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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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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要求,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进一步完善了兼并重组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降低收购股权(资产)占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资产)的比例限制,扩大了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的适用范围,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一、企业重组交易中的税收激励动因  相似文献   

2.
《财会学习》2015,(2):6
政策背景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实施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先后出台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和《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以下简称"4号公告"。59号文和4号公告借鉴了企业重组税收政策和征管模式的国际经验,初步规范和建立了企业兼  相似文献   

3.
在并购重组行为中,税收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内容。本文在对我国企业并购重组的所得税政策的回顾、分析的基础上认为,进一步明确企业并购重组的范畴,提高对企业并购重组经济行为的识别能力,科学测定企业并购重组交易中的定价以及完善并购重组中的反避税政策是当前加强对并购重组中所得税管理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4.
<正>财税[2014]1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股权收购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二)项中有  相似文献   

5.
江希和 《财会学习》2006,(12):58-60
国税发[2000]119号文(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将企业合并定义为:……被合并企业(指一家或多家不需要经过法律清算程序而解散的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简称合并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可见,企业合并实质上是被合并企业将整体资产的产权转让给合并企业,或被合并企业股东以放弃被合并企业股权为代价获得合并企业的股权,其合并的方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因此,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处理实际上主要是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被合并企业资产转移是否作为销售处理;二是合并企业对收到的资产的计税成本确定;三是被合并企业的股东权益的转换或转让是否计税问题.  相似文献   

6.
《财会学习》2015,(2):7
政策背景在109号文发布之后的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以下简称"116号文"),将目前上海自贸区适用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政策推广到全国适用。116号文允许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5年内分期递延缴纳所得税,且在同时符合59  相似文献   

7.
金秋萍 《税收征纳》2009,(8):18-19,21
2009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明确了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该文件已经追溯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当前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行业调整、企业洗牌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中国企业并购活动日趋活跃。目前,企业并购面临的突出问题就是税收成本问题,由于企业并购所涉及的金额都比较大.如果企业并购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因此就要缴纳巨额的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8.
周星 《税收征纳》2012,(5):37-39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经营模式的改变,企业的重组业务也将日益增多,资产收购作为企业重组的主要形式,发生的频率和规模近年来已呈逐步扩大的趋势。本文结合相关案例对资产收购业务的税务及会计处理进行解析,以为实务工作者提供借鉴与参考。  相似文献   

9.
国税发[2000] 118号文(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将企业整体资产置换定义为:一家企业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与另一家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进行整体交换,资产置换双方企业都不解散.由其定义可知,企业整体资产置换以后,置换双方在互换整体资产后仍然各自存在,置换双方独立纳税人的地位并没有发生变化,所以,企业整体资产置换实质上是一种换股交易.作为交易,尽管是以非货币性交易实现,但本质上仍隐含了企业资金的流出流入,因此,税法规定交易发生时原则上"应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按公允价值购买另一方全部资产的经济业务,并进行所得税处理".至于税法同时规定的"如果整体资产置换交易中,作为资产置换交易补价(双方全部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总资产公允价值不高于25%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资产置换双方企业均不确认资产转让的所得或损失."仅仅是对我国企业改组的一种特殊税收处理方式,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免税,而是递延纳税.  相似文献   

10.
陆英 《税收征纳》2009,(7):47-49
企业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发生股权投资与重组的情况较多.如何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十分重要,现就企业资产转让、企业合并及股权转让过程中进行所得税筹划方案选择的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相似文献   

11.
<正>财税[2014]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涉及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一、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  相似文献   

12.
江希和 《财会学习》2006,(11):61-6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的规定,企业分立指的是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资产.企业分立有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类型.  相似文献   

13.
《涉外税务》2015,(2):14-17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成为吸引外国投资的热点之一。在投资和持有阶段,外国投资者出于各种需要,经常通过境外成立的中间控股公司投资中国公司(以下简称"境外中间控股公司")。在退出或重组阶段,外国投资者有时也会转让境外中间控股公司,从而间接地转让了中国境内公司股权(以下简称"境外间接股权转让")。通过境外中间控股公司对目标国投资是跨国集团常见做法;不过,也不能排除某些跨国集团并非出于合理商业目的,运用不具有实质的境外空壳公司投资并间接转让中国境内公司股权,从而  相似文献   

14.
企业并购重组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将推进行业兼并重组,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增强动力,此次新税则的出台对国内企业推进并购重组意义深远。  相似文献   

15.
2014年上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有关企业所得税的文件6个,主要对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委托投资情况下认定受益所有人等方面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了完善和调整。本文就主要政策调整进行梳理和归纳,并作简要解析。  相似文献   

16.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需要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存在的暂时性差异,如符合确认条件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也需要从合并的角度考虑暂时性差异以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在某些情况下,对于个别财务报表中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需要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17.
2009年5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2009]59号),就企业重组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具体处理问题进一步明确,企业重组行为对于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各国税法都对其做了专门规定,我国企业重组税收优惠政策的明确将刺激企业加快兼并重组的步伐。  相似文献   

18.
《财会学习》2015,(3):6-7
政策背景
  我国经济长期保持高速增长,经济发展的红利和相当一部分财富累积到了不动产、股权等财产价值中,这些巨额的资本增值形成了我国非常重要的跨境税源。一些非居民企业将直接转让我国财产的交易包装成间接转让交易,从而规避缴纳我国企业所得税。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以下简称“:698号文”),首次明确了对于此类问题的反避税管理。698号文仅规定了一般性的指导原则,国家税务总局又相继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公告”)和《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2号,以下简称“:72号公告”),对698号文的部分条款予以补充和完善,且72号公告废止了698号文第九条规定。  相似文献   

19.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经营主体和投资多元化不断涌现.为适应企业改革的需要,鼓励和促进有正常经营需要的企业改组活动的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对企业改组活动的应税行为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等法规,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其改组行为(包括企业整体资产转让、企业整体资产置换、企业合并和企业分立等)的税务处理作了具体规定.由于这些规定有的比较抽象,有的内容比较复杂,因此,为了帮助大家理解和在实践中正确运用,现对企业资产整体转让的所得税处理加以分析与讨论.  相似文献   

20.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企业重组的所得税政策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之中。自2008年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以来,我国的现行税制初步建立了一套以企业所得税为主体的企业重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企业重组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分为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两类,一般性税务处理应在重组交易发生时纳税,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递延纳税,现行重组所得税政策对企业兼并重组和优化产业结构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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