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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企业这么说:“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我有申请复检的权利,我请求对原来的产品重新抽样进行复检,但质监部门一定要用留样,不同意我的请求,而质监部门又拿不出复检必须使用留样的规定同时又对我实施处罚,所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也有企业这么说:“质监部门来检查并抽样检验,我对检验报告有异议并提出复检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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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规制中,规范产品质量的法律主要有《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两部法律均规定,根据执法工作需要,有关行政机关可以对相对人被监督检查的产品实施抽查检验,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向谁申请复检,由谁作出复检结论,《产品质量法》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而《食品安全法》却规定不明确。由谁向谁申请食品复检,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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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8,(8)
案情回顾《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8年第6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复检不合格可否再申请复检》一案,介绍了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一复混肥料企业生产的36吨高浓度复混肥料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经抽样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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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森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8,(8)
"《复检不合格可否再申请复检》这一案例,列举了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查处某化肥生产企业生产涉嫌不合格复混肥案件中,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在复检不合格后再次提出的复检申请,出现了四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意见。笔者认为,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一是要正确理解复检期限的性质;二是要坚持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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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检不合格可否再申请复检》这一案例,列举了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查处某化肥生产企业生产涉嫌不合格复混肥案件中,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在复检不合格后再次提出的复检申请,出现了四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意见。笔者认为,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一是要正确理解复检期限的性质;二是要坚持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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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一些地方在产品质监检验中把备样作为生产企业或商场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时复检之用的现象,从质监理论上分析其错误所在。并且指出启用备样进行复检是违背质量监督原理与方法,失去了备样应有的作用与功能,其结果会造成质监管理部门经常要推翻自己已做出正确的监督检验结论,损害政府形象。生产企业或商场完全可以通过启用备样复捡的形式逃避自己的产品质量责任,让质量水平低下的产品名正言顺地进入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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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0,(5)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政府行为 ,是使社会公众共同获益的行为 ,不宜对某一特定的社会单位或个人收取检查费用 ,而应当从用于社会管理的财政支出中统一列支。具体做法是 ,国家抽查的专项财政拨款 ,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统一管理使用 ,国家监督抽查不向企业收取产品检验费。但是 ,企业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而申请复查检验的 ,其检验费用由申请复检的企业自行支付。各级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 ,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拨款 ;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的抽查 ,所需经费由部门开支。《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监督抽查产品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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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瑞发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1,(5):29-29
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该市B商场抽取了C厂生产的VCD机样品,送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据此检验结果作为主要依据,对B商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B商场不服行政处罚,向法院提出诉讼,称其已向被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口头复检申请,而被告辩称原告并未提出复检申请。结果法院以未进行复检为由裁定撤销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判定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败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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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该市B商场抽取了C厂生产的VCD机样品,送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据此检验结果作为主要依据,对B商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B商场不服行政处罚,向法院提出诉讼,称其已向被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口头复检申请,而被告辩称原告并未提出复检申请。结果法院以未进行复检为由裁定撤销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判定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败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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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华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4,(4)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处理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而申请复检时,会遇到诸如承担复检的质检机构如何确定,复检不合格可否再申请复检等各种各样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产品质量法>及<产品质量法释义>又未作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处理产品质量复检时,应掌握以下几条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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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卫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1,(10):34-34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今年第7期刊登的《复检时应如何取样》一文所载的案例在目前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行政执法中经常遇到,该案例提出的问题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确具有代表性,而且很容易被忽视。《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补充规定》等都规定被抽查的企业具有申请复检的权利。但是,复检时如何取样,法律法规未作统一的规定。目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抽样时的一般做法是:取样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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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选择》杂志2004年第10期刊登了刘小龙同志撰写的《质监抽样检验复检工作急需法律规范》文章,该文针对与复检工作有关的若干问题,即复检样品的来源;复检结论的效力;复检费用谁承担;超过复检期能否视为放弃复检权利;复检申请向哪个部门提出;复检机构由谁确定、由哪个机构进行;复检报告应在多长期限内出具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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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瑞发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1,(7):28-28
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对该县的一机砖厂生产的烧结普通砖进行抽样,送法定质检机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机砖厂收到此检验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异议,要求复检。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复检,并以第一次抽样时的另一份所留样品进行了复检,结论仍为不合格,且以此为主要依据对机砖厂下达了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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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2001年7月3日,某质监县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赴甲经营单位对涉嫌质量问题的菜籽油进行现场检查抽样,并实施就地封存的强制措施,样品经省级法定机构检验,因该批菜籽油的卫生指标———过氧化值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被判为不合格品。甲单位申请复检,执法人员将该批菜籽油的留存样送法定机构检验,复检结果仍为过氧化值不合格。执法人员依据当地《劣质产(商)品判定规则》的有关规定将该批菜籽油判为劣质品。经立案调查,得知该批菜籽油从安微某油脂公司购进,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购进数量220吨,购进价4450元/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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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监局自贸试验区分局宣布,2014年首批10项自贸试验区质监改革举措全部落地,2015年推出第二批共12项自贸试验区质监改革举措:1.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一是取消部分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试点负面清单制度。二是放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门槛。凡是获得计量认证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都可以承担发证检验任务。三是取消部分换证企业实地检查环节。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申请换证的企业,实行书面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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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界广泛分布的微生物,经常有机会污染食品,食品本身含有丰富的营养物,一旦条件适宜,污染的微生物可在食品中生长繁殖。评价食品质量的重要卫生指标就是微生物,因为其检验工作不能复检,没有可比性,所以,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应严格按照科学的操作程序进行检验。在检验中,样品的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