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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主体辨析
学费、住宿费是高校的主要收入来源,高校学费、住宿费是否存在纳税义务,是一个亟待明确的问题。一些人认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企业,而高校属于事业单位,因此高校根本就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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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召荣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7,(11)
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忡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缴纳土地增值税。一、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包括两项内容:一是扣除项目的计算,二是增值额的计算,其中扣除项目金额计算是关键,计征依据接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1.确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计算:(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2)开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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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内涵延伸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是指税法中规定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或纳税主体,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这个概念造成一种错觉,即:只有企业才纳税,只有收入达到个税起征点的个人(个体户)才纳税。然而,在我国双主体的税制结构之中,与所有民众有绝大关系的税种并不仅是所得税,联系更为深广的是流转税。流转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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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其中第五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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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售股的征税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印发的《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规定,纳入征税范围的限售股包括:①股改限售股,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票复牌日之前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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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纳税主体辨析学费、住宿费是高校的主要收入来源,高校学费、住宿费是否存在纳税义务,是一个亟待明确的问题。一些人认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企业,而高校属于事业单位,因此高校根本就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此我们可知,《企业所得税法》中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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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在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维护市场公平环境、调节过高收入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其在实际执行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因此,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个人转让限售股课税政策问题是极其必要的,也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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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法规定,单位或个人销售不动产,销售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纳税(费)义务。买受方应当承担契税以及印花税纳税义务。但在具体实践中,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过户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都由买受方承担,这几乎成了一项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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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作为资本市场的特殊金融商品,解禁后转让环节涉及较高的税负。本文总结了不同成因的限售股解禁前后转让环节的增值税及所得税稅政,并结合上市公司限售股及普通股转让环节的稅收优惠,以限售股高送转为重点,从企业股东和个人股东两个角度,对限售期内及限售期后转让限售股的稅收筹划方法及节税效果进行分析,为限售股持有方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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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所得税法下资产重组的筹划方法
1.转让收益与持有收益转化筹划法。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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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企业股权交易业务不断增加。股权转让行为实质上是资产的转让行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转让所得(或损失)需要纳税(或税前扣除)。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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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装修企业预收工程款项营业税纳税义务确认时点最近颁布的《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营业税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对建筑装修企业预收款项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做出了比以前更明确、更清晰的规定。《营业税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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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六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八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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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个人财产,对其取得所得按以下规定征税: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800元(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下)或者20%(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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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法相关规范及解读
1.规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以下简称79号文件)规定:(1)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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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纳税主体的规定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条对此作了细化诠释:“企业所得税法第2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所得税法第2条所称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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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字[2000]91号),从2000年1月1日超,对个人独资企业按“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生产经营所得。其中,纳税人的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