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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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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中央立法的缺位,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在当下主要依靠地方性法规文件的调整。在此背景下,因缺乏统一的裁判依据导致司法裁判冲突时有发生,并由此演变成学界长期关注的焦点。据现行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并受"一户一宅"等原则约束,这一立法意旨基本排除了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合法性解读空间。当前实践中"消极模式"和"积极模式"两种主要应对方案存在诸多缺陷。目前应秉持"权随房走"思路,允许农村房屋继承时宅基地使用权被一并继承,依法赋予宅基地使用权"收益权能",构建并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和有序收回机制,明确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定期限,探索适合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发展需要的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法制路径。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城乡之间的人口、物质流动加剧,宅基地使用权的保障性质逐渐疏解,财产属性日益凸显。为加快我国农村土地改革,贯彻地随房走、房地一体原则,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作为农民的私人财产,允许法定继承人合法继承。但由于现行立法对《土地管理法》中的“一户一宅原则”中户的内涵界定以及此原则的适用范围比较模糊,导致实务中常以“一户多宅”为由剥夺限制继承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合法继承,损害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一户一宅”仅对宅基地的初始取得做出限制,并不当然适用于继受取得的情况,且因继承所造成的“一户多宅”、非本集体成员占有宅基地则可以通过有偿退出、有偿使用、有期限使用等机制进行合理规制。  相似文献   

3.
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研究目的:基于中国宅基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和现行制度及政策,揭示中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内涵与实质,梳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相关规定的内在矛盾和各地在实践中的不同做法,分析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提出中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制度。研究方法:历史分析法,文献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研究结果:中国现行制度有意回避了宅基地继承的明确,不仅法律体系存在内部矛盾,也与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趋势不符。研究结论:中国现行制度没有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导致各类损害农民利益事件的发生。走出困境的出路在于:一方面建立宅基地使用权的实物继承和货币继承制度;另一方面,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集体成员权和户籍归属的脱钩,明确“权随人走”,保护农民对宅基地的合法权利,让农民放心进城。  相似文献   

4.
宅基地使用权初始取得制度研究   总被引:28,自引:1,他引:28  
研究目的:检讨现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制度,为中国相关制度的设计提供建议。研究方法:历史研究法、法经济学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研究结论:中国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过分强调行政审批在宅基地使用权初始取得中的作用。基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应当按照他物权取得的基本原理重构宅基地使用权初始取得制度,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人的地位,并在公示方法上采用占有和登记两种方法。  相似文献   

5.
农村宅基地流转是实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重要内容,其路径选择与规则建构对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宅基地的“保障功能”和“福利性”决定了农村宅基地权利不能单独流转,“房地分离”理论不符合房屋与土地的天然附合,“房地一体”的天然属性决定了房地权利必然一并流转,房带动地流转成为“三权分置”下宅基地流转的路径选择。宅基地使用权在该流转中是一种由《民法典》宅基地使用权分化出来的以使用和收益为内容的用益物权,其应当是有偿、有期限的,类似于“土地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文章以浙江省象山县宅基地改革实践为基础,明确“确权是基础、赋能是核心、机制是关键、保障为根本”的理念,并以此为基础对农民宅基地流转进行规则建构和机制完善。  相似文献   

6.
韩楠 《农业经济》2018,(12):79-80
农村宅基地继承制度改革是新一轮土地改革的应有之义。保护公民的宅基地继承权,实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全面继承,政府必须未雨绸缪,做好改革的风险预警和防范工作:防范集体耕地流失的风险;防范农户一户多宅的风险;防范农民利益受损的风险;防范乡村伦理破坏的风险;防范新型城镇化延缓的风险。  相似文献   

7.
宅基地是城乡融合进程中高潜在价值的土地要素,也是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关键载体。从城乡融合的视角出发,以要素市场化改革为导向,依据福利经济学理论和资源配置理论,认为逐步放开对城镇居民的宅基地资格权交易,对于全社会整体福利和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等方面有诸多益处。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户一宅一房”的新构想,即对于城乡居民,都可以户为单位享受一次农村宅基地的资格权和一次城镇首套住房的优惠政策。为使得该模式能够具有实践的可能性,在针对宅基地主管部门、村集体组织、农户、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相关主体的案例分析基础上,提出了逐步扩大宅基地资格权交易范围、城乡居民同等遵守宅基地管理相关制度、设计宅基地资格权时间期限、向村集体缴纳相关管理费用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从中可看出其放弃了继续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持完全禁止的态度,但也没有突破既有立法,仅仅是为将来立法承认宅基地使用权合法流转留下了空间。这不利于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因此建立更加完善的宅基地流转制度成为一种迫切。  相似文献   

