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中国工会财会》2005,(9):62-62
从2005年度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税发[2003]73号)第一条第三款关于“银行、城乡信用社和其他金融企业发生的单笔(项)5000万元以上的呆账损失”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审批的规定,下放至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相似文献   

2.
可瑞 《税收征纳》2005,(2):38-38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权限进行调整。从2005年度起,国家税务总局原规定银行、城乡信用社和其他金融企业发生的单笔(项)5000万元以上的呆账损失由总局负责审批改为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对2004年及以前年度发生、尚未经总局审批的单笔(项)5000万元以上的呆账损失,也按调整后的审批权限处理。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4号令)规定,金融企业发生的呆账损失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方可税前扣除。为了加强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管理,现对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审批事项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4.
马琳 《财会学习》2009,(6):26-27
2009年4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新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以下相同)同2005年8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相比,在范围、申报时间、审批权限等方面发生了一些变化,下面笔者对这些变化进行一一分析,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5.
《涉外税务》2003,(2):7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0]46号)规定: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  相似文献   

6.
陶能虹  马明 《金融会计》2009,(12):34-38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后,为进一步明确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和税前扣除有关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上半年先后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等一系列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财税政策。  相似文献   

7.
《税收征纳》2005,(10):I0011-I0012
近接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关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2004年度收取管理费的请示》(中信财字[2004]26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2004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7887万元(详见附件)。  相似文献   

8.
为了加强坏账损失的税前扣除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基础上,又先后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电信业务所发生的坏账损失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0  相似文献   

9.
刘云昌  邹国金 《税收征纳》2009,(7):10-11,13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前不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等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新的《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以此来代替《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3号),规范了企业资产损共税前扫除执行中的著干问题,  相似文献   

10.
《税收征纳》2010,(6):53-5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考虑到电信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现将电信企业应收账款认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5号为鼓励金融企业加大对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力度,及时处置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增强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相似文献   

12.
2009年财税主管部门先后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两个文件,上述文件规范了企业的资产损失税务处理办法及程序,资产损失税务处理的正确与否,影响到最新税务机关对资产损失的认定结果和税收负担。  相似文献   

13.
应避免重复扣除商业银行税前呆账损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商业银行的呆账损失认定和核销主要依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50号文件),损失税前扣除主要依据国税局《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4号文件)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3号文件)。  相似文献   

14.
《税收征纳》2006,(9):I0013-I001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关于”特殊行业确需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的规定,现对服装生产企业广告费支出税前扣除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山西财税》2012,(4):25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城乡信用社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进行了明确。具体如下:一、明确了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范围。具体包括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国税发[1996]177号)、《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以下简称两个文件)执行以来,各地反映了一些问题。为进  相似文献   

17.
《中国税务》2010,(8):42-4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考虑到电信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现将电信企业应收账款认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王刚  李瑞波 《税收征纳》2009,(6):33-34,37
4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对企业资产损失进行了明确,此后又下发了《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对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进行了规范。  相似文献   

19.
2009年财税主管部门先后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两个文件,上述文件规范了企业的资产损失税务处理办法及程序,资产损失税务处理的正确与否,影响到税务机关对资产损失的认定结果和税收负担.企业很多资产损失税务失误之处,不在于处理办法和程序不当,而在于对资产损失税务处理存在不少误区.2009年度企业资产损失申报审批工作已经结束,笔者总结了最近资产损失税务处理中遇到的几个误区,供纳税人参考.  相似文献   

20.
《理财》1997,(4)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的通知1996年11月11日豫地税发〔1996〕167号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筹备组: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177号“关于印发《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