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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费维权工作方向
(一)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维权工作带来了重要发展机遇。各级工商部门要认清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凝聚共识,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改革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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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凡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3,(8):67-70
网络直播带货作为数字经济时代一种新兴网购形式,正在以其互动性、新颖性、具有粉丝经济效益等特点走进广大消费者的视野。然而,网络直播带货在便利人们日常生活、拉动消费经济增长之外,也出现了产品质量造假、虚假广告宣传等诸多问题,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因此,为了规范网络直播带货市场,需要从法律规制与监管、执法和惩罚性赔偿适用、消费者维权成本等多方面发力,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措施。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量和惩罚力度、拓展维权机制等方式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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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农村消费者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国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原因在于农村流通网络建设不全、市场秩序混乱、消费者消费知识和维权知识不足、维权成本高、农村地区信息化程度低等方面,应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进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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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消费维权角度分析中国消费维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消费者维权是国际消费者维权的一部分,中国消费者维权应该借鉴国际消费者维权的经验。在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的时候,消费维权应该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入手来进行,从而使得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国际接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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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们绍兴市工商局在认真总结我市农村消费维权"枫桥经验"——"消费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础上,重点在市区推进消费维权"枫桥经验"进商场超市工作,以监管的社会化、常态化、示范化实现部门履职自觉,以指导的柔性化、载体化、机制化实现企业经营自觉,以宣传的直观化、互动化实现消费者维权自觉,积极探索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一体的商场超市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体系,服务绍兴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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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们当阳市工商局根据农村消费者识假难、投诉难、维权难的现状,秉承“消费者权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以维权网络“进农村、进农户、进田头”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了农村消费维权体系,将维权工作关口前移,在广大农村密织维权网络,创建了“张青山农村维权”模式,方便农村消费者及时、就近反映问题,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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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消费问题即是消费领域的问题之一,也具有鲜明的个性,这个特殊的消费的群体在消费领域中,具有哪些特色,存在何种问题,如何开展消费维权,为大学生消费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笔者近期开展了大学生消费状况调查,旨在阐述大学生消费和维权状况,指出大学生消费和维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维权建议,倡导理性消费,开辟新的维权途径,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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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在广东东莞市召开。国家工商总局王东峰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全面总结了2012年全国工商系统大力推进消费维权效能建设,积极服务经济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显著成绩;回顾总结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国工商系统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积极开展消费维权积累的宝贵工作经验;全面部署了201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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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价格权益是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对农村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力度不够,消费者的法律知识缺乏、维权意识不足、维权成本较高,所有这些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应以农村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为切入点,不断提升农村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内涵,加大相关执法力度,拓宽纠纷解决途径,增强农村消费者自身的维权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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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措施”具体是:一是积极改善农资市场秩序。规范农资商品经营主体,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探索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二是大力优化农村商品市场环境。切实加强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虚假宣传以及公用企业利用其独占地位强制交易等各类损害农民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三是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和办法,有计划、有重点地将消费维权的力量向农村消费者倾斜。扩大“12315”网络,鼓励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四是支持发展农村多种所有制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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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消法》的修订也在不断推进中,随着消费领域新问题的不断涌现,消费者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9月3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全国工商系统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决定从现在起到2015年年底之前,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针对五大重点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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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工商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以推进职能转变、深化消费维权效能建设为目标,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为契机,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商品和服务监管,扎实推进12315“四个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建设取得新成果,为保障市场消费安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