材购销价格,于1981年建立了统一林价制度。即把集体林林价和国有林林价统一执行一个标准。集体林林价由每立方米杉木14元,松木6元,乙类杂木11元,国有林林价由每立方米不分树种10元,统一调为每立方米杉木39元,松木22元,乙类杂木25元,非规格材、等外材按同树种林价50%计算。同时颁发了《关于集体林价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国有林林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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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追求多目标林业已成为当今世界林业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实现这一追求的主要手段是合理配置林业资源。所谓合理配置林业资源是指在经济盈利和保护生态环境双向限制条件下科学地分配有限的林业资源于不同的生产目标,其中林价水平的合理程度是配置林业资源的关键因素之一。我国拥有2.7亿 ha 林业用地和2000多个用材树种,在某一特定林价水平下,如何配置这些土地资源和树种资源才能使林业生产既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同时又具备生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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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价(育林基金)是恢复森林资源的一项主要来源。几年来随着林木商品化的改革,林价制度的实施,育林基金在国有森工企业恢复森林资源,森林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效果。下面就育林基金提取使用及存在的问题做一汇报。1.育林基金提取使用情况1993年林价制度在国有森工企业全面铺开后,改变了过去育林基金的来源依靠从木材销售中提取的办法,贯穿林木商品化改革这条主线,实现了森林资源的消耗变无偿为有偿,逐步将营林生产并入了商品经济的轨道,把营林成果变成资本,其中有林基金的形成和使用,对林业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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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复利制订林价计算公式林价是立木价值的货币表现。林价作为一种价格(c v m),必由培育森林的成本(c v)和营林纯收入(即利润和税金,m)所组成。由于林木生长的特性,决定其计算方式不同于一般工农业产品,应有特殊之计价方式。森林从采种育苗、整地造林、幼林抚育到成林修枝、除草施肥整个营林生产过程所支出的直接费、管理费和固定资产折旧费等,都应计入森林培育成本。因此,不同林分的森林,从育苗造林到木材采伐,几乎年年都发生生产费用,构成生产成本。我认为应按复利计算立木价格。用复利计算立木价格的理由是:1.林木从造林到主伐,一般要经过几十年,少数树种甚至要上百年。在漫长的生长过程中,林木要经受病虫害、风、雪、火灾等自然灾害,以及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所带来的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的破坏,林业投资不能回收的可能性很大,这就要求我们按复利计算林价,以保证林业生产的长期发展。2.在林木生长周期中,培育林木生长的投资年年不断发生,所形成的利息也年年相应增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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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实行植树造林谁种谁有,长期不变,可以继承,可以折价转让;开放木材市场,实行议购议销等政策以来,林业生产不断得到发展。但是立木价格如何计量,却是林业生产建设能否大踏步前进的关键问题。立木价格水平是关系到考核营林事业经济效益,关系到营林与森工、产供销、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分配关系,已成为改革林业经济管理体制,发展林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了给实行林价制度,改革林产品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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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兴安岭国有林区在全面执行林价制度后,存在着林价提取数额逐年下降,大量的林价款被挪用、占用等问题。林价收入减少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企业经营管理受到冲击,并造成营林生产滑坡。要发挥好林价的作用,必须改变林价计提方法,确定合理的计提标准,使之便于操作,并加强对林价收入的管理监督机制,保证林价制度的正常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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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岭林业实验局是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实施林价制度“先行局”之一。按照林业部对“先行局”实行按伐区拨交立木蓄计量提取林价,并计入木材生产成本的规定,在总结前两年模拟林价运行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紧张、有秩、充分的准备,实现了从1991年1月1日起实行林价制度的正点运行、全面启动的工作目标。全年计划生产商品材17万 m~3、森林资源蓄积消耗27.4万 m~3,蓄积出材率62%,计提林价款1511.45万元,消耗蓄积平均单位林价55.17元;木材单位林价成本88.91元。截止1991年3月底,已拨交蓄积212064m~3,拨交立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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