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近年来。江苏省江都市在坚持“多予、少取”的同时。着力做好“放活”这篇文章,把创新农村生产经营机制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抓手,尊重农民意愿、立足农村实际、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多形式、多成分、多领域的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农村经营机制焕发出新的活力。截止目前,全市新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70家,农户土地入股面积2万余亩。 相似文献
3.
4.
近年来,江苏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稳步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积极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因地制宜地培育各类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载体。截至2009年上半年,全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22000多家,入社农户496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33.3%,初步形成以农村"三大合作"为主要组织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 相似文献
5.
6.
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这是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苏州市吴中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开展农村股份合作、农业经营机制、农村保障体制等改革,初步构建了农民增收长效机制。2005年,吴中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760元,同比增长12.9%。 相似文献
7.
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开拓农民增收新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把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作为深化农村改革、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一件大事来抓,农民合作组织得到较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居全省首位,农民资金互助合作全省首创,土地股份合作苏北领先。 相似文献
8.
9.
仙居县新合股份合作农场的实践
2013年1月10日,浙江省仙居县注册成立浙江省首家以土地自愿入股的股份合作农场——新合农场,在探索创新农业经营机制上迈出了新步伐.农民的首创、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引导、市农业局的精心指导,使仙居县股份合作农场筹建非常顺利.2013年浙江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李强省长就对仙居培育股份合作农场的做法表示了充分的肯定. 相似文献
10.
11.
12.
本文剖释攸县成功的实践,揭示和分析了我国农村股份合作经济成长中在力源、方式与趋向上或许具有实践借鉴价值的一种新形式,认为以“承包式分离”机制和“股份式重组”机制两合运行为显著特征的承包制与股份制的融合,为我国农村股份合作经济成长提供了保护农民利益、刺激生产发展的力量源泉;而通过集体参股诱发农民投股热情所形成的多元复作与扩张是我国农村股份合作经济成长的一种有效方式;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由生产领域向流通领域扩展,则反映了从深层次保护农民利益并实现合作经济协调性成长的客观必然性。 相似文献
13.
总结经验 不断探索 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浙江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经验交流会暨农业部台州市试点工作会议在温岭召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为适应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形势,我省创新农村经营机制,突出产业组织建设,把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来抓,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生产经营中的服务问题,承担了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统"不了、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力量,是农民与企业和市场相联结的桥梁与纽带.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努力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建设现代农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微观组织基础。与此同时,苏州市还利用集体经济基础好、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的有利条件,大力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和土地股份合作两大改革,作为调整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富民强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作为加快“三个集中”进程的关键举措。目前全市共有“三大合作组织”2354家,入社农户96.63万户,占农户总数的88.2%。苏州农民已走上“户户有资本、家家成股东”的共同致富的新路。 相似文献
15.
<正>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江苏省兴化市陶庄镇通过发展专业合作,积极探索粮食生产规模化,农业生产服务专业化、全程化的路子,大胆尝试"全程托管服务"模式,走出了一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路子。 相似文献
16.
17.
18.
一、问题 农资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做好农资供应工作,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通过全国各地开展的大规模的农资市场清理整顿活动和监管,使农资市场秩序、经营机制和市场体系得到了较大完善和发展.但目前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苏北各地都把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作为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突破口,为把农民生产的剩余农副产品推向市场,一批专门从事农副产品和生产资料购销的专业队伍应运而生,当地人称之为"农民经纪人"。这支队伍现已成为促进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一、农民经纪人的组织形式从淮阴市调查情况来看,苏北地区农村中农民经纪人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股份合作型。就是由懂经营、掌握一定的市场信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大户牵头,吸纳部分营销户入股,每户入股时交纳一定的股金,实行分工合作,联合 相似文献
20.
农民股份合作企业的法律地位初探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宪法中没有关于农民股份合作企业的规定。宪法规定,我国的经济形式有五种,即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商投资企业。1992年2月,农业部颁布了《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农民股份合作企业一词才正式在我国以部委规章的形式出现。我们知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