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改革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已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本文通过分析"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负变化和现阶段面临的挑战,对建筑业提出几点应对的税收筹划策略。  相似文献   

2.
面对中国经济新常态,针对经济周期变化的现状,我国政府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从需求和供给相配合的角度,有效调整经济结构,推动产业升级转型。正是在这种社会经济背景下,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改革,也将金融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这不仅是金融业的一次重大税制改革,同时也是世界范围内金融领域第一次大规模采用增值税制度的变革,中国将为世界增值税制度改革提供研究样本和实践案例。“营改增”作为税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将对规范金融业的整体发展、保持上下游行业税收链条的完整性和构建新型增值税制度体系发挥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3.
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印发的《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明确了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的跨境免税政策,规范了此前已纳入试点的跨境服务范围.  相似文献   

4.
《商》2015,(17)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改革,我国政府也进行了一系列的税制改革,并提出了"营改增"口号,提倡从"生产型增值税"跨入到"消费型增值税"的行列。随后我国政府设定了"营改增"的试点。2011年,我国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提出拟将建筑业纳入营改增的范围,并将税率初定为11%。基于此,笔者围绕此项改革,立足于建筑行业,试对建筑业"营改增"展开探讨,希望有助于我国企业的财务核算与税务筹划。  相似文献   

5.
增值税"扩围"改革,就是把现行营业税征收的范围逐步纳入到增值税范围,进而取消营业税。通过增值税"扩围"改革,不仅可以在增值税覆盖营业税过程中完成增值税二次转型的任务,还可以达到降低物流业等的税负,实现不同产业间税负公平的目标。同时文章对试点物流企业税负不降反升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自2011年我国增值税试点方案出台以来,以上海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试点的改革为起点,我国的营业税向増值税的改革拉开了序幕。由于银行业是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现代服务业的分支,纳入增值税改革范围也被提上了日程。在以前,我国银行业的税收制度是不合理的,银行承担税负较重,不利于其持续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所以在银行业实行营改增有其必要性。但是,营改增的范围扩大到金融业后,由于银行业业务的性质和操作的复杂性,税制改革对银行的税负、经营业绩和管理模式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研究营改增对银行业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从2012年初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以来,改革工作稳步进行,对纳税人来说减税效果明显。截至2014年底,仍未纳入"营改增"范围的行业仅剩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生活服务业。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决定全面实施"营改增",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事实上,根据"十二五"规划,"营改增"本应在2015年完成,但由于经济环境、财政压力等原因,最终未能成行。虽然2017年经济大环境依然压力重重,但政府扩大了财政赤字,无疑为"营改增"创造了一定空间。本文结合"营改增"理论基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税负的影响进行分析,并为房地产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8.
《商》2015,(26)
随着我国"营改增"扩围,我国将系统、有序、全面地建立金融业增值税税制体系,本文基于有关金融业增值税改革的有关文献,着眼于充分发挥金融业增值税税制体系的功能和作用,在营改增有条不紊进行中,对金融业营改增的细节问题和有关建议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9.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全面实施增值税打通了制造业的服务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大部分行业税负减轻,然而由于融资租赁业的特殊性,"营改增"后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给融资租赁业造成了一定负担,本文认为可以从完善税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等方面予以改进。  相似文献   

10.
王芳宜 《光彩》2016,(5):16-17
2016年5月1日,随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行业纳入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全国范围内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所有行业已全部改为缴纳增值税.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指出,下一步将在此基础上制定增值税法案,交全国人大正式批准,即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废止营业税.  相似文献   

