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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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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济》2015,(Z1):20-25
财政部公开的2013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显示:2013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699.22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9072.99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259.67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34.30亿元,以上4项共同构成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合计4.1万亿元;而其支出则涉及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等在内的4大项14小项,金额合计4.08万亿元。然而,  相似文献   

2.
诸葛笑玲 《经济研究导刊》2013,(6):155+314-155,314
随着中国国有土地交易规模的不断上升,传统的土地交易与管理模式已经难以满足新形势的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强化国有土地的交易管理,规范使用权出让等行为,减少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提高国有土地的使用效率,需要我们在国有土地的交易管理中,积极构建国有土地交易的新型管理模式,促进中国国有土地交易的规范化管理。  相似文献   

3.
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土地使用者经国家依法划拨、出让或解放初期接收、沿用,或通过依法转让、继承、接受地上建筑物等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可确定其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扣作为资产入股的,土地使用权确定给股份制企业,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土地使用权确定给股份制企业。  相似文献   

4.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正确认识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的法律性质在理论和实践中均有重要的意义,必将有利于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完善,从而促进作为国民经济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支柱性的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随着哈尔滨市士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逐渐深化,士地市场管理工作逐步加强,土地市场建设日益发展,特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公平、公开、公正的土地市场交易环境初步形成。  相似文献   

6.
正目前中国土地财政收入的收入组织和支出管理格局,是多年改革探索和加强管理积累下来的结果,其总体趋势是相关收支管理制度日趋健全,收入组织管理逐步规范,支出管理得到加强,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土地财政收入组织方式。目前中国土地财政收入主要为租、税、费三部分。"租",即土地出让收入,指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主要由土地出让收入构成,包括招拍挂和协议出让土  相似文献   

7.
一、土地市场发展的现状 (一)制定规范文件,规范工作程序。为大力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我市于2003年5月相继山台了《七台河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办法》、《七台河市土地市场管理办法》、《七台河市土地收购储备暂行办法》等三个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相似文献   

8.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叶秀如 《发展研究》2004,(11):69-71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把握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的性质事关整个出让制度的规范建构问题,小视不得。然而,理论界对出让行为的性质定位却长时间观点对立,难趋一致,这固然与市场理念和国家制度的碰撞冲突有一定的关系,但也跟判断行为的法律性质的标准的僵化有关。  相似文献   

9.
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已经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选取东中西部代表性的省份广东、湖北、陕西,分析三省的地方财政收入、房地产相关税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有针对性地改革当前房地产相关税收和国有土地出让制度,降低房地产市场波动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有利于地方财政的安全和房地产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0.
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必然会涉及到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问题,而这项工作对于明晰国有土地产权关系,显化国有土地资产价值,合理配置土地资源都具有重要意义。一、国有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的几种方式l.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用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处置国有土地资产,是指将改制前国有企业所行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新企业,由新企业向国家一次性交付受让金的行为。这种处置方式有利于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而且在土地出让期届满时国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其土地上的附着物,重新进行新一轮的出让,从而保证了…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已发展成为一种主要方式。但科学合理地评估与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底价,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工作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到拍卖能否顺利成交或国有资产的流失。本从分析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底价的特点入手,着重就评估中需把握的公开市场价值标准、估价时点、估价原则和方法的选用等关键环节进行了阐述,并就最终如何科学合理地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底价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2.
2010年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1万亿元。从地方来看,这项收入占当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的89.3%,是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71.7%;从全国来看,其占当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的81.4%,是全国财政收入的35.0%。这表明,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达到了新高。  相似文献   

13.
我国城市土地一级开发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制度相配套,促进了我国土地一级市场的发展,但其运作模式存在较大差异.政府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具有主导性,以政府为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是土地一级开发模式的发展方向.本文认为应加快土地一级开发的立法进程,减少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14.
唐在富 《发展研究》2013,(11):36-42
我国集体所有与国家所有并存的土地公有制,以及建设用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的制度安排,使得政府客观上存在大量的征地、出让行为,由此导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规模大,在政府土地租、税、费收入三者当中占比高.针对社会上对于房地产税与土地出让金存在重复征收税费等质疑,本文认为,对于土地增值收益要区分其增值属性和投资来源,既要通过税费实现“涨价归公”,又保障私人土地投资的合理回报和合法权益.研究认为,推进土地相关税费体系改革,应当明确土地租、税、费三者的财政学属性,处理好土地出让、征收房地产税、土地收费三者的关系,协调好政府土地相关收支行为,通过土地制度与财税体制等协同配套改革,促进土地资源的科学集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5.
试论国有企业改革中土地资产处置的方式及其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合理处置国有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对盘活国有土地资产、发挥国有土地资产效应、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国民经济的布局调整和企业科技进步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本文在分析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制中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及其土地权能和优缺点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出让为基础、租凭为主导、限制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使用、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作为其未来的发展选择。  相似文献   

