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文锋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5,(6)
美国农业部(USDA)、健康和公众服务部(HHS)提出食品识别标准更新规则的建议.(USDA)健康和公众服务部(HHS)、食品药物管理局(FDA)联合提出建议,制定一套总体规则,以评估是否修订、取消或制定新的食品识别标准.这次联合行动是这些部门食品标准更新行动的第一步. 相似文献
2.
3.
4.
5.
陈双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6,(2):42-42
日前,新西兰澳洲新西兰食品标准管理局(FSANZ)发布营养、健康及相关声明草案评估报告。该报告以在2003年制定的营养、健康及相关声明政策指导方针作为制定营养、健康及相关声明法规的平台,并讨论了关于营养、健康及相关声明法规的颁布并提出了一个最佳方案。 相似文献
7.
8.
晨光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9,(8):19-1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并发布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这个办法,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农药残留等超过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未经检疫的肉类、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等13类有可能危及公众安全的食品,被明令禁止经营。(据8月11日《新华网》) 相似文献
9.
一、“肯定列表制度”的内容 日本健康、劳动与福利部于2003年5月30H发布了《食品卫生法》修正案,根据修正案第11款第1段,健康、劳动与福利部将制定食品中临时最大允许残留限量标准,也称为“暂定标准”;根据修正案第11款第3段,将制定“一律标准”,在该标准水平下残留物不太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制定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物质的名单(豁免物质)。 相似文献
10.
11.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7,(2):49-49
2007年1月16日,日本宣布制定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准和规范的修正案(补充规定杀虫剂残留限量),拟制定苯噻菌胺(BENTHIAVALICARB—ISOPRORYL)及联苯肼酯(BIFENAZATE)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 相似文献
12.
国外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及发展趋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辉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6):56
目前,我们了解的主要农产品标准有FAO/WHO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关于食品的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标准等,以及WTO涉及农业领域的协定而制定的5000多种农业国际标准。此外,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标准作为《食品法典》的一部分,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与世界卫生组织(EHO)制定的。《食品法典》是联合国协调各个成员国食品卫生和质量标准的跨国性标准,一旦成为强制性标准,就可以作为WTO仲裁国际食品生产和贸易纠纷的依据。 相似文献
13.
14.
15.
16.
《标准计量与质量(广西)》2003,(2):32-32
日本健康、营养食品协会日前正式公布了第21号健康辅助食品“大蒜食品”的规格标准。这次公布的大蒜食品标准首先将大蒜食品做如下定义:(1)大蒜加工食品:含大蒜粉或大蒜提取物50%以上的食品;(2)大蒜含有食品:含大蒜粉或大蒜提取物在10%以上和不足50%的食品;(3)油浸渍大蒜食品:含油浸渍大蒜(油浸渍品)20%以上的食品。关于大蒜含量判定法采用Υ—谷氨酰基—S-丙酰基半胱氨酸(简称GSAC)含量为依据的方法,由日本食品卫生协会进行定量分析,“油浸渍大蒜”也可用其他方法(阿霍埃法)定量油溶成分,还规定… 相似文献
17.
18.
李鸣丽 《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1997,(5)
国家技术监督局于今年发布的GB16470—1997《保健(切能)食品通用标准》,于会年5月1日起买施。这个标准的友布与买施,标志着我国保健(功能)食品的生产、销售、管理走向科学化、法制化轨道。近几年来,我国保健(功能)食品迅猛发展,估计有数千种。有些产品名副其买,对消费者的健康确有促进作用.但也有相当数量的假冒、伪劣产员招摇过市,坑害消费者。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治理、整顿,将会使保健(功能)食品走向歧路,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受到损害。为了规范市场,强化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利益,制定《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是非常… 相似文献
19.
加拿大标准协会(SCC)是加拿大国家标准体系(NSS)(注:NSS的核心是加拿大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几乎涵盖了影响加拿大公众的每一个问题,如救生安全或医疗器械、电话网络之间的联接线、公司的环境行为等方面。)的管理者,具有保证国家标准一体化及提高国际声誉,与联邦政府及其委托管辖州合作以促进经济的有效的自愿性标准的制定等职能;同时还具有认可职能,即对标准制定组织、产品认证和测试组织、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注册及审核员注册和培训组织进行认可。目前,SCC利用其认可程序已经认可了大约275个机构,而这些机构又为法规部门… 相似文献
20.
范春梅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2,(8):38-38
瑞典标准化学会(SIS)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民间组织,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成员。为了使瑞典的企业、政府和组织更有效地参与国家标准、欧洲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进一步宣传和推广标准,2001年1月1日,BST(建筑标准)、HSS(健康标准)、IKH(起重机标准)、SMS(材料和机械标准)、TKS(压力容器标准)以及STG(综合标准)6个研究机构,一起并入了SIS。1基本情况介绍SIS的上级机构是标准理事会,有6名成员,代表国家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为了确保兼顾各方利益,标准理事会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