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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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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炘 《现代经济》2007,(11S):34-36
所谓共有权,是指业主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共有部分和建筑区划内的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所享有的权利。新制定的《物权法》第一次规定了建筑物区所有权制度,明确业主除了对建筑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的有所有权以外,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的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也享有特定的权利,这便是业主的共有权。但是《物权法》对共有权的规定较为简单和抽象,本文通过参考我国台湾地区和国外相关立法和理论的相关学说,对共有权的客体、内容及共有权中的若干争议问题进行解读,以期为实践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编者按]  相似文献   

2.
近期建设的住宅小区,按我国建筑有关规定都建有配套的停车场(车库)。开发商将住宅售出后,属于小区配套的停车场“产权”,究竟是仍属于开发商还是应属于全体业主?有关停车场“产权”这个含金量很高的权益,在现实生活中往往被各种原因弄得模糊。现在的情况是:相当多的开发商将房屋售出后,便将该住宅区交由属于开发  相似文献   

3.
一、《物权法》对于城市物业管理行业的重要意义《物权法》的制定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对于物业管理行业而言,其中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部分以及相关物权的定义更是与物业管理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物权法(草案)>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定义及相关法律界定,厘清了以前很多有争议、模糊的认识,这将大大有助于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但是我们又必须看到,在物权法出台的背景下,业主行使物权权利仍会存在很多可能发生的物权纠纷进而导致物业管理困境,这需要我们及早预见并应对.  相似文献   

5.
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成为开发商和业主之间争议和纠纷的焦点。本文针对目前争论的几个焦点问题,结合现有法律、法规对当前商品房市场中的几种形式的停车位法律属性及其产权归属进行分析,尤其是结合刚生效的《物权法》的第七十四条的适用进行考量和论证,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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