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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选务咨询     
江苏省姜堰市村民张真问:我村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一些村干部经村民民主选举后落选,乡政府要求我们村召集党员会再次投票选举,结果这些干部仍然落选。可乡政府不顾群众反对,强行任用已经落选的村干部。请问,在换届选举后,乡政府再次召集党员重新投票选举,是否合法?以强制手段任用落选干部是否合法?答:如果你所说属实,那么应该肯定地讲,乡政府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第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  相似文献   

2.
村治咨询     
考试招聘对不对辽宁省黑山县无粮店镇赖坨村村委会问:我县在全县范围内罢免村委会干部,通过考试手段重新选拔村委会干部。县里说,全县村干部年龄高,文化程度不够,所以进行考试竞争聘任上岗。这样做符合村委会组织法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199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  相似文献   

3.
编辑部纪事     
一位失去信心的维权者江西省丰城市一位村民来信:2000年我任村主任期间,在外地乡镇看到一本《乡镇论坛》,一下子喜欢上了,觉得真是村干部的良师益友。我记了邮发代号,第二天就到邮局补订。现在我不当村干部了,还是坚持订阅这份杂志。我呼吁上级有关部门宣传好,让乡村干部订阅,因为她确实是基层干部的好帮手,是农民的好朋友。2003年《乡镇论坛》第九期“村治咨询”答复了我的问题,我表示感谢。但我没有按你们的答复去捍卫自己的权利。我知道,维权路上是多么艰辛和坎坷。在我们这里,任免村干部是镇里说了算,根本没有民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相似文献   

4.
今年 8月,湖北省某县城关镇为减轻农民负担,对全镇 21个村的村组干部进行了清编整顿,共有 64名村组干部“下课放学”,其中清退村干部 30人,清退村民小组长 34人,共“减轻农民负担” 15.6万元。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相似文献   

5.
进步村的张老汉记得他好象在十几年前选过一次村干部。当时他委托上小学的孙子去填写选票。“别人选谁你就照着写。照猫画虎吧。”说完他又倦缩在坑头上抽起了旱烟袋。可张老汉万万没想到,90年代的第一个春天,他又一次被选村干部的事搅得心神不宁。马场地乡5个村的1万多名农民要接受这样的现实: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主选举村委会干部,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整个马场地乡为此沸腾了,许许多多象张老汉这样的村民心里打着鼓。“村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是不是想干啥就干啥,自己说了  相似文献   

6.
当前,一些村民和乡村干部对村委会换届选举还存在一些错误认识:一是无所谓。具有这种心态的村民认为:村民委员会换不换届,与己无关,不管谁当村干部,自己同样要完成"两上缴",同样要执行计划生育国策,同样要尽村民义务,只要自己奉公守法,谁当干部都一样。持这种态度的人,在行动上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漠然置之,不闻不问。选举时,有的上面说选谁他就选谁,有的甚至放弃权利,任凭别人代替填写选票。二是以宗族为重。具有这种心态的村民认为:族大当家,人多掌政,"树活一张皮,人争一口气",只有让本宗本族的人当村干部才能扬眉吐…  相似文献   

7.
《乡镇论坛》2006年2月上半月刊发表了《村里公章镇上管》一文,看了之后,实难苟同。根据农村实际,我们认为村上的公章还是村上管好。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权依法处理村级事务,作为村级自治组织权力象征的公章,理所当然应该由村上管。如果为了防止村干部权力滥用就把村上的公章收起来由乡镇上管,那村民委员会这一级组织就形同虚设,又何谈村民自治。权力滥用的村干部毕竟是少数,防止村干部权力滥用,乡镇做的事情只能是提供指导,加强监管,而绝不能大事小事都包办代替。如果因为怕出乱子就…  相似文献   

8.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兰沃乡某村村主任来信反映:乡党委以《聊城市村级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诫免了他的村委会主任职务,请问这样做合法吗?答:如果反映情况属实,则该乡党委的做法是错误的。《村委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也有明确规定:“对不称职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罢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直接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相似文献   

9.
村委会干部不可直接任免笔者从县机关下到乡镇工作三年,发现乡镇直接任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是一个普遍现象。今年我们这儿是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个别乡镇仍采取直接任免的办法。这种直接任免村干部的做法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0.
黄健 《乡镇论坛》2014,(19):28-28
近日,笔者所在的村每户村民都收到镇政府发放的“2014年民情联系卡”,卡片上印着村干部与镇政府分管该村的包村干部、党员代表及镇人大代表的姓名、职务与联系方式。村民普遍认为这是镇政府为农民排忧解难提供有效路径的好方式。然而,卡上标明的镇人大代表的情况却令村民疑惑不解。  相似文献   

