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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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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支持事业单位改制,现将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通知如下:一、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的过程中,投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对改制后的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改制后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事业单位30%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  相似文献   

2.
《税收征纳》2012,(6):41-42
为了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等涉及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一、企业公司制改造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上述所称整体改建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  相似文献   

3.
最新法规     
《税收征纳》2012,(6):41-4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2012年1月12日财税[2012]4号)为了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等涉及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一、企业公司制改造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相似文献   

4.
为了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以下简称财税[2012]4号)就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等涉及的契税优惠政策进行重新明确,为税收筹划提供了有效空间。笔者就新政策下企业改制重组契税筹划提供几个思路。  相似文献   

5.
《中国税务》2010,(6):31-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支持事业单位改制,现将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企业免征契税优惠 8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全资子公司取得母公司划转的房屋,以及企业合并、分立后其存续的土地、房屋权属,均可以免征契税。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方面解释,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相似文献   

7.
《中国工会财会》2012,(4):59-60
财税[2012]4号2012年1月12日为了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等涉及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一、企业公司制改造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股  相似文献   

8.
张道明  马国臣 《理财》2005,(5):50-51
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凡以经营为主体、盈利为目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在未来的三年内基本完成改制转企任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建设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企业法人。针对事业单位在转制、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各个要点,特提出以下改制方案。  相似文献   

9.
《会计师》2010,(5):112-112
<正>财税[2010]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为支持事业单位改制,现将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会计师》2012,(3):80-80,F00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等涉及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自2005年8月,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乡镇事业单位改革顺利完成后,除农村中小学、卫生院、财政所外,全区29个原乡镇事业单位整体转制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所属612名干部职工退出事业编制管理序列.在省级财政的大力资助下,所有改制单位职工全部参加养老保险并足额缴清保费.  相似文献   

12.
《财会学习》2012,(3):6-7
正政策背景2012年1月12日,为了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相似文献   

13.
为了支持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国相继颁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以国家作价出资(人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9号),就企业改制重组中涉及的若干契税政策进行了明确,并规定了一系列免税优惠扶持措施.  相似文献   

14.
贠敏 《理财》2003,(1):38-39
企业有进有退、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法则,企业改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必经之路。为了解企业改制后的运行状况,审计人员对部分改制企业和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现根据调查情况,对改制企业运行中呈现特征、存在问题及对策谈以下看法。一、改制企业运行中呈现的特征调查显示,改制后企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呈现出五大特征:1.公司制形式多元化取代了过去所有制形式单一的状况。国有企业改制的形式主要为股份合作制,大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2.投资主体多元化替代了过去持股主体单一、封闭的格局。在已改制企业…  相似文献   

15.
《税收征纳》2007,(1):I0008
为进一步支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现将国有控股公司投资组建新公司有关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对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上述所称国有控股公司,是指国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国有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国有控股公司。  相似文献   

16.
《税收征纳》2007,(1):I001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6]41号)中规定,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以下称184号文件)执行期限延至2008年12月31日。根据各地执行中反映的情况,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17.
马利敏  周黎明 《理财》2005,(5):30-31
企业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的调整是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原国有企业的职工将变更劳动关系,成为改制后企业的职工,同时他们还可能成为改制企业的股东或债权人,具有了双重身份。改制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的调整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人们最关心的、最有代表性的问题之一。另外,在具体的操作时还要涉及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8.
《会计师》2015,(6)
<正>财税[201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现将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本通知所称整体改建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二、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  相似文献   

19.
《会计师》2012,(5):80-81
<正>财税[20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等涉及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一、企业公司制改造  相似文献   

20.
湖北省某县汽运公司于2004年8月份通过企业改制,对外实行公开拍买.最终由夏某等人合伙整体购买,同时组建新的公司。对原公司职工给予一次性安置费或补偿费后,全部与原公司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劳动保障部门对原公司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以“失业人员”名义分别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原公司在职人员通过招聘形式依然继续留任新公司10月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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