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月12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针对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汽车三包”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解读,认为汽车三包责任需进一步明确。此次“汽车三包”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整车“三包”有效期延长,由原来“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两年或者行驶里程4万公里”改为“不低于两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整车包退换时间由30天延长为60天或3000公里,将“第三方鉴定机构”加入其中,同时各方责任界定更加明确。  相似文献   

2.
展翔 《汽车观察》2013,(9):17-17
"三包"政策较为敏感,如果车厂政策不给力容易引起各方不满,步伐迈得太大又影响利润。经过数次征求意见以及修改,"汽车三包"政策正式出台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日前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购买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之内的家用汽车产品都可以享受"包修、包换、包退"。新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此前国家质检总局主要解答了在"汽车三包"落地之前,关于"汽车三包"的细节问题,并计划成立专家委员会,以仲裁相关纠纷。另外经销商作为"汽车三包"责任的主要承担者,被认为将在解决此类纠纷过程中承担更多的"规定外责任"。  相似文献   

3.
近一两年,随着进入家庭的汽车数量增加,有关汽车质量的纠纷、投诉也随之增加。在实际的 质量纠纷处理中,消费者的权益还得不到充分保护,消费者对汽车实行“三包”的呼声日益高 涨 。但是,目前,国家规定的“三包”范围之内的十八类商品中,并不包括汽车商品。于是,有关 方面就这一问题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消费者:汽车商品应该实行“三包” 消费者普遍反映,在汽车质量纠纷中消费者的权益被漠视被践踏,消费者无助甚或无奈的 “弱势地位”凸现无遗。 按道理讲,包修应该是商家、厂家最基本的责任。但大部分销售商却希望尽量少修或不 修,找各种…  相似文献   

4.
徐霄燕 《董事会》2013,(10):66-67
目前实施的汽车三包政策可能更具有形式上的意义,起到的是一种宣示作用——一方面安了消费者的心,另一方面也一定程度上提了经营者的神2013年10月1日,历经9年400余次修改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汽车"三包"规定》)终于实施。中国几乎是跑步进入汽车社会的。从2010年起中国汽车年销量已超2000万辆,产销量雄居全球第一。然而这么大的一个市场,却没有一部专门针  相似文献   

5.
第一条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发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印发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条文释义》,为了切实保护摩托车购买者(用户)的合法权益,明确摩托车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应当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和义务,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两轮摩托车、轻便丙轮摩托车和残疾人三轮摩托车商品(以下简称摩托车)。第三条摩托车“三包”有效期为1年或行驶6000千米,超过其中…  相似文献   

6.
李吉阳 《汽车观察》2013,(10):19-19
"三缺一"是麻友们最头疼的问题,如今炙手可热的汽而车行业新政策"三包"能否顺利开牌,企业、政府、消费者都有自己看法?在《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换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正式实施进入倒计时之际,消费者,汽车企业,以及政府方面都不敢怠慢,这关系着消费者的权益,车企的利益,政府的公信度。三者之间更应该怎样做才能尽量平衡?  相似文献   

7.
凌然 《汽车与社会》2011,(32):62-63
国家质检总局倡导的汽车三包,就要立法公示了。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有关方面这么一牵头,剩下的就是走过场阶段了。而现在,汽车三包经历了多年的起起伏伏,现在又一次拿到桌面上来,这本身就应该存在着很大的急迫感,再加之中汽协站出来明确的表明了态度,这就让汽车三包又徒增变数!  相似文献   

8.
2013年10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政策)正式实施。历时将近十三年的"三包"政策终于尘埃落定,中国作为汽车产销大国,该政策的实施对于汽车产业以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两方面都有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汽车信息     
轻型车报废车限延长1998年7月1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出通知,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为鼓励技术进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及公平竞争,轻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调整后的行驶里程由原规定的累计行驶30万公里延长到40万公里,使用年限由原规定的8年延长到10年,达到使用年限,汽车性能仍符合有关规定的,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5年的延缓报废。(柏川)国家鼓励与限制外商投资的新产品根据1998年回月互日起执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汽车行业鼓励外商投资的产品有:——汽车关键零部件…  相似文献   

