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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我国,土地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并由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的,为抵押人,接受土地使用权担保的债权人,为抵押权人。土地抵押权是指在土地抵押关系中,抵押权人对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附着物所享有的处分权和优先受偿的相关权利。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法律只允许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而对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土地他项权利,没有明确规定。一、土地抵押权的法律特征  相似文献   

2.
《物权法》第179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房屋的所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物权法》第174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优先受偿是指抵押人可以就抵押财产的代偿物或价金优先受偿,而不必与普通债权人或后位抵押权人按债权比例分  相似文献   

3.
房屋抵押权登记是指根据抵押当事人的申请,登记机构依法将抵押权设立的事项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房屋登记机构受理抵押登记申请后应对主体和客体进行审查,如抵押人是否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分,抵押物是否存在禁止抵押的情形,提交的要件是否齐备,要件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一致等。能否进行抵押登记的前提条件就是看抵押物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抵押的情形。  相似文献   

4.
计红 《财会月刊》2011,(8):34-36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浮动抵押制度有利于银行取得更广范围的抵押物,有效降低了抵押权的运行成本,但同时加大了银行作为债权人所承担的风险。本文认为银行在信贷业务中可以通过慎重选择抵押人、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根据自身需要设计担保合同条款、及时固化浮动抵押等措施来控制风险,以维护自身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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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2012,(11):50
某市登记机构询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7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那是不是说明这时抵押权仍然存在?我们在遇到抵押权人变为抵押房屋的所有权人时,是否能注销这一抵押权?金绍达: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实际上是《物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3章第35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若将这一规定用于不动产抵押权,虽然当事人可以在同一不动产之上设立数个抵押权,但是它同时又要求抵押人提供的不动产抵押物价值必须大于或者等于(讲等于仅停留于理论上,而实际上一般都要大于)其担保的债权价值。  相似文献   

7.
农村产权是由一系列集体土地权利组成的权利群,可分为核心层、基础层、扩展层,各农村产权在抵押权能上存在关联性.基础层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衍生权利是主要的农村产权,也是最适宜的抵押物,但由于制度约束,其抵押权往往受到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直接抵押模式和转换后抵押模式都可扩大抵押物范围,将宅基地使用权转换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实现...  相似文献   

8.
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就是银行将缺乏流动性的长期住宅抵押贷款所形成的信贷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剥离出来,形成贷款组合,卖给从事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机构的特殊目的公司,从该目标公司取得出售抵押贷款的资金,然后,由特殊目标公司以这些资产作为抵押发行资产抵押证券,再由二级市场的中介机构即承销商将这些证券化的抵押贷款销售给投资者,从最终投资者处获得销售资金.  相似文献   

9.
《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但我国一些地方没有关于登记日的规定,也没有统一的确认方式和标准。根据抵押权顺位的法律意义,统一抵押物登记日制度,是抵押管理的迫切需要。房地产抵押权属于不动产物权范畴,不但受民法的调整,也受行政登记法的调整。房地产抵押当事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签订的抵押合同并经过法定登记部门的登记,才形成有效的房地产抵押法律关系。在抵押法律关系中,抵押权的取得经历了合同签订、申请登记、填发证等法定程序,相应发生多种时间事…  相似文献   

10.
资产证券化——企业融资新工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旭东 《现代企业》2002,(11):50-51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经过一定的组合 ,使这组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收益比较稳定并且预计今后仍将保持稳定 ,再配以相应的信用担保 ,把这组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的收益权转变为可在金融市场上流动、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型证券的技术和过程。它起源于 2 0世纪 70年代末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是近 30多年国际金融领域发展最快的金融工具和金融创新 ,是衍生证券技术和金融工程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之后 ,证券化技术被迅速、广泛地运用于非抵押权资产 ,先是汽车贷款的证券化 ,后是企业应收帐款的证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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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登记实务中,有不少城市在办理抵押房屋转让的登记时,不管抵押权担保债务是否清偿,都要求抵押双方当事人先行注销抵押权,再办理房屋转移登记。而从《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分析,上述做法有悖现行法律的规定,笔者对此存有疑虑。本文通过阐述我国法律对抵押物转让制度的设计沿革,探讨抵押房屋转让时登记机构的具体操作模式,以及抵押房屋转让后抵押权的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1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是作形式审查,不是实质审查,而抵押物的权属及占有管理状况进行核实,是贷款方的基本职责;在抵押登记中,当事人较常提交的抵押物权属证明表现形式;办理抵押物登记,是确认抵押权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而不是由登记机关对抵押权的实现提供担保。鉴于目前没有规定抵押双方当事人串通、骗取登记的法律责任,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修改《担保法》补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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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能否重复抵押 在当前的房产抵押登记中,全国大多数登记机构不受理房产的重复抵押。 所谓房产重复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同一房产分别向数个债权人设定抵押的行为。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5条规定,抵押物如由抵押人自己占有并负责保管,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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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什么是“流抵押条款”?“流抵押条款”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的一项条款:在担保的主债权所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如不履行债务,抵押物即归抵押权人所有。抵押合同中的“流抵押条款”为大多数国家的法律所禁止。因为这一条款如同我国典权中的绝卖条款一样,容易损害抵押人或出典人的利益。为此,《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92、为什么目前权属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抵押登记为最多?如何避免和减少抵押权登记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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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政策文件整合调整了原来法律法规对担保制度的规定,形成了一些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相关的新规则,主要涉及抵押物范围、已抵押不动产转让、抵押登记内容等方面。立足于学习理解相关政策规定,对北京市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相关工作的调整进行梳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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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登记机构询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7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那是不是说明这时抵押权仍然存在?我们在遇到抵押权人变为抵押房屋的所有权人时,是否能注销这一抵押权?金绍达: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实际上是《物权法》立法中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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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不能用作抵押担保?牛车抵押是一种法定担保形式。《担保法》中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是一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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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预告登记不等同于抵押权登记,并不能保证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因此,在实务中,债权人希望在房屋可办理预抵押转本登记时,能第一时间办理预抵押转本登记,以保障自身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因而提出预抵押转本登记自动办理的设想。当前实现预抵押转本登记自动办理,仍然存在与依申请而登记原则不符、自动缴纳登记费困难等问题。文章基于改革创新的理念,认为预抵押双方在办理预抵押登记时,可通过约定在房屋可办理预抵押转本登记时委托登记机构自动办理,并从金融机构提供的账户中自动划扣登记费,进而实现预抵押转本登记的自动办理。本文还对预抵押转本登记自动办理模式及效益进行实证分析,以期为各地同行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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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2006,(3):1-1
国务院已经批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方案。为配合做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涉及的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条件、程序和时限等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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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房屋期权或房屋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主张优先受偿权。其中房屋期权,是指以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者以商品房预购合同约定将来某一时间获得建成房屋的权利。包括房屋建设工程期权(在建工程期权)和预购商品房期权。房地产抵押包括土地使用权抵押.房屋期权抵押和房屋抵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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