11.
我国增值税制度改革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自1984年开始,历经20世纪80年代点增值税试点,90年代全面推行产品增值税,21世初增值税转型及正在进行的"营改增"。回顾增值税改革的发展过程,总结改革经验,探讨今后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对于深化增值税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新一轮税制改革大幕已经开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牵一发而动全身。进一步深化增值税税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由于现行营业税还具有过渡期特点,在征税范围、税率设计、减免优惠方面存在制度性缺陷,需要在以后的改革推进中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12.
增值税"扩围"改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对促进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试点方案距离改革的理想目标仍有相当大的距离,而且,在全国推广上海试点方案可能产生一定问题。为此,本文借鉴了相关国际经验与增值税理论的新成果,认为可将货物与劳务双元增值税模式作为过渡方案,首先解决营业税不利于服务业专业化的突出矛盾。建议构建收入清算系统,依据消费型增值税目的地原则,结合产品的最终消费形态以消费地划分收入。维持现行增值税收入共享机制与地方税收管理权基本不变,降低改革阻力,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相似文献   

13.
《商》2016,(12)
2016年3月18日下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按照方案要求,营改增后要确保所有行业不增负。房地产企业有必要以税制改革为发展契机,未雨绸缪,作出应对措施,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相似文献   

14.
我国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改革的内容之一是扩展增值税的课税范围,最终将营业税全部纳入其中.本文针对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微观影响、宏观影响以及推进税制改革的建议措施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5.
本文利用投入产出表数据测算了"营改增"后行业税负的变动情况,结果表明"营改增"后各行业税负出现了不同变化,同一行业在部分和全面"营改增"时税负变化情况也不同,行业税负变动受增值税税率、外购可抵扣产品和服务进项平均税率、外购产品和服务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比重和中间投入比率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推进"营改增"改革需要合理设计增值税税率,简化税率结构,扩大试点范围,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  相似文献   

16.
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鉴于建筑业自身的特殊性,建设周期长、耗费资金大、生产环节繁琐、流转环节多的特点,营改增的落地将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建筑行业应积极推行"机器换人",提高企业可抵扣项目;合理选择上游供应商,降低税负成本;完善建筑企业的发票管理制度,同时,政府也应加强税制管理的宣传力度,以此促进企业能够更好的适应税制改革,健康持续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周旋  周盼 《江苏商论》2016,(12):73-76
电信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为我们整个社会提供服务。2014年6月1日起,我国电信业被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从而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增值税的转型和扩展。基于这一重大的税制改革,本文对"营改增"的试点进行了必要的说明和阐述,并进一步论述了"营改增"对我国电信企业利润方面产生的影响,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正>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新政之前,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营业税税率为5%,而改革后,营业税被取增值税取代,虽然税率不变,但计算方式的不同让税负所有减轻。以售价100万元的一套房屋为例,过去征收5%的营业税时,计税公式为100万元×5%,即需要缴5万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虽然税率还是5%,但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  相似文献   

19.
基于对金融业由目前课征营业税改为课征增值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本文独创性地应用投入产出表对金融业重复课税规模进行了测算,提出了对我国金融业增值税制的改革建议,内容包括:(1)在税率设计方面,从多角度测算而得的结论为,金融业应与其他行业保持增值税税率的一致性,但增值税的标准税率需要略为降低;(2)在税基确定方面,借鉴国际上对金融业增值税税基及相关制度的设计经验,应将金融服务全面纳入增值税课征范围,再分项目确定是否给予免征或零税率的特殊政策,在征免税项目名单确定时需要谨慎、灵活并听取金融界意见;(3)在财政体制方面,从税源性质与征管条件出发,建议作为中央税或共享税,征管主体由两个系统集中到一个系统.  相似文献   

20.
2011年,我国税收实施"营改增"。2016年5月1日,将试点范围由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扩大到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同时将企业新增含增值税的不动产,也纳入抵扣范围,这就标志着"营改增"工作基本完成。本文通过对建筑业实施"营改增"进程及现状进行简要介绍,归纳总结"营改增"试点对全国总体税负和个别企业的影响。本文在理论结合实际数据变化的基础上,以泸州市某建筑企业税负进行测算,分析造成企业税负变化的因素,探讨当前计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为企业应对"营改增"提出相应措施。结果表明",营改增"会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负,实施"营改增"对建筑业有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