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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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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股权分置改革与博弈论 股权分置改革制度设计的核心思想是非流通股股东获得流通权应当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支付对价的方案由非流通股股东提出,再由相关股东会议分类表决决定,即要求相关股东会议必须遵循二次表决均通过的叠加规则,将两方股东的利益交由利益主体自行裁决。制度设计的实质,是典型的以调整和调和两方股东利益为目标的妥协性法律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建构下非流通股股东有权提出股改方案,流通股股东有权赞成或否决方案。  相似文献   

2.
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中的重大事件,它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的方式换取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由此促使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和购并重组。其所引发的会计问题既无国内先例,也无国际经验,对我国现行会计制度提出了挑战,同时也为会计改革创新与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其中以权证作为支付对价的方式,更多地显现出我国对于作为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新领域的探索和需求。本文就股权分置改革涉及的主要会计问题、会计处理原则及不同会计主体下的不同对价方式的会计处理方法作了具体介绍。  相似文献   

3.
赵艰申  仲健心 《生产力研究》2007,(16):72-73,134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化,对价水平作为股改的核心问题也基本上得到了市场的认可。文章试图运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找出对价水平的关键决定因素并分析其对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双方利益的影响。通过分析,得出两个结论:(1)对价水平的实际决定因素有四个:非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流通股股东的平均投资亏损、超额市盈率以及市场平均对价水平;(2)对价水平对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而言是"双赢"的,兼顾了两类股东的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4.
彭代武  高燕 《技术经济》2009,28(1):85-91
我国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的对价支付是为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一种制度安排。本文以截至2007年12月31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并复牌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市场效应进行实证研究。研究发现:股权分置改革显著提升了上市公司的市场绩效,客观上将上市公司与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利益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上市公司股改对价支付的各种方案中,送股方式的市场效应最显著,派现与其他对价支付方式的市场效应较小。  相似文献   

5.
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支付的公平性探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黄方亮 《经济管理》2005,(17):85-87
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对价原则涉及到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各方的利益,是改革方案中的关键问题。本文从公平交易原则的角度,指出了实践中某些改革方案的不足之处,通过对非流通股股权收益与流通股股权收益的分析,提出了基于公平交易原则的股权分置改革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6.
在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水平在总体上是公平的,不公平成分占整个对价水平的比例很小。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与公司股改对价水平之间均呈显著负相关关系。严格控制公司出台对价承诺方案,并对有对价承诺方案的公司加强监督,以及加强对机构投资者、非流通股大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内幕交易的监管,将是本次股改和股改后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7.
康鹏 《经济论坛》2006,(10):113-114
一、前言自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06年2月,已经有21批共586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这些公司均采用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送股、认股权证或支付现金的“对价”方式。“对价”(consideration)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上的效力原则,其本意是“为换取另一个人做某事的允诺,某人付出的不一定是金钱的代价”,也许是“购买某种允诺的代价”。可见,股权分置中“对价”是非流通股股东为了非流通股的流通,向流通股股东所支付的代价。本文将从历史根源…  相似文献   

8.
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因此,企业对会计账务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在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会计基本原则,会计原则能够为账务处理提供便利,但是,也存在很大的制约因素,不利于会计账务处理的顺利开展。因此,这就要求账务处理人员应当协调好会计原则,进而确保会计账务处理的顺利进行。本文主要阐述了会计原则对会计账务处理的制约因素,以及减轻会计原则与账务处理之间的对策。  相似文献   

9.
股权分置改革给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带来一些新问题:其一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最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其二是股改流程可能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其三是企业控制权的转移问题;其四是国有资产管理者转变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自2005年4月份以来,我国的上市公司开始实行股权分置改革,至2007年底已基本完成。股改的实质问题是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间的利益分配,我们主要通过分析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的对价水平来研究其公平性的问题。我们使用了常用的对非流通股定价的原理,得出的结论是,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就少得了1.501股对价支付,绝对不平等率达50%左右。  相似文献   

