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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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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只是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养老金与缴费时间、缴费年限、缴费数额呈正比例关系。在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劳动者缴费时间晚、缴费年限短、缴费数额少,其养老保险权益受到了相当程度的损害。值社会保险法立法之际,探讨这一问题,有利于更好地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维护劳动者养老保险权益。  相似文献   

2.
《中国社会保障》2013,(6):65-65
主持人:我是一名从机关单位自动离职的工作人员,今年10月我重新到一家私营企业就业,单位给我按规定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我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了我以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我县从2002年6月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缴费凭证和个人档案,申请计算我在机关单位的缴费年限为职工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称目前没有政策不予计算。不知这种答复是否符合规定?  相似文献   

3.
《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规定,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也有类似规定。从上述规定看,政策上是不主张超龄人员一次性补费的。  相似文献   

4.
本文基于“缴费年限-参保意愿-基金可持续性”理论框架,使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库,实证检验提高最低缴费年限对居民参保意愿和缴费水平产生的影响,进而将该影响参数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精算模型,测算在财政适度范围内有效提高基金可持续性的最优缴费年限。研究发现:提高最低缴费年限与居民参保意愿呈现倒“U”型关系,拐点为5.88年,同时会降低缴费水平,边际效应为1.14个百分点;提高最低缴费年限虽然能够增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性,但对财政负担产生差异性影响,其中提高6年时可在财政负担承受范围内最大限度提高基金可持续性。据此,本文提出最低缴费年限以21年为最优,为“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具体实施提供证据参考。  相似文献   

5.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9年12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相似文献   

6.
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缴费的博弈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城镇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积极性缺乏,表现为少缴、拖欠、拒缴、逃避养老保险缴费现象严重。城镇养老保险的缴费行为本质上体现了政府和企业在各自利益的驱动下所进行的博弈。本文以博弈论的视角,说明了影响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积极性的因素在于国家试图将隐性债务部分转嫁给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回报率低;政府对企业缴费的监督惩罚机制不健全;职工工作积极性与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之间的正向关联弱,并就此提出了提高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积极性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理财》2014,(1):7-7
虽然国家相关部门建议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方案已“几无悬念”,但是在网上关于延长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还是引起了不小的反响,那么到底该不该延长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呢?  相似文献   

8.
本文综合考虑代表性男性和女性的缴费工资、退休年龄和预期寿命差异,主要从养老保险替代率和内含报酬率两方面研究了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性别不平等问题。根据测算结果,在现行制度规定下,女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所获得的替代率水平会低于男性,但是内含报酬率却高于男性。延长女性退休年龄可以提高其养老保险替代率水平,但同时也会降低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内含报酬率,并会带来闲暇的损失。中国政府除了可以考虑适当延长女性退休年龄以外,还要重视减轻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歧视,以实现养老金性别利益的平等。  相似文献   

9.
本文通过对城镇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理论界定,得出满足城镇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养老金合意替代率下限为43.7%,并参考学界对合意替代率上限设定的建议,将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养老金合意替代率水平区间确定[43.7%,70%]。通过构建精算模型,分别测算出乐观情形和悲观情形下,参加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不同组合时的养老金综合替代率,将其与合意替代率进行比较,进而找出三支柱体系下养老金替代率的适度水平区间。研究发现:低收入人群参加第一支柱可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但缴费必须达到一定年限,中高收入人群还需拓展第二、三支柱作为补充;参加第二、三支柱能显著提升养老金的综合替代率水平,且参加第二支柱比参加第三支柱对第一支柱的补充作用更大;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下的养老金替代率适度水平区间随着缴费年限的增加而逐渐扩大,最后保持在[43.7%,70%]水平不变。以乐观情形下,退休年龄为60岁、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始终等于上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的“标准人”参加第一、二、三支柱为例,缴费年限在15~19年时无适度区间,缴费年限在20~25年时替代率适度区间从[43.7%,46.9%]扩大到[43.7%,68.6%],缴费年限超...  相似文献   

10.
《中国社会保障》2009,(7):66-66
主持人: 我1971年参加工作,当时为全民固定工。2001年被判刑5年,2006年出狱后接续了养老保险关系。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记载视同缴费年限为21年零10个月。现在想办退休手续,但社保机构认为,我的缴费年限只能从1995年实际缴费时算起,因此还不到15年。  相似文献   

