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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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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彭路 《金融电子化》2005,(12):53-55
金融混业经营成了当前国际金融业的新趋势。我国也顺应潮流适时推出了一些改革措施,如开辟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合法融资渠道,允许其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信用拆借、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以股票质押取得融资;允许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回购交易,以及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等。  相似文献   

2.
穆菁 《上海财税》2001,(3):35-37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局限于自身经营业务的范围。金融业的分业经营是指限制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交叉,各类金融机构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经营业务。混业经营以德国为代表,商业银行可以经营证券和保险业务;分业经营以1999年以前的美国以及日本为代表,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分别由不同的金融机构经营。  相似文献   

3.
金言 《银行家》2008,(1):32-33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后,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稳步推进,目前主要形成了以下三种路径:一是交叉性金融业务模式,主要是金融机构提供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如理财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等.二是金融机构间交叉持股模式,主要指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直接作为投资主体跨行业控股或参股其他类型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设立或入股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投资非上市银行股权和证券公司,以及资产管理公司设立证券公司等.  相似文献   

4.
一、商业银行介入基金管理业是金融发展的必然在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大趋势和加入WTO的大背景下,分业经营制度与国内金融制度的矛盾将会加深,因为分业经营限制了金融创新与新业务的开展,同时还限制了金融机构跨行业的并购,而金融创新和跨行业合并能提高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显然如果我国仍然坚持分业经营,将不利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大多在其母国是可经营信托、证券和保险业务的,如果允许外国银行在中国经营证券、保险和信托,那么对国内银行是不公平的,外国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就享受了“超国民待遇”,这也必将影响我国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国内商业银行要想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必须首先打破分业经营壁垒,积极探索金融创新之路,打造一个能与外国银行平等竞争的平台。在这种国际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是对混业经营的有益探索,有利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从微观角度来看,我国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不外乎这三点原因:1.银行系统基金管理公司发起的基金,可以有效分流储蓄资金,降低间接融资比例,同时,通过此基金来购买企业债券、次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产品等,可逐步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使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协调发展,提高...  相似文献   

5.
一、我国“入世“后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   “入世“后,在金融领域我国将接受&;lt;服务贸易总协定&;gt;(GATS)的有关规定,并作为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行动纲领和指南.&;lt;服务贸易总协定&;gt;中的金融服务附件规定了各成员国在相互提供金融服务时应遵循的原则,要求各成员国在包括保险、储蓄存款、贷款、租赁、证券、外汇、资产管理、金融信息和顾问等16个方面的金融服务活动中逐步达到同等国民待遇.具体而言:(1)在银行方面.我国将允许外国银行在进入我国两年后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五年后可提供零售银行服务;外国银行设置的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均在五年内取消,外国银行可在国内设立分行.(2)在保险方面.我国将允许外国的财产和意外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承保大规模险;五年以后取消对许可证的地理限制;在五年内分阶段扩大外国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取消对外国人身保险公司的合资要求;同意部分取消内部分支限制,人寿保险公司目前即可选择它们自己的合资伙伴;非人寿保险公司将允许在加入WTO时即达到51%的所有权,并在两年内成为全资子公司.(3)在证券方面.我国将允许少数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与中资公司一样从事基金管理业务,中资公司的新业务外国公司都可以开展;少数合资公司可在中国国内从事证券发行业务和以外币计价的证券交易,包括债券和股票;在合资的证券基金企业,外国公司允许掌握33%的股份,我国入世三年后将增加到49%;从事承销业务的证券公司,股权限定是33%.……  相似文献   

6.
金融市场发展的新变化金融机构经营范围扩大,资产管理行业混业经营2012年5月以来的券商创新及新的证券监管法规出台,放松了对证券公司设立审批的限制,未来从事证券投资、证券咨询、私募基金等机构可申请变更为专业的证券公司,允许证券公司发行公募基金,单一及多个客户的资产管理计划。2012年6月保险新政"13条"出台,保险公司在保险资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基础上可发行公募基金和其他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也可受托管理养老  相似文献   

7.
我国金融业重组模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金融业重组就是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发展.金融业混业经营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模式,即在银行内部设置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二是银行母子公司模式,即商业银行对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控股,直接以子公司的方式进行业务渗透和扩张;三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即在相关的金融机构之上建立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对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子公司控股实现业务渗透,各子公司相对独立运作,但在诸如风险管理和投资决策等方面以控股公司为中心.从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状来看,我国目前仍不具备发展全能银行模式和银行母子公司模式这两种混业经营所需要的金融监管能力、完善的资本市场和市场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8.
目前,国内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的业务歙 和已日趋加强,商业银行越来越多地参与证券资金的清算服务,推出银行转帐等新型业务,而证券商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允许银行开办券商股票质押垡,允许保险资金通过投资基金进入股市等政策创新,则开辟了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之间的资金流动渠道,近几年来,我国金融业开始出现银、证、保合作热,银行业与证券业、保险业之间业务交叉已很普遍,突出表现为业务融合,各大证券、保险公司纷纷抢滩,与各家商业银行答订代理协议,从银保双方答订的合作协议看,合作的范围包括代收保费,代支保险金、代销保险产品、融资业务、资金汇划、网络结算、电子商务、联合发卡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共享等方面,从银证之间的合作来看,范围包括银证转账业务、网上交易业务、利银行卡和银行存折直接买卖股票券商委托银行网点代办开户业务、银行承担资金结算和基金托管9业务、在投资银行业务上的合作等,如中国银行与平安保险公司答署业务合作总协议;工商银行与华夏证券公司答署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招商银行和太平洋保险公司签署了合作战略伙伴协议;中国光大集团、中国国际信托投资集团通过一系列重组、兼并和收购,已拥有商业银行、证妆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形成了各类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优势互补,相互协作的多元化经营模式,银、证、保之间的相互融合,已初步形成了三者之间业务渗透、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利用现有市场资源、共同发燕尾服的新格局,所有这些都在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方面迈出新的一步。  相似文献   