9.
10.
户的视角下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目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比较混乱,一户多宅等现象比较突出。现行立法对户的内涵的界定比较模糊,使一户多宅现象更加突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获得后,有时并不立即建造房屋,造成宅基地使用权取得与建造房屋的目的相脱钩。房屋继承后,地随房走原则的贯彻,使一户多宅现象更加严重。因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前,我国宅基地欣用权的流转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如何构建我国的宅基地流转制度,对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对此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1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基于现实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检讨现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梳理现实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流转的一些想法和建议。研究认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应在允许进入流通领域放开流转,因势利导,依法管理,规范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建立有序的农村宅基地市场,取得农村宅基地流转改革新突破,从而为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活跃农村金融,进而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新途径。  相似文献   

13.
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思考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国有土地已经大量地进入市场,土地资产的职能得到不断地强化;而在农村,农民热衷的宅基地流转(尽管能否流转以及如何流转还在讨论之中)却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但其流转已成为必然的事实。本文通过分析农民宅基地与承包地之间的异同,提出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有偿流转的相关对策。  相似文献   

14.
目前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存在很多争议,一些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也没有可供适用的法律规定来解决.《物权法》的实施结束了理论界关于宅基地性质问题的争论,其中明确了农村中的宅基地使周权是用益物权的性质,但关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方面的规定并不完善.本文通过对现行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分析,提出了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配套措施的完善建议,以期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生存需求,体现城乡居民享有公共服务的公平化.  相似文献   

15.
土地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城市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其使用权已大规模进入市场进行流转,而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尤其是宅基地使用权处于被冻结的状态,不能进入市场进行流转,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本文试从现行法律制度的现状入手,指出现行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而阐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性,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6.
农村村民依法向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才能合法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申请取得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前提与基础。理论界与学术界对宅基地使用权取得予以高度重视,但主要观点散见于用地标准、"一户一宅"等方面论述中,鲜有系统的、全面的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制度改革与完善的论述。文章对宅基地使用权申请取得的概念进行了剖析,阐述了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土地及宅基地制度政策的演变。从申请取得资格的认定、申请原则与面积标准、审批与监管等方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总结宅基地取得制度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际,从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合理认定申请取得资格,完善申请取得原则与面积标准,严格申请取得的审批、加强监管等方面提出改革与完善的建议,以期为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提供一些参考,进而为我国深化改革与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17.
近年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案件大量发生,其中不乏当事人"恶意"起诉的案件。但因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规定与法院对宅基地相关法条强制性规定分类的不同理解,导致案例判决结果差异较大。对比学说且结合实际案例,提出将公法权益与私法权益的对比权衡作为强制性规定分类的主要标准,赋予法官在此类案件中的自由裁量权,即依据实际情况认定转让合同效力。  相似文献   

18.
研究目的:就如何解决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两难困境提出建议。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规范分析法。研究结果:中国现行管理规定禁止宅基地使用权向本农民集体之外的主体流转,这一规定在实践中遭遇了私下流转盛行和宅基地闲置浪费的挑战。当前赞成和反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声音同样强烈,此次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并未明确态度。权衡正反两方面观点,完全禁止宅基地使用权对外流转的理由并不充分。争议背后凸显的是宅基地担负的社会保障功能与财产功能之间的冲突,进一步言是稳定与效率的冲突。鉴于中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同区域农民对宅基地的保障依赖程度不同,对宅基地发挥财产功能的诉求大小也不相同,在充分尊重当地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分区域逐步推进宅基地使用权有条件的对外流转,是能兼顾各方利益的务实对策。研究结论:应当推行宅基地使用权的有条件对外流转。  相似文献   

19.
张晓蒙 《农业经济》2018,(3):99-101
近年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改革迫在眉睫,相关法律规范严重滞后,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种政策性文件,开展改革试点工作。首先,阐述了立法演变。其次,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现状做了研究,分析了当前农村宅基地流转面临的法律困境。再次,针对各地区流转的改革试点,分析了各改革试点的基本模式及问题,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做了总结。最后,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20.
为提高宅基地使用效率和促进汶川地震灾后农村房地产的恢复重建,运用文献检索与综合分析方法、调查研究法、观察研究法,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主体、客体、方式、权利期限、收益权能等方面构建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分析了以联建为主的"味江模式"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创新意义,为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提供依据与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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