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3.
提起网络拍卖这个话题,首先要区分三种形式的互联网拍卖:一是具有拍卖资格的主体将传统拍卖业务搬到网络进行,即拍卖公司依靠自身技术在网络开展的传统拍卖。它们的操作规程、运作理念和《拍卖法》所规范的拍卖是一致的;第二种是网络公司(开展网络拍卖业务)所从事的网络拍卖,这种网络拍卖究竟属不属于拍卖值得探讨,这个问题不仅仅关系到网络拍卖的法律地位和法律适用的认定,还关系到网络拍卖纠纷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交易服务行业自律和网络交易立法方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互联网拍卖的第三种形式,即是现场、网络同步拍卖,拍卖公司利用网络公司提供的技术实现现场、网络同步拍卖,此种形式的互联网拍卖需要高端的技术支持,目前在上海等地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是一种新型互联网拍卖。 相似文献
4.
妥善处置拍卖纠纷的现实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案件案由的规定》中确定了狭义的拍卖纠纷即“拍卖合同纠纷”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立案案由之一,所谓拍卖合同纠纷是指拍卖企业(拍卖人)在拍卖经营活动中与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等拍卖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民事权益纷争。在拍卖实践中,妥善处置拍卖纠纷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在鲜花的拍卖过程中,在进行价格竞标时价格波动对拍卖中涉及的供应商、投标人和整个运行的拍卖市场来说都具有不利的影响。因此,在鲜花拍卖的过程中为了控制拍卖交易中较大的价格波动,我们加入了保留价格和流拍处理机制,使鲜花的拍卖交易价格回归到正常的交易水平。这样不仅可以增加拍卖鲜花的成交额,而且对鲜花的拍卖市场运行起到支撑的作用。为此,我们研究了云南的花卉拍卖市场,并且在数据中宏观的把握产品拍卖中保留价的设置,同时对花卉品种和品类进行分析,并对花卉市场拍卖的流拍产品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的结论:拍卖的成功来自良好的拍卖机制,保留价制定适合可以增大拍卖成功率。 相似文献
6.
拍卖活动属于民商性活动,遵守的基本规则是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诚实信用尤其关键。在拍卖活动中,拍品本身不可避免会存在瑕疵,包括品质瑕疵和权利瑕疵两方面,中国现行法律有清晰和明确的规定,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前负有审查和检验的责任。拍卖企业对拍品的审鉴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由四个层级的规则构成:一是《拍卖法》,这是规范拍卖活动的基本法律制度:二是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文物拍卖暂行管理办法等;三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制定并实施的行业标准、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四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 相似文献
7.
8.
10月19 日,2009北京拍卖季在通州区宋庄原创艺术博展中心隆重开幕。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及通州区各级领导、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各拍卖公司负责人、各艺术机构负责人、众多艺术家、嘉宾等汇聚一堂。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张延华在开幕式上致辞。张会长对此次拍卖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对北京市、通州区政府对拍卖季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太平洋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易文茹代表参加2009拍卖季的60家 相似文献
9.
《中国拍卖》2010,(5):2-2
行业文物局公示新增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企业名单 2010年4月.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申报增加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文物拍卖企业进行了集中评审。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意见,拟批准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16家拍卖企业公示如下: 北京长风拍卖有限公司、北京雍和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北京东方艺都拍卖有限公司、北京中博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北京中招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北京永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中都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北京市古天一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北京中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上海泓盛拍卖有限公司、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江苏文海拍卖有限公司、江苏省实成拍卖有限公司、江苏省拍卖总行有限公司、安华白云拍卖行有限公司。 相似文献
10.
11.
12.
拍卖的“中止”,只是暂停一下拍卖程序。它的发生是在拍卖过程中产生的,“中止”拍卖,其法律关系还是继续存在,权利和义务关系并未终结。
在拍卖场上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拍卖过程中发生某些新的特殊情况,对已经正在行使拍卖活动时效期依法加以适当延长.对拍卖活动宣布“中止”.这是符合法律规定且也是一种正常的拍卖行为。 相似文献
13.
14.
15.
16.
2011年,我们湖北省工商系统开展了拍卖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规范了拍卖市场秩序。在对违法拍卖行为的调研和执法实践基础上,全省工商系统针对发现的问题,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出台进一步加强拍卖监督管理的工作意见,建立拍卖监管长效机制。一、拍卖监管的难点和盲点目前的法律法规存在以下监管"短板":拍卖监管对象存在盲区,对于非拍卖企业组织的拍卖 相似文献
17.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