11.
本文提出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的工资总额弹性折损系数,度量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损失程度,分析政策缴费率和相对劳动成本对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损失程度的影响.基于2007~ 2018年制造业上市企业数据,研究发现,政策缴费率与相对劳动成本正向影响企业缴费损失程度,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养老保险企业缴费工资总额弹性折损系数约为0.339,意味着逃避费行为导致企业缴费损失了理论应缴额的33.9%;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损失程度在国有控股与非国有控股企业之间、盈利企业与亏损企业之间以及不同资产规模企业之间存在较为明显差异性;缴费损失造成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制度生物回报率实际值与理论值出现偏离.研究结果表明,降费率和降低企业相对劳动成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小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的损失程度.  相似文献   

12.
主持人:我公司有几位农民工即将到退休年龄,他们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累计实际缴费年限均已超过15年,请问他们能否办理退休并享受基本养老金?听说审批退休需要招工表、档案等,但他们都没有这些,不知对退休是否有影响?  相似文献   

13.
本文通过构建精算模型对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再分配效应进行研究,结果显示,政府负担基础养老金及预期寿命与实际寿命的差异,使得新农保具有代际间再分配效应,政府提供保费补贴使得新农保具有代内再分配效应;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寿命、性别对新农保再分配效应有显著影响;职保转入新农保所预期得到的利益净流入将远低于直接参保新农保的净流入水平。  相似文献   

14.
缴费年限直接影响着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积累与参保者的待遇水平。能够领取养老金的缴费年限由最低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框定,参保者在缴费年限上具有较大的自主选择权。本文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行制度设计,运用保险精算方法,构建了基金支付风险精算模型,并依据该模型实证评估了缴费年限对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单方面提高最低缴费年限并不能降低基金支付风险,根本原因在于“长缴多得”的计发机制;退休年龄的延长确能降低基金的支付风险,“早缴费”、“长缴费”将是减少养老基金支付风险的重要举措,但需要辅之以最低缴费年限调整才能充分发挥延迟退休增收减支作用;同一退休年龄下,女性比男性获益程度更高,相应地对实现缴费与待遇平衡产生更大的负效应;缴费年限增加能够提高替代率,增强制度的保障功能;缴费比例降低以及退休后平均余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率、养老金增长率、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以及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提高会增大基金支付风险。建议通过调整退休年龄辅之以最低缴费年限并进行参量调整以降低基金支付风险。  相似文献   

15.
案例回放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希望在年老后能够领取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障日益受重视。达到甚至超过退休年龄,从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人员,他们能否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以满足最低的缴费年限要求7如何补缴?是否需要收取滞纳金及利息?  相似文献   

16.
邓大松  张怡 《保险研究》2020,(3):89-104
基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精算平衡原理,本文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模型,探讨国资划转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降费空间的影响。研究发现,国资划转能为养老保险提供降费空间;但当前国资划转比例为养老保险提供的降费空间十分有限;若加大国资划转比例,养老保险降费空间可以提升。进一步研究改变缴费基数对国资划转为养老保险贡献的缴费空间的影响,发现缴费基数增加后,企业平衡缴费率降低,国资划转为养老保险降费率提供的空间减小。本文建议通过提高国有资产划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比例、进行养老保险征管体制改革以做实缴费基数,从而改革和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17.
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劳动者和企事业单位缴费形成,它是养老保险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养老保险逃费对这一基础起着极大的破坏作用。调查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的养老保险逃费问题比较突出,相当一部分应缴费单位和个人都存在逃费现象,逃费形式花样百出,它直接影响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发展。逃费是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者的收入状况、养老保险主体行为和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克服养老保险逃费需要从多方面着手:努力发展经济,不断提高劳动者收入;改革养老保险管理制度;充分调动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提高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加强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责任。  相似文献   

18.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的公布,确定了"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根据这些原则,本文分析了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现状;通过对多种保险方案的分析,找出了阻碍我国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制度障碍,提出了企业与个人缴费分离,以养老保险税取代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分档计取,按地区划定档区;由参保人自愿选档缴费,以缴费额作为领取养老金的计算基数;不同缴费、差别领取;产权明晰,激励明显;实现统一缴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和能衔接;适用于不同的群体参保。本方案有利于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相似文献   

19.
社会养老保险的历史债务及其估算一直是学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提出历史债务估算的一种新方法——以“中人”基本养老金为基础、按照其在旧制度的工作年限与新制度下的缴费年限之比确定“中人”历史债务,并以2005年修改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基础建立估算模型。这一方法适合于任一统筹地区。文章还根据某地的实际数据,对该地区的历史债务进行估算。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个人按工资基数共同缴付,构成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分别记人两个账户,一是基础养老金,在确定发放标准后,现收现付,用于社会统筹,具有再分配性质;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在确定缴费水平的基础上,由职工本人缴纳,同时企业缴纳一部分,在退休后支付给个人,是预筹的,具有基金性质。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可由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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