10.
根据国家规定,汽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或使用年限10年就该报废。如果达到使用年限,汽车性能仍符合有关规定的,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5年的延续手续。这一规定,对于鼓励技术进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汽车使用效率,开展公平竞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符合国情和实际。汽车技术状况的好坏,使用寿命的长短,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一是零部件的加工质量和装配质量,一是驾驶人员的操作技术水平及其责任心。同时,汽车在不同使用地区和使用部门,其状况也存在差异。例如,在南方地区,由于气候多雨潮湿,汽车零部件锈蚀严重程度…  相似文献   

11.
行内动态     
汽车报废新标准出台7月15日有关部门发布《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应当报废:一、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它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其它车辆使用10年;三、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四、车型淘汰、…  相似文献   

12.
汽车信息     
新《汽车报废标准》出台为适应我国汽车生产和交通运输发展及安全、节能、环保需要,我国有关部门联合修订的(汽车报废标准》不久出台。新标准与1986年制订的老标准最大不同在于:按照车型和用途,汽车累计行驶里程由原来的40-70万公里缩短为3(k-5万公里,汽车使用年限由原来的10-14年缩短为8——10年。新标准还新增一项条款: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应当报废。从我国国情与国家和用户的承受能力,新标准对达到报废行驶里程和使用年限而技术状况尚好的车辆,可延缓报废,但不得超过规定报废年限的一…  相似文献   

13.
又到一年“3·15”。2014年的“3·15”,是我国正式实施汽车“三包”政策后的首个“3·15”,有关汽车服务的话题格外引人关注。虽然我国的汽车“三包”政策目前仅限于乘用车,但早在2007年,有“中国商用车第一品牌”之称的福田汽车就在广东地区率先推出了针对高端轻卡欧马可的“先用后买”及包退、包换、  相似文献   

14.
汪涛 《汽车观察》2011,(11):28-28
从某种意义上讲,“汽车三包”何时出台,就是中国汽车有序发展之日。  相似文献   

15.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汽车保有士迅速增长,1986年制订的(汽车报废标准)已不适应汽车生产和交通运输的发展以及交通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机械部、内贸部。公安部、国家环保局等部门对这个标准进行了修订,产生了新的(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版)并于近B发布实施(国经贸经(1997)456号文)新标准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一、轻、微型载货汽车(合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  相似文献   

16.
汽车投诉成热点质量问题是焦点近几年,随着汽车产品快速进入家庭,与汽车消费有关的投诉逐渐增加,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02年,全国各级消协共受理汽车投诉达3919件,涉及质量问题的有2915件,占汽车投诉总量的74.38%。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汽车安全气囊投诉逐步上升,成为投诉热点。投诉主要反映安全气囊不打开和开不到位等现象,某些进口车甚至出现安全气囊不打开的“普遍现象”,这明明是产品质量问题,但由于目前国际国内均未出台安全气囊的质量标准,此类投诉处理无标准依据,解决率很低,消费者呼吁“安全气囊质量…  相似文献   

17.
不久前,江铃汽车董事会在关于公司产品三包计提标准及相关计提余额调整议案中称,随着公司产品质量的不断改善,公司实际支付的单车三包费用在逐年下降。所以,从2011年6月起,江铃汽车将把之前采用的根据历史三包  相似文献   

18.
近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3]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再度重申设立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需要5000万元,同时降低汽车相关企业设立公司的门槛至不低于1000万元,以鼓励汽车相关企业从事保险业务。  相似文献   

19.
对于商用车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来说,召回和"三包"可谓两大保障。其中,前者是厂家对缺陷产品的主动召回,后者则是从法规层面对消费者权益加以保护。目前,商用车召回已有法律保障,《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商用车纳入其中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商用车"三包"政策却  相似文献   

20.
新年伊始,关于新能源汽车的利好消息是一个接一个,先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在3月7日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与此同时,科技部发布《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摘要)》(以下简称电动汽车“十二五”规划),明确了“纯电驱动”汽车是中国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方向和重中之重,“十二五”期间,纯电驱动汽车销量要实现占同类车型总销量1%左右的目标。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