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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主持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待遇.原劳动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相似文献   

2.
《中国社会保障》2011,(4):65-65
主持人:某内退人员于上世纪80年代初曾有职业危害接触史,2009年9月被诊断为职业病,随后被认定为工伤。201O年11月29日被鉴定为伤残四级,201O年12月25日该人员去世。该人员能否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确定他的受伤时间?现其家属要求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无法律依据?应当适用旧《工伤保险条例》还是新《工伤保险条例》确定其待遇标准?  相似文献   

3.
新政     
工伤认定范围扩大 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修改。修改后的条例草案从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出发,完善了有关制度。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  相似文献   

4.
《中国社会保障》2010,(8):65-65
主持人: 一煤炭国营企业职工1986年因工受伤,一直未做劳动能力鉴定,其受伤后一直在原企业工作。原企业于2009年11月申请破产。现经劳动能力鉴定,该职工伤残等级为5级。破产清算组向其发放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安置费。现在其又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请问,能否再给他这两项待遇?  相似文献   

5.
《中国社会保障》2010,(10):62-63
某职工2008年1月进入单位工作,单位为其缴纳了各项社保费。该职工5月份发生工伤事故,4月份被认定为工伤,5月份因自身原因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终止社保缴费,6月份被鉴定为8级伤残。7月份,该人员向社保机构申请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遭拒。理由是单位在鉴定结论作出前已终止社保关系,属于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该损失应当由单位自行承担。该人员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还是用人单位承担?  相似文献   

6.
《中国社会保障》2009,(7):65-65
主持人: 企业破产,劳动关系依法随之终止,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应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似文献   

7.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两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享受对象为5—10级工伤伤残人员。挂靠关系由于缺乏劳动关系这一基础法律事实,挂靠人员发生工伤能否享受这两项待遇存在争议,需要进一步探讨。挂靠关系下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之争C车挂靠于A公司.  相似文献   

8.
有问有答     
问我因工伤残,高位截瘫。请问,我除了获得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给付的待遇外,单位还有没有赔偿的责任?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伤残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除了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承担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  相似文献   

9.
《中国社会保障》2009,(3):70-70
主持人: 冯某于1989年至2004年从事采煤工作,在2004年企业改制时被诊断为一期尘肺,当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经劳动能力鉴定为7级伤残,企业发放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随后企业重组。又将该职工招用到新企业从事井下技术安全工作,并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今年2月,该职工被诊断为二期尘肺,被鉴定为4级伤残。申请工伤认定时被退回,劳动保障部门认为2004年企业改制时已经进行了相关补偿,不得再次进行工伤认定,  相似文献   

10.
主持人: 劳动者退休后因为退休前从业期间的职业危害接触史而被认定为职业病,在尚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时死亡.从技术上看,其伤残等级应在1—4级.其家属主张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工伤待遇.相关人员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包括一次性工...  相似文献   

11.
有问有答     
问:五六级工伤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补助金,企业破产后已预留了这笔钱可以保证支付。现在该工伤职工要求发给一次性就业安置费,我们认为不应该给,但又不知道有什么政策依据。 答:五六级工伤伤残职工,用人单位应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以前称为伤残补助金)。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时可能出现企业破产倒闭的  相似文献   

12.
《中国社会保障》2011,(9):65-65
主持人: 我单位一职工在2010年10月因工死亡,2011年4月被认定为工伤。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2009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34万余元。其家属认为应当以2010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计发基数。请问,该家属的主张有无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3.
案例王某系原山东省金乡县某机械制造企业装配车间的职工,2007年6月10日在车间吊装半成品机器时,不慎被左右摆动行车吊装钩(铁质)碰到头部,王某当时头部流血不止昏倒在地。单位立即派车将王某送到县医院治疗,王某被诊断为:“头部外伤、颅骨骨裂”。后经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部门调查核实,王某被认定为工伤。由于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王某的医疗费8000余元由单位承担。出院后,王某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单位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200元。  相似文献   

14.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至十六条是工伤认定的实体性规范,第十七至二十条以及第五十三条第一项则是工伤认定的程序性规范。工伤认定的程序包括工伤认定的管辖、申请、受理、审核、回避、决定、送达和争议的处理。在讨论程序问题之前应当说明的是,《条例》规范的工伤认定的对象,是那些与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  相似文献   

15.
今年,我国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其中有多处改动:如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不再是工伤;发生工伤后的相关待遇,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将由工伤保险基金买单等,引起了社会上广泛的争议。面对这种变化,职工该如何投保呢?  相似文献   

16.
主持人: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7978]104号)文件规定,“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金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湖北省劳动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本人自愿,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待遇,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伤  相似文献   

17.
主持人: 某职工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A公司为其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费.A公司因为经营效益不好,经常长期没有工作安排,并且鼓励劳动者从事其他工作.该职工遂与B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B公司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该职工在B公司工作时发生工伤,被鉴定为8级伤残,其与B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能否要求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  相似文献   

18.
《中国社会保障》2011,(11):65-65
主持人: 工伤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与用人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能否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不享受,其退休后旧伤复发的费用由谁支付?之前其已经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有的说因为他属于退休人员,故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有的说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有的说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究竟应该由谁承担该费用? 江苏读者 林先生  相似文献   

19.
《中国社会保障》2013,(7):64-64
主持人:有的用人单位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因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续订等原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伤职工因此要求单位支付此期间的双倍工资。有观点认为,停工留薪期是履行劳动关系过程中的特殊现象,其间并不需要劳动者亲自履行工作职责,应视为中止履行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条例》也明确了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停工留薪期属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例外。《工伤保险条例》已规定了工伤职工可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再让用人单位承担双倍工资,有失公允。这种情况是否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相似文献   

20.
有问有答     
《中国社会保障》2009,(7):67-67
问 我公司有一员工在1996年11月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鉴定为八级伤残,公司已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规定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08年10月,因旧伤复发住院并施行了外科手术,康复出院后本人要求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为六级伤残。本人现要求补发其六级伤残和八级伤残之间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但查阅国家工伤法规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请问是否补发差额?法规依据是什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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