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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除某些特殊行业外,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虽然除了娱乐业之外,其他行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并不高,但是如果按全额缴税,税负也不低。并且,如果纳税人按全额计算缴税,每经过一道环节,就要缴纳一次营业税,往往会造成重复纳税,加大企业的税收负担。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二:依据“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营业额之规定,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第二条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  相似文献   

3.
一、引言我国现行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各种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是我国地方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  相似文献   

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称非应税劳务)。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  相似文献   

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相似文献   

6.
一、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筹划 (一)对劳务发生地点的筹划。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其中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这种情形强调的是劳务“发生在境内”。境内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劳务,其行为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使用的,无论其在境内是否设有经营机构,其行为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而境内纳税人提供劳务在境外使用的,其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  相似文献   

7.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6号发布2008年n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8.
《财会月刊》2011,(12):50-50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相似文献   

9.
《财务与会计》2008,(12):4-5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10日分别签署第538号、第539号、第540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新修订的三个条例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增值税暂行条例》主要作了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堵塞因转型可能会带来的一些税收漏洞、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条例中等五方面的修订。  相似文献   

10.
2009年1月1日起,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对建安行业中涉及的材料、设备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有了全新规定。笔者现就甲供材料(设备)的相关税收问题作简单阐述。  相似文献   

11.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了《营业税暂行条例》,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政策有以下七大变化:1.取消了营业税征收范围的规定。旧《营业税暂行条例》对每个税目的征收范围进行了列举。由于其不能涵盖实践中发生的所有业务,在无明文规定不得征收的原则下,很容易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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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以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1994年我国税制实行重大改革以来,增值税一直是我国第一大税种.近年来.增值税税额占整个税收额的40%以上。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了我国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  相似文献   

13.
《会计之友》2009,(3):F0002
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51号和第52号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增值税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消费税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营业税实施细则)。新修订的三个税收实施细则将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4.
屈中标 《财会月刊》2010,(12):25-27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又称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一般来说,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成正比例关系,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计税依据越大,应纳税额越多。  相似文献   

15.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主要变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增值税暂行条例》的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本文拟对此进行分析。1.混合销售行为的界定。现行实施细则取消了"纳税人  相似文献   

16.
《财会月刊》2011,(34):50
财政部令第65号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一、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相似文献   

17.
问:增值税条例主要作了哪些修订?答:增值税条例主要作了以下五个方面的修订: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这样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税负比较重。为减轻企业负担,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  相似文献   

18.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商品或劳务税。所谓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相似文献   

19.
《天津财会》2009,(1):42-43
为便于大家理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2月15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相似文献   

20.
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外地的房地产开发商来我地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有的领取了营业执照,有的未领取营业执照,个别房地产开发商以非独立核算、报账制为名,回原地总部缴纳所得税,结果形成生产经营地税务机关不好管、总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是指纳税人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的企业或者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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