9.
财经速览     
《农村金融研究》2004,(12):50-50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呼之欲出。最近.中国人民银行召集部分商业银行召开座谈会,讨论商业银行发展基金业务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问题.推动商业银行发展基金业务以及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据称.工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方案已经上报有关部门,在年底前有望获批。这将是商业银行在混业经营步伐中迈出的重要一步,同时银行资金入市对目前一直低迷的股市也将是一支强心剂。  相似文献   

10.
《现代商业银行》2005,(5):16-18
允许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事,对于整个金融界来说,影响意义深远,这将是我国银行业更好地适应金融发展与金融改革的需要,提高中国银行业综合竞争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于解决我国当前融资格局失衡,改变商业银行较为单一的资产结构,提高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公司,有利于促进包括债券市场在内的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促进金融改革的深化。  相似文献   

11.
英国在1986年的金融改革中允许银行兼并证券公司进而形成经营多种金融业务的企业集团,日本在1998年提出类似的金融改革方案,而在金融界居于统计地位的美国也在1999年11月4日正式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允许银行、证券、保险进行混业经营,标志着国际金融已经进入了一个混业经营的新时代。本尝试在分析我国现阶段实行分业经营客观必然性的基础上,指出金融混业经营对中国金融分业经营的影响并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中美商业银行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青丽 《银行家》2003,(5):48-50
经营范围对比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是分业经营.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而美国商业银行目前是混业经营.这也是美国商业银行不断争取的结果.美国商业银行除存贷款业务外,还有投资银行、信托等其它业务,号称"金融百货公司".  相似文献   

13.
以美国金融业发展为鉴看中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靖 《金融科学》2001,(2):103-105
1999年11月,美国众参两院以压例多数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此法允许设立集银行、证券公司、寿队公司、损害险公司等金融子公司于一体的“金融控股公司”,即允许银行、证券、保险的跨业经营和竞争,至此美国废除了1933年的银行法,标志着其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的终结,混业经营模式的形式。  相似文献   

14.
江洪 《金融纵横》2004,(5):54-56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经营业务的范围。随着全球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欧洲和日本,都实行金融业混业经营。我国金融业坚持的分业经营模式.已不能适应加入WTO后来自国际金融机构的竞争。金融业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5.
混业经营发展形势及其对保险业的影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赵立航 《上海保险》2005,(5):17-20,8
2004年9月15日,国务院原则上同意商业银行发展基金业务和设立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金则可以直接进入股市。这一决定将成为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分水岭,标志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朝着混业经营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相似文献   

16.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 ,而不局限于自身业务的经营活动。据了解 ,国际上金融业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全能型 ,即混业经营模式 ,以德国为代表 ,银行业可经营证券和保险业务 ;另一种就是分业型 ,以 1999年以前的美国为代表 ,银行、证券和保险分别由不同的机构经营。八十年代以后西方国家相继对金融业放松管制 ,允许银行、保险、证券合业经营 ,之后又从法律上加以确定。如英国与日本先后于1986年与 1997年实行“大爆炸”的金融改革 ,放松监管 ,允许合业经营 ;美国也于1999年 11月废除了 …  相似文献   

17.
一、目前金融混业经营及其证券交易模式现状 2002年元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鼓励并支持商业银行开办代理证券业务和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规定:商业银行在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后,可以开办金融衍生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以及投资基金托管、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鼓励金融混业经营的深  相似文献   

18.
一、挑战和压力的实质 根据中美达成的双边协议的内容,加入WTO以后,中国将按照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的顺序分阶段开放,逐步允许外资金融机构享受国民待遇,包括从准入2年后开始逐步扩大外国银行的人民币业务经营范围,准入5年后外商独资银行可以经营零售业、全方位服务业,允许外资参股保险公司,全部放开再保险业务,增加设立外国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城市,允许成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证券公司获准包销本外币证券,并逐步扩大经营范围等.  相似文献   

19.
从分业走向混业是世界性潮流 从分业到混业是世界金融发展的潮流.发达国家基本上经历了简单混业-人为分业-高级混业的一个历程.最初,由于金融业主要是银行业,非银行金融机构,诸如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各种基金等并不发达,因此,那时候银行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方式并没有什么限制.早期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而工商企业融资也多数是内源性融资,银行提供的基本上是短期自偿性贷款,银行也做一些贴现、租赁和简单证券投资业务,不过,这部分业务规模并不大.银行表面上是"混业"经营,但和我们今天说的"混业"还有本质区别,充其量也就是"简单混业".  相似文献   

20.
《中国金融家》2007,(5):47-47
目前,国际上开展私募基金的机构很多,包括私人银行、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顾问公司等,特别是随着国际上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几乎所有的国际知名金融控股公司都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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