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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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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符合目前国际上轻刑化、开放化的潮流。本文在论述社区矫正的涵义、对象、起源及发展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社区矫正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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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我国社区矫正适格的对象主要有: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这五类罪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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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性的犯罪问题中,未成年人犯罪始终是人们最感焦虑的社会问题。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严重化,也一直是个不客回避的严峻现实。为全社会所关注。因此,加强未成年犯矫正制度的研究既是学术的需要也是现实的需要。与监禁矫正相比,社区矫正在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符合未成年犯的心理特征,有利于克服监禁刑的弊端,有利于和发达国家的刑罚模式接轨;我国社会主义的刑事政策、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以厦日趋完善的社区和健全的司法行政体系资源也为未成年犯罪人适用社区矫正提供了现实可能性,由此得出了社区矫正是我国未成年犯矫正制度的优先选择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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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的一种重要执行制度和执行方式,其社会功效已为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所证实。对我国社区矫正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社区矫正立法,指导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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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今年司法部部署的六项重要改革之一,被称为“国内史无先例的刑罚改革”。从今年起,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五个省(市)将先后开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我国对社区矫正——这一行刑领域新生事物的探索,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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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未成年犯罪率不断上升,犯罪数量之大,危害程度之强,已严重危害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针对未成年犯的特殊性,我国在2003年采取了社区矫正这种非监禁刑罚制度来配合限制自由刑的实施。对未成年犯权利的保护和回归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我国未成年社区矫正制度缺少立法的保障,在管理机构建设,专业人员的配备,资全来源,矫正项目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文章试图借鉴外国的一些有益经验,来完善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使未成年犯能早一日的回归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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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型的非监禁性的行刑制度和刑罚处置措施,代表了当代人类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既是人类文明的发展表现,也是人类社会人道化的袁征。社区矫正目前在我国正处于试点状态,本文试从社区矫正的概念出发,分析我国社区矫正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立法、实行义务性规定、完善和丰富矫正体系、加强宣传以及补充经费等措施来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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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2003年开始试点社区矫正制度,至今已走过了七个年头.在此期间试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方面,没有能够很好地抓住其作为未成年犯罪人的特殊性,对这类特殊主体进行矫正,特别是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相关的制度构建以及人员配备都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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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因其在惩治和矫正罪犯方面的诸多优势,正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接受和认可。我国自2003年开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也取得了许多良好的效果和宝贵经验。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更是社区矫正工作在立法方面的标志性成就。然而我国的社区矫正还存在着概念和性质定位不准确、机构和人员不足、监督及评估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本文通过对相关问题的分析提出完善建议,以促进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惩治和矫正刑罚执行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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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里散居着一些特殊的人,他们被称为社区矫正人员,确切些说,是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刑诉法》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我市社区矫正试点于2004年在鄞州区启动,2007年3月在全市推开。社区矫正人员是国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受益者,应该说,他们中的多数人对政府心存感激,认罪服法,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但也有少数人并不珍惜,因此仍然具有潜在的社会危害性。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社会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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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教育好社区服刑人员,使其顺利融入社会,是本文的研究目的。本文运用观察法,通过对京津冀地区的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走访,观察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活动;运用文献法,通过查阅、分析相关政策文件、活动简报,了解京津冀地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河北省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现状,提出加强联动,深化三地合作;有效利用,合理整合资源;补齐编制,打造专业队伍的河北地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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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创新社会治理的大背景下,社区矫正成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一大重要组成部分,多元化的主体参与是其最突出的特点,而社会工作者及社会工作机构作为社会治理主体的一员,是有效开展社区矫正的有力保障。本文从社会工作的内在特征及外在属性两方面入手,对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优势进行了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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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也日益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则是在法律轻刑化趋势的影响下产生的.社区矫正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司法制度,其本身已经成为了法律体系建设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最早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体制中获得实践,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由理论走向实践是由2003年开始,经过长达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在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在关于社区矫正专门立法方面却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局限,尤其是在未成年人犯罪的社区矫正方面,需要不断的完善与实践,才能促进社区矫正制度的有效实施.本文就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视角出发,对社区矫正的相关问题进行简单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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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的试点已经在全国部分省市展开,但在试点工作中发现:社区矫正的实践中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和经费支持,缺少具备专业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缺乏社会认同和参与,实际的矫正效果不明显等。因此,在制度上进行完善,加强立法,优化组织结构,提供经费保障等工作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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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视角下的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是指通过对社区资源的有效利用,与青少年矫正对象建立和谐平等的伙伴关系,发掘和利用他们身上潜在的优势和资源,进而制定合理高效矫正方案的一种工作方法。与传统社区矫正模式相比,优势视角下的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具有提高青少年未来成功的可能性、有效降低其再犯率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以优势视角理论分析常熟市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发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存在社区资源掌握不均衡、自身专业性不足、与青少年矫正对象关系不平等等方面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对策包括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应对社区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和利用、加强自身的专业性建设、与青少年矫正对象建立伙伴关系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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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从南开区2006年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到2012年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由南开区司法局正式接管该项工作以来,几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是推进南开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需要;是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需要,对和谐南开、平安南开建设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