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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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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以来执行财税字(2001)第78号文后,我有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步履维艰,难以为继,全行业面临亏损状态。业界呼吁国家尽快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以利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十五”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财税[2001]78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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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2009年第一号公告.明确从2009年1月1日起,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具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自2009年4月1日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3.
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新解释前一时期,各地不断提出一些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方面的问题,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予以明确。现根据全国增值税工作会议讨论意见,作如下补充规定:一、关于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问题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在专用发票“金...  相似文献   

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01]78号文件,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进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的比例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由于种种原因,这项政策实施后,不仅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了一系列的难题,也给一些企业偷逃税带来一定的操作空间。  相似文献   

5.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你委转来《关于补充和调整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税收政策的函》收悉,现就有关增值税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减免征收增值税问题我们同意对经过认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的有关规定,享受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需要强调的是,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先进行认定后才能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二、关于废旧轮胎加工利用企业收购废旧轮胎按10%抵扣进项税问题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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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具专用发票自1994年1月1日起,经税务局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必须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对应开而来开,仍使用普通发票的,购货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下列情况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一)向销售者销售应税项目;(二)销售免税项目;(三)销售报...  相似文献   

7.
20 0 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税[2 0 0 1]78号文件 ,规定原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截止到 2 0 0 1年 4月 30日 ,从 2 0 0 1年 5月 1日起 ,改按新的废旧物资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我们知道 ,国家为了达到节约自然资源 ,促进对各种废弃物的二次开发利用的目的 ,采取了对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大力扶持的政策 ,体现在税收上就是对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实行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购进废旧物资可以凭税务机关批准的废旧物资收购凭证直接面向社会收购各类废旧物资 ,并根据开具的废旧物资收购凭证金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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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157号文件《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国家对废旧物资行业增值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规定,按照17%税率缴纳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2009年由财政部门按已纳税额返还70%,2010年返还50%,同时对成品油进行了燃油税改革.取消养路费、运管费、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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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废旧物资经营业务的增值税管理,堵塞税收管理漏洞,进一步防范利用废旧物资发票进行的偷骗税活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05年3月21日下发了浙国税流(2005)20号<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增值税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文件对废旧物资经营业务增值税管理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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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有关增值税问题通知如下: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属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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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最近联合发出《关于旧货经营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有:一、对经内贸部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经营旧货,不论采取买断经营方式或寄售经营方式,均暂按6%的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减半征收增值税。二、经内贸部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凭内贸部颁发的《全国旧货调剂试点单位证书》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享受上述政策。三、享受优惠政策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销售的旧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也不得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四、对未列入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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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有效防范利用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下简称废旧物资发票)进行偷骗税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增值税监管,堵塞税收漏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所称“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回收单位)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不包括个人和个体经营者):(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单位。(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仓储场地。(三)财务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凡不同时具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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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针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税字[1996]21号文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经国务院批准,1997年底以前,以下文件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1.《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财税字[1995]24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70%的规定。2.关于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3号对国有森工企业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的规定。3.《关于对商业企业批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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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国正在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步伐。许多企业已经使用电脑及IC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网上报税方式申报企业税款,同时也在逐步开展增值税发票抵扣联的网上认证业务。笔者所在的企业是上海较早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网上认证系统的试点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只要通过一台电脑、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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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挂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经国务院批准,对1997年到期的部分增值税优惠政策暂继续保留,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K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财税字[1995」24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70%的规定在1998年底前继续执行。二、以下文件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在2000年底前继续执行:1.(关于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3号)对国有森工企业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的规定。2.《关于增值税几个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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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财政部获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 0 0 1]78号 )下发后出现的新老政策衔接期间的税款返还问题 ,目前财政部正在起草文件 ,对 5月 30日前发生的符合废旧物资增值税优惠政策规定的废旧物资销售行为 ,仍按照原有关废旧物资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该文件近期有望印发新老税收政策衔接期间的税款返还问题有望解决@再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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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文件对税务机关在查办受票企业不知道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销售方虚开的情况下,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作了明确说明。这就是查处税务违法行为中的善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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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文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本刊讯]1996年F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财税字C1996]21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继续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文件说,经国务院批准,在1997年底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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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1997年4月29日,外经部以「1997]外经贸管发第171号文件形式发出了关于推荐废旧物资进口经营公司的通知。为此,国内贸易部综合计划司对该文件作了转发并要求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1.公司基本情况和经营实绩;2.批准成立公司的证明文件(复印件);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本);4.公司章程(复印件);5.公司进出口权批准文件(复印件)。并报部综合计划司进出口处以便汇总报批。通知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废旧物资进口经营单位的指示,国家将对废钢、废铜、废铝、废纸、废塑料的进口实行核定公司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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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 0 0 1]138号 )转发给你们 ,请你们根据自身存在的实际情况按照《通知》的规定 ,及时向当地财税机关或财政部驻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联系办理退税事宜。特此通知。中国物资再生协会2 0 0 1年 9月 4日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 0 0 1 ] 1 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新疆生产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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