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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关政策规定,新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政策,出口不予退税的货物须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对出口调低退税率的货物,生产企业按规定及时将"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金中转入成本.凡进项税额小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按规定及时申报缴纳增值税.本文为此具体探讨了出口不退税的分析及其财务核算的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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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阐述了国家实施大幅度调整出口退税率及新的退税机制出台的历史背景,分析了我国现行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的一系列规定,提出了新的出口退税率及退税新机制的形成对出口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其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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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企业内部核算进行税收筹划,即依据国家规定所允许的成本核算方法,计算程序、费用分摊、利润分配等一系列合法要求,进行内部核算活动,使成本、费用和利润达到最佳值,实现少纳税或不纳税。在通货膨胀时选用后进先出法计价存货,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等来递延税款。在购销活动中利用地区性税负差别在低税区设立分支机构,将货物调到分支机构销售,通过转移定价,减轻税负等。在财务成果及分配中推迟开始获得年度,保留在低税区的投资利润不分配,利用再投资退税等可将税款递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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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是国家为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由税务部门将商品中所含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商,从而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一种政策制度。出口退税包括对出口货物实行免税、退税及对出口货物的税收在国内税收中抵扣等方式。出口免抵退税是一个同时涉及到会计核算和纳税两方面的实务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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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6,(27)
如何选择出口货物退税模式是生产企业目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在我国当前税收政策下,相同条件的生产企业可以对各个成员企业进行单独核算,并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选择合理的出口退税模式,从而保证退税数额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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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经贸》2002,(7):59-61
一、进出口政策调整情况1.出口退税政策今年,国家在保持出口退税政策不变的同时,对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的退税办法作了调整,即由原来实行"先征后退"、"免抵退"、"不征不退"税三种退税方式调整为一律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今年1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财税[2002]7号)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为确保"免抵退"税政策在广东省正确贯彻执行,广乐省国家税务局于4月8日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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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国家5部委发出了关于调整部分出口商品退税率的通知,降低或取消了“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还对部分IT产品、生物医药等高科技产品提高了出口退税率。为了给企业留有足够的回施余地,通知还规定,出口企业9月14日(含14日)之前已对外签订的出口合同,9月30日前向国税部门备案后,该合同项下的出口货物12月14日前出口,可享受原有退税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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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64号)中,有关1年之内的新办企业,在出口申报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这一点,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值得有关部门研究。根据该件规定: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在90天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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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英 《商业经济(哈尔滨)》2006,(5):111-112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退还或免征间接税的税收措施。但由于各种货物出口前涉及免税情况不同,导致理论与实际的差异。我国对少数货物相应出台有限制出口政策,对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使出口贸易货物退税计算方法进一步得到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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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各国普遍接受的国际税收竞争措施.我国实施出口退税多年来,对发展国际贸易、促进出口创汇、稳定就业等,起到了积极作用.如何正确地理解、掌握出口退税政策,并结合加工贸易形态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对出口生产性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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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215;加权平均进价&;#215;退税率,其退税依据是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的进价。而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应退的增值税是执行“免、抵、退”或“先征后退”政策,出口退税的税额取决于出口的离岸价销售收入及其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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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是对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进行退税,即由税务机关根据本国税法有关规定,将出口货物在出口前在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目的在于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保证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政策是国际通行做法,是国家支持外贸出口的一个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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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64号)文中,有关1年之内的新办企业,在出口申报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这一点,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值得有关部门研究.根据该文件规定: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在90天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但文件又注明,对于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1年的新企业,不适用上述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