11.
广西全州县在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大力加强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的建设,解决好村委会干部的报酬。1985年县委、县政府总结推广了朝南乡的经验,对村公所干部实行两年一评议一调整,由乡镇政府任命。村委会干部一年一选。朝南乡的村委会大多数是在春节统一改选村干部,连选连任,届期不限。被选出的村委会干部,实行年度包干责任制,任期内不得外出搞副业,要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每个村委会干部,一年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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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城郊乡白土村一陈姓村民问:我村在今年春天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选举委员会在组织推荐候选人后,没有将结果当场公布,而是时隔数日后才张榜公布,这样是否合法?公布的候选人与民意相差大,便有人将情况反映到乡政府,乡上则派几个住村干部组成工作组,进村召集党员会,重新投票推荐候选人,请问乡上这种做法合法吗?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但是,选举委员会必须依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比如,候选人应依法由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推…  相似文献   

13.
山东省沂源县某村民问:我村村干部在未举行村民会议、未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将村里15亩苹果园承包给其中一名村干部。该村干部承包果园后,又将果园前的水沟填平,侵占公共土地0.5亩。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村干部应负什么责任?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这15亩果园的承包应当属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即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的承包。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其他方式的承包也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应当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也规定: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村民委员会必…  相似文献   

14.
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实行了一项大胆的改革:由县财政给村委会干部发工资、给组级干部发补贴,村干部退休后还由县财政发养老金。对于这个做法,有关方面还总结出了许多好处。最突出的好处是,县财政每年花两百多万元,买到了一批村组干部的积极性,这积极性又主要表现在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上。有人说,这一改革解开了一个多年没有解开的死结。但我的心里却因此又多了一个难解的结:村组改革的方向到底是什么,村组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村组改革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  相似文献   

15.
在县乡机构改革中,一些乡镇为完成精简人员硬指标,硬性向村支两委下派干部,以减轻 人员分流压力。但是,笔者调查时群众反映,乡镇干部分流进村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首先,乡镇干部分流进村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农村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成员任免必须经过村民的选 举和罢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支部委员会成员的任免也应当通过所在村党员大 会表决。依上述法规,乡镇只有向村级组织提出干部任免的建议权,而不应该不分青红皂白 地对村干部直接任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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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治咨询     
来信请寄:北京西城区二龙路甲 33号《乡镇论坛》编辑部村治咨询栏目收邮编: 100032不许更改村委会的法定任期   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一村民问:有一位由村民直接选举的村委会干部,由于坚持正义,揭露村党支部书记的贪污腐败行为,引起了党支部和一些与支书有经济利益联系的乡干部的不满。这些人迫于《村委会组织法》的明文规定,不好直接撤换这位村委会干部,但他们以乡政府的名义责令村里提前进行换届选举,以达到换掉这位乡干部不喜欢的村干部的目的,而村委会及其干部们的任期才刚刚一年半。请问,乡政府的做法合法吗 ?   答:乡政…  相似文献   

17.
《村委会组织法》规定,乡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政府开展工作。确定乡政府对村委会的指导关系,有利于在基层充分发扬民主,实现村民自治,纠正一些乡、镇干部强迫命令的工作作风,促使乡、镇政府遇事同群众商量,密切党和政府同群众的关系。这是完全符合党  相似文献   

18.
2004年,河北省行唐县在100多个村进行了民主评议村干部活动,收到一定效果。主要做法为确保活动稳妥有序开展,该县抓了五个环节:1.明确评议对象。评议对象为试点村的干部,具体包括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2.界定参评范围。民主评议村干部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指派一名副乡级以上干部和包村干部到村参加;参评人员为本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本村的县乡人大代表。3.细化评议内容。分共性和个性两块。共性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思想作风、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个性内容包括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完成…  相似文献   

19.
变行政命令为发动群众,把权利还给村民我们认为农村能否真正自治,首要的一环是看乡政府是否能把民主权利交还给村民,为村民自治创造宽松的政治环境。基于这种认识,我们从三个方面作了探索:一是把村委会干部的选举权还给村民。改变过去由乡党委和乡政府领导直接任免村干部的作法或“领导定人选,群众划圈圈”的选举方式,把村委会成  相似文献   

20.
1988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三年来,村民委员会建设,逐步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但是我们是决不能因此而低估村民委员会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落实,落实的关键在于领导的重视,而领导的重视又取决于认识问题的彻底解决。应该肯定,经过三年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宣传和实践,多数干部认识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叫做是解决得比较好。但确实还有一些领导干部,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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