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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制发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0]179号),今年继续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制度》)。为做好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工程造价管理》2012,(1):51-5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管理,营造公平、公正的造价咨询市场环境,维护我市(重庆市)建筑市场秩序,根据《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渝府令第2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3.
《工程造价管理》2014,(5):F0003-F0003
8月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工程造价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增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诚信经营和从业人员诚信执业意识,中价协组成了三个调研组,由秘书长吴佐民,副秘书长刘朝阳、施笠分别带队,赴东北地区吉林和辽宁省,西北地区内蒙古,西南地区广西、贵州省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内容)、《关于行业违规违纪行为惩戒的暂行办法》等专题,深入开展调研。  相似文献   

4.
《工程造价管理》2009,(1):20-20
为促进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社会地位和竞争意识。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近几年我协会在全国开展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活动,并从中涌现出一批实力较强、经营业绩较为突出的企业。  相似文献   

5.
王玉珠 《工程经济》2022,(11):55-60
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严格遵守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层面规定了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并制定了许多用以指导工程造价管理各阶段、各方面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这些法律对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文在分析当前工程造价立法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要构建层次分明、相互关联、互为补充的工程造价法律法规体系和修订《建筑法》的建议,并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工程造价数字化应用等新形势提出了制定相关法律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6.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五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经企业申报、各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专业工作委员会)初评,中价协组织专家终评等程序,对153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现...  相似文献   

7.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制度相关规定,我部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数据进行了统计,现公布如下:  相似文献   

8.
《工程造价管理》2021,(2):103-104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五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经企业申报、各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专业工作委员会)初评,中价协组织专家终评等程序,对153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现将2020年第五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9.
《工程造价管理》2011,(2):F0002-F0002
2011年3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北京召开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会议。会议旨在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制发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函”的精神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01950号)的要求,以做好今年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1]685号)和我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1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工作。  相似文献   

11.
《工程造价管理》2024,(1):100-102
<正>中价协〔2023〕77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22]26号)等有关规定,我们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经企业申报、各省级工程造价行业协会(中价协专业工作委员会)初评,中价协组织专家终评等程序,对270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现将2023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12.
《工程造价管理》2013,(1):49-50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价[2010]69号)执行时间即将到期。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继续按现行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相似文献   

13.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不断完善,建筑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业主(或出资人)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控制越来越规范、严格。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成为业主(或出资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计机构和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关注的焦点,而工程造价咨询是集专业工程造价人员为一体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专业中介机构。因此。工程造价咨询专业机构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全过程咨询或跟踪审计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与技术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必然。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制订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09),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2007年制订了《京市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操作指南》。本文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4.
今年,武汉市制定、颁布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违法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都将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15.
《工程造价管理》2009,(5):F0003-F0003
2009年9月17—18日中价协在贵阳市召开《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宣贯会。为了全面推进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的实施,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造价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规范和提高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中价协组织编制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并开展了“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课题研究。  相似文献   

16.
工程造价咨询业是我国近年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而崛起的新兴行业之一,从1996年原建设部发布建标133号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到2006年第149号部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期间经过十余年历程,逐步发展、壮大。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投资效益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也成为我省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7.
第一条 为加强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规范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行为,保障和监督价格评估人员依法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8.
《工程造价管理》2013,(2):F0002-F0002
3月20—22日,中价协在重庆举办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第二次宣贯会议。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工程造价鉴定业务活动,提高工程造价鉴定业务成果质量,中价协颁布实施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此前,中价协于2012年12月与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联合组织召开了该规程的首次宣贯会,宣贯内容受到一致好评。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及有关专业部门,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以下简称149号部令)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现就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江泓 《中国电业》2004,(2):62-66
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和推进依法行政,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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