16.
财政部公开的2013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显示:2013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699.22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9072.99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259.67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34.30亿元,以上4项共同构成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合计4.1万亿元;而其支出则涉及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等在内的4大项14小项,金额合计4.08万亿元.然而,《经济》记者通过多位地产开发领域的资深从业者和长期关注土地问题的专家了解到:除了常规去向以外,土地出让领域长期存在大量“超常规”做法,开发商拖欠、地方政府主动返还土地出让金,已成二三四线甚至部分一线城市土地交易的“明”规则.  相似文献   

17.
我国土地出让金制度的形成与完善是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其前提是1987年深圳开展的土地出让制度试点,相应的制度安排也始于1987年。 为了使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法制化,从1987年11月开始,全国很多城市在开展土地出让制度改革试点的同时,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地方性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条例或规定。 1988年,全国性的法律开始颁布实施。《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同年12月,《土地管理法》修改议案也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这砦规定使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 1990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等问题作了更明确的规定,并要求比较成熟的城市先行开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试点。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土地出让的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并要求,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脐确定的最低价。这些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制定使我国土地出让的法律法规体系得以健全,使土地出让制度有了法律保障。此后,国有土地的出让基本上在这个法律框架下进行。但由于该法没有对拍卖、招标方式做严格要求,实际操作中基本上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 鉴于协议出让方式下寻租、暗箱操作和土地收益流失问题频频出现,2001年4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强调: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其他土地供应计划发布后,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以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必须公开进行,要严格限制协议用地范围,确实不能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的,方可采用协议方式,采用协议方式供地的,必须做到在地价评估基础上,集体审核确定协议价格,协议结果向社会公开。  相似文献   

18.
省域城镇土地出让最低限价体系建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如海  周生路 《经济地理》2006,26(5):831-83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行最低限价制度,是加强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探讨土地出让最低限价测算原则、方法和技术路线基础上,通过先进行城镇土地分等,然后采用基准地价扣除法、出让地价修正法、成本逼近扣除法等分别测算各城镇土地出让最低限价,最后通过比较、综合的途径,建立了江苏全省各级城镇土地出让最低限价体系。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土地出让金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代表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缴纳的土地价款。因而,土地出让金可以看做是一定年限的地租折现总和,是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的购买价格。出让土地的国家所有性质,说明土地出让金应该是一种政府性收入,理应纳入公共财政管理范畴。(一)土地出让金的性质。近年来,理论界关于土地出让金究竟如何定性问题争论很激烈,无论是地租理论、地价理论、区位理论、供求理论还是价值增值理…  相似文献   

20.
土地所有权作为国有产权体系的一部分,政府藉此多次、循环地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得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天然地具有了国家公共收入的性质,同其它国有资产一样,属于国家各级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随着土地使用权出让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级地方政府供给土地的潜力不断缩小.在可预期的将来所获得的卖地收入不能得到持续保障,地方政府又不能摆脱对土地出让金依赖的情况下,把临近城市的农业用地,通过各种办法预征后纳入到城市发展土地储备,然后进行出让势必成为地方政府的政策选择.因此,加快土地审批制度改革,将土地审批权集中到中央政府,对新增建设用地进行全方位卡位;以政府收支科目改革为基础,依托将于2007年开始施行的政府收支科目新体系,将土地出让金的收支活动纳入到统一的政府预算中来,实现土地出让金收支公开化、透明化;改革土地出让金的预算收入分成;改革农业征地补偿机制,将拥有所征用土地承包权和耕作权的农民纳入到土地出让金的分配主体中,建立农业用地征用为建设用地的"事后分成"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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