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解决农村小产权房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该不该“转正”小产权房,而在于该如何“转正”小产权房。只有有了合理的“转正”方案,才能为判断该不该“转正”小产权房提供决策依据。因此,为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提供决策建议,本文假设小产权房可以“转正”,从如何“转正”小产权房角度,对小产权房具体“转正”路径进行研究。结合我国住房供应“双轨制”以及小产权房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小产权房多模式“转正”路径。  相似文献   

2.
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小产权房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各地积极建设小产权房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政府也在加强调控,但并未明确具体政策和处理,让小产权房屋合法和非法化的呼声都有,使国家监管面临两难选择。小产权的存在和蓬勃发展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无法把小产权房屋彻底当成非法建设的范畴处置,本文尝试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小产权房问题,剖析原因,用发展的眼光全面衡量建设小产权房的得与失,探索解决路径。  相似文献   

3.
基于法律视角的农村小产权房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余珺 《农村经济》2008,(4):10-11
本文对农村小产权房进行了法律界定,并从法律的角度对其成因给予了分析.在区分农村小产权房具体用地类型的基础上,并借鉴台湾地区的先进立法经验,即引入"宅基地租赁权"提出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4.
突破房地一体主义,采取城乡有别的二元制房地产制度是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有效途径.对存量小产权房必须先处罚和补交相关税费后才能确权发证.运用财税制度建立小产权房建设用地调节基金与耕地保护基金以平衡公平.对小产权房开发征收建设用地调节税、耕地保护税和小产权房建设用地调节税,对面积超标的村民住宅与非村民小产权房持有人征收小产权房专项房产税.成立小产权房建设用地调节基金,用于小产权房建设用地的收储与整治.小产权房开发必须在符合国家城乡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相似文献   

5.
小产权房折射中国社会大问题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小产权房折射出中国社会诸多大问题,绝不可等闲视之.小产权房问题本质上反映了国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不平等.集体土地征用中的利益分配不合理是小产权房的原动力.小产权房的失控归咎于相关法律、政策的模糊、矛盾与不合理.小产权房存废事关我国现代化发展战略.要使小产权房合法化,必须改革现行的法律、法规,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  相似文献   

6.
“小产权房”倒逼改革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自上世纪90年代起,"小产权房"在中国开始兴起,近两年来,呈风起云涌之势,其对现有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冲击,带来了关于合法性问题的争论。事实上,早在2003年,国家就出台了小产权房的相关禁令,禁止在农村耕地上建筑小产权房,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小产权房。不过,各地小产权房依然以各种形式风起云涌。国务院终于于去年底召开的常务会议再次强调: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小产权房。有学者分析,禁令延续了2003年规定的精神,在为制度解决小产权房问题预留时间。  相似文献   

7.
近期,国家有关部委开始试点清理小产权房,为大规模清理小产权房做准备.北京市在全国首次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小产权房开发者的责任;福州市则在全国第一次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小产权房开发者的责任.这让人意识到国家对小产权房的处理力度正在加大.然而对小产权房的认识,理论界、法学界和政府部门各持一辞,并从不同层面影响着对小产权房的处置.本文拟就小产权房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提出可操作建议.  相似文献   

8.
最近几年,我国农村小产权房问题再次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且小产权房问题也有愈演愈烈之势。小产权房是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以及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出现的特有现象。治理农村小产权房必须从"给予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土地更充分的所有权、治理小产权房要分类处置逐步推进、完善小产权房相关法律制度、将部分小产权房纳入保障房体系"等几个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9.
近段时期,“小产权房”已经成为社会上最受百姓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明确了小产权房违法,对小产权房紧急叫停,同时警示消费者慎重购买;另一方面很多“小产权房”交易已经由公开转向地下,虽然风险巨大,但是由于价格优势,依然受到百姓的热棒。  相似文献   

10.
“小产权房”路在何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就"小产权房"的含义、与"大产权房"的区别、发展历史、产权形式、发展规模、治理情况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根据"小产权房"产生的背景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提出了处理"小产权房"的思路.  相似文献   

