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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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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为减轻小微企业税负,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明确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此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又先后发布《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49号公告)和《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对财税[2013]52号文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但企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该政策仍存在很多模糊的认识,需要进一步厘清。  相似文献   

2.
广集博采     
房房地产优惠政策出台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对房地产市场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实行减免政策。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包括3个方面:第一,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第二,对积压空置的商品住房销售时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在…  相似文献   

3.
王倩 《财会月刊》2013,(6):115-115
一、融资租赁业“营改增”税收政策 我国现行营业税法中对融资租赁企业按差额的5%征收营业税,融资租赁应纳税额=(租赁收入-利息支出)×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允许扣除价款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规定。即“营改增”后融资租赁行业仍旧延用之前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方法,将租息收入扣除借款利息支出作为应纳税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相似文献   

4.
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明确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交易环节具体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哪些规定呢,笔者对这一问题作一解答和梳理。  相似文献   

5.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明确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交易环节具体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哪些规定呢,笔者对这一问题作一梳理。  相似文献   

6.
法规宣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农村信用社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1] 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缓解农村信用社的困难,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农村信用社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自2001年10月1日起,对农村信用社减按5%的税率计征营业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营业税收入全部旧属地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50号)同时废止。二OO一年十月八日关…  相似文献   

7.
信息博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明确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另外,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此规定已于1月1日起实行。此前,有关这个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 对于营业额的计算,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还规定,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人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相似文献   

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 0 0 1年 10月 8日 财税 [2 0 0 1]16 3号  为缓解农村信用社的困难 ,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 ,经国务院批准 ,现对农村信用社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自 2 0 0 1年 10月 1日起 ,对农村信用社减按 5 %的税率计征营业税 ,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 ,营业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 0 0 1]5 0号 )同时废止。关于降低农村信用社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相似文献   

9.
《内蒙古财会》2001,(5):37-3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住房租赁市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 二、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房…  相似文献   

10.
《北京房地产》2009,(3):68-68
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公布了第546号令,自2009年1月日起废止《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为便于大家理解内外资企业、个人统一征收房产税的相关政策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负责人做了解答。  相似文献   

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9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部分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这是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所作出的举措.本文拟结合有关文件,对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事项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12.
2013年7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本文首先对该文件进行了解读,然后针对该文件不足的地方笔者提出了自己的理由和建议,最后,针对该文件的税务筹划空间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具体明确了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政策。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对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研究开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的有关税收政策明确如下:科研机构的技术转让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对高等学校的技术转让收入自1999年5月1日起免征营业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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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2011,(4):42-43
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问题(一)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二)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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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如何缴纳房产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号)规定:(1)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的房产征收房产税,在征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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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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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以前,由于融资租赁业务不涉及增值税,相应的营业税金属于价内税,计入资产成本。"营改增"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除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的融资租赁单位继续征收营业税外,其他单位改征增值税。企业改征增值税后,由于价税分开的会计要求,入账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包含增值税。本文拟对"营改增"后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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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之友》2009,(4):F0003
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公布了第546号令,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为便于大家理解内外资企业、个人统一征收房产税的相关政策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相似文献   

19.
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公布第546号令,宣布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以下简称《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内资企业一样缴纳房产税。2009年1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号),进一步明确了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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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1年 4月 1 0日 财税〔2 0 0 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继续扶持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发育和发展 ,经国务院同意 ,现对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 )的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 998〕55号 )中规定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在 2 0 0 0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予以延期 3年 ,即延长到 2 0 0 3年1 2月 3 1日止。二、对财政部、国家税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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