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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了一种融合证据源预处理和合成规则修改的冲突证据合成方法。算法得到两两证
据源间的皮尔逊系数,每个证据源具有特有皮尔逊系数值和。以具有最大皮尔逊值和的证据
源为中心证据源,所有证据源相比中心证据源的比例为该证据源的权值,权值反映了证据的
重要程度,从而冲突证据源具有最小的权值。利用权值对原始证据源进行预处理,降低冲
突证据的重要性。再通过改进的合成规则,对处理后的证据源进行合成,得到最终合成结果
。证据正常与冲突情况下的仿真算例验证了新方法不但在证据合成中具有很高的通用性,
而且相比其他方法具有很强的优越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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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了一种证据距离为基础的冲突证据合成方法。通过改进的K-L距离得到证据间间距
,进一步通过相关算法转化为证据权值,权值反映了证据的重要程度,以权值为系数对原始
的基本可信度分配函数进行重新分配,再通过改进的合成公式,得到证据合成结果。最后通
过具体的算例比较,说明新方法的合成结果更确定,更符合实际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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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2款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这一规定使得争论已久的电子证据成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取得了法定的地位,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对检察技术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在办案工作中发挥电子证据的积极作用,做好新刑诉法与检察工作的对接,成为了摆在检察干警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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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约,人民法院应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由此看出,新证据是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重要条件,也是检察机关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提起抗诉的重要原因.但是对于新证据的界定,我国法律规定却很原则,使得实践中出现了很多问题.笔者力求在总结理论界现存观点的基础上,对新证据进行解读,并提出对检察机关民事申诉案件审查程序改革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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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执法和诉讼中非法证据的排除是一个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对非法证据实行排除,既是执法文明的需要,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但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一把"双刃剑"。因此,非法证据的排除必须在社会安全和个人权利保障相互冲突之间取得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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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直是刑事诉讼法学界的热点问题,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不容小觑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成为此次新刑诉法修改的一大亮点,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本文笔者将从新诉讼法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规定的介绍、新刑诉法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规定的重大意义、新刑诉法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后续实施等几方面进行简要分析,从而更加深入的探讨新刑诉法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一备受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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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电子技术的普及随着信息时代变革的节奏是前所未有的,人与人之间的电子商贸活动和其他许多基于网络的交往大量出现,电子技术已经成为传递信息、记录事实的重要方式和手段。然而人们之间一旦发生纠纷或刑事案件,相关的电子技术所记载的文件、内容等就成为重要的证据。这些依附于电子技术而产生的具有证明力的一个新的证据种类被新刑事诉讼法赋予了一个新的代名词一一电子数据。然而,这一被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为证据种类之一的电子数据证据却有着它自己的特点,应用于现实的公诉工作中,它对于庭审中证据的开示力度及质证质量却是一把双刃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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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相关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和因特网的普及,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电子商务渐呈蓬勃之势,对于电子证据的使用也日趋繁多,然而电子证据作为有效的法律证据被当事人充分接纳,目前还面临着诸多挑战。本文对“电子证据”这一称谓是否恰当进行了探讨;并将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种类相比较归纳了其特征;在此基础上,进而认为应将电子证据定位于一种新的证据种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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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2010年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标志着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真正建立。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法律形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使我国的在该规则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更上了一个台阶,体现了我国对保障人权、惩罚犯罪的重视,但另一方面也暴露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亟需完善的问题。本文通过举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际中运用的案例,列举关于该规则2012年新出台的各项法律规定,以此来探寻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与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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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证据的研究过程中,人们往往把电子证据、计算机证据和数字证据视为同一概念,实际上三者的区别很大,在这三个概念中,电子证据的概念内涵和外延都要大于其他两个概念,因而在网络技术日益发展,网络纠纷日渐增多的今天,只有"以电子形式存在的,用作证据使用的一切材料及其派生物"这一概念才能够涵盖所有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这种新的证据形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