11.
随着近年来我国商品房价格连续飙涨,在大部分城市居民望房兴叹而政府又没有足够的保障性用房供应的时候,农村的小产权房悄然入市,并赢得了市民和农民的青睐。但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小产权房遭遇到了制度性障碍,小产权房还没有法律依据,购买者也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使小产权房尽快合法化,在法律上将小产权名正言顺,这不仅关系到小产权房购买者、村民、村集体组织、开发商和政府的多方利益,而且也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12.
<正>伴随着我国城市房地产市场近几年的起伏跌宕,全国几乎所有大中型城市及其近郊出现的小产权房,成为政府、媒体、学者、开发商及广大民众普遍关注的住房问题之一。目前我国法律并未给予小产权房相应的合法地位,国土资源部、住房与建设部等部门多次发布通知,要求停建、售、购小产权房,并反复强调小产权房交易的风险,但是小产权房市场规模却越来越大。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必须坚持兼顾国家、集体、农民和购房人等各方利益的原则。  相似文献   

13.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但出售给本集体以外的人的房屋。我们走访了北京周边的已入住小产权房小区,并对海淀区上庄S小产权小区进行了问卷调查。在对问卷调查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对已入住小产权房,要区分占地性质以及建设时间,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而小产权房问题的根本解决则依赖土地二元制的改革。  相似文献   

14.
"小产权房"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小产权房"及相关法律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激烈而广泛的讨论."小产权房"问题不但涉及国家的土地与住房政策,更关乎国家耕地保护及居民居住权益,如何处理好"小产权房"是关乎民生的重要问题.本文拟从保障民生的角度,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基础,对"小产权房"的违法性、成因及其危害性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小产权房"问题的相关对策.  相似文献   

15.
"小产权房"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制度和经济背景,是房地产开发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多方利益主体博弈的产物,也折射出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存在的缺陷。"小产权房"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我国现阶段缺少"小产权房"合法化的相关规定,使其面临着生存的困境。"小产权房"的出路是合法化:应以"合法化"为目标,恰当处理好"小产权房"问题,以保护出让者、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艾萍 《中国土地》2012,(10):25-26
界定"小产权房"的概念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向本集体成员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出租或出售的商品性住房.判断是不是"小产权房",有三个标准:一是建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二是向本集体成员以外销售或出租,三是商品性住房.对于前两个标准,大家基本形成了共识,对于后一个标准存在异议.比如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民住宅是不是"小产权房"?城镇居民在购置的农民宅基地上自建的住宅是不是"小产权房"?  相似文献   

17.
小产权房是改革的历史欠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治理小产权房应该土地和规划两法并用,而且理想的方法应该是先有土地法立规矩,后有规划法划方圆。但是目前管小产权房"地"的没来,管小产权房"天"的先来了。  相似文献   

18.
小产权房的开发和蔓延,反映了我国城乡土地二元结构体制的突出问题,也将多方利益博弈推向了风口浪尖.在有关部门多次严令禁止的情况下,小产权房却依然广受市场亲睐,继续遍地开花、四处蔓延."合理不合法"之说包含着小产权房说不出的苦衷,却也是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尴尬.这种体制中的主体实质性缺位,造成了所谓的没有处分权利的不完整产权.面对小产权房,取缔还是"转正","转正"后各方利益如何分配,社会公平如何实现,这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制度难题.就此,本文提出了建立土地发展权分配制度,将发展权导入小产权房进行农村建设用地体制改革,合理分配各方利益,实现社会总体的帕累托改进,从而彻底解决小权房问题,并最终让小产权房从地下走到地面上来.  相似文献   

19.
小产权房的产生有它的特定的背景,如城市房价过高,政策和法律还有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同时小产权房的存在也有很多风险和问题,笔者针对存在的问题写了相应处理小产权房的对策和建议,既不能一拆了之,也不能放纵违法,要疏堵结合.  相似文献   

20.
我国小产权房现象透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虽然小产权房存在大量的问题,可小产权房的销售却在正规的房产市场交易得红红火火;虽然现在大家认可了小产权房并争相购买,但我国的法律却仍然没有给其以合法地位。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社会公平,取消城乡居民身份限制,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保障公民迁徙自由的权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