11.
李雯 《生产力研究》2004,(11):163-165
本文认为股权分裂是造成我国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利益冲突的根本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对非流通股股东资产大幅增长,而流通股股东资产市值大幅缩水之谜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2.
范歆 《财经科学》2006,(9):37-43
本文将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对价方式归纳为股本调整类(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非流通股缩股、流通股扩股)、现金对价和权证对价三大类,通过归纳两类股东的对价水平评价指标,以及两类股东的对价效用函数变量在一定条件下的相等,通过7个命题依次证明了股本调整类对价方式的完全等效性,以及在忽略一些次要变量的情况下股本调整与现金对价、现金对价与权证对价的等效性,由此得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将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各种对价方式统一起来、以一种单一对价方式表示,以及不同类或者混合的对价方式之间可以比较对价水平的结论.  相似文献   

13.
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是建设市场经济过程中遗留的重大制度缺陷。股权分置已成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瓶颈,其改革势在必行。通过建立博弈模型我们认为,解决股权分置的基本思路应是通过各方博弈,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来获取流通权。股权分置改革必然会伴随着股市的震荡和博弈各方的冲突与妥协。因此,参与博弈的各方都应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相似文献   

14.
对价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代价,可协调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两者的利益,它的高低不仅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利益,而且是股权分置改革成败的关键。比较对价水平的高低,既要考虑对价的绝对水平,也要考虑对价的相对水平。相对对价水平更能反映对价的真实水平。上市公司频繁调整对价方案缘于分类表决机制确立后两类股东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相似文献   

15.
<正>所谓股权分置改革无非是在法人股由非流通股转化为流通股的过程中,法人股与流通股股东之间需求和利益的均衡。即在认可流通股含权的条件下,在法人股转化为流通股过程中,法人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含权价差,在全流通条件下实现同股同权同价。  相似文献   

16.
屈波 《经济经纬》2007,(3):141-143
本文基于神经网络技术,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正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下,对我国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的对价比例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和探讨,利用第一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来设计建立的BP神经网络,预测其他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的对价比例,并运用干扰法来测试各个影响因子影响其对价比例的权重.  相似文献   

17.
《资本市场》2014,(11):72-86
TCL集团整体上市方案的制订与实施已经充分考虑到了流通股东的利益。但是,在客观上,TCL集团的整体上市还是损害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在TCL集团9.94亿股的流通股中,4.04亿股是以换股的方式取得,余下的5.90亿股是以每股4.26元的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仅仅通过公开发行环节,流通股股东对非流通股股东的转栘支付就达15.15亿元。  相似文献   

18.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利益分配研究   总被引:28,自引:3,他引:28  
本文通过模型推导和实证分析探讨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利益分配状况,结果发现,在完成股改的公司中,大部分样本公司的两类股东在股改中获得增量收益、实现“双赢”;在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均获得增量收益的公司中,股改的增量收益未能在两类股东间均分;非流通股比重、公司业绩、公司成长性、非流通股转成流通股份额是影响上市公司股改实际对价水平的重要因素,而流通性溢价、流通股东认可程度和非流通股转成流通股期限等因素未能在实际对价水平的确定上起到关键性作用。  相似文献   

19.
股权分置对中国资本市场实证研究的影响及模型修正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并存的特殊股权制度影响到中国上市公司股价和股数科学合理的确定,进而影响到几乎所有的中国股票市场实证研究结果。股权分置改革全部完成之后,涉及股改前数据的所有实证研究和数据库建设也都不能忽视改革前后的股数和股价的不可比问题。现有的基于股权分置的指标修正方法五花八门,也缺少合理的经济逻辑和数据支持。本文证明忽视股权分置现实,或者不适当的修正都将导致偏颇的结论,进而提出了一个通用的修正方法,即每股非流通股的价格相当于每股流通股的一个百分比。然后用实际数据对这个百分比的表达式进行了估计,从而对股权分置条件下价格模型与回报率模型进行了修正。结果显示,经过修正后的模型估计优于未修正的模型。在此基础上,我们研究了现在的全流通改革是否公平地补偿了流通股股东。结果显示,对于非流通股比率较小的公司,补偿是公平的,但对于非流通股比率较高的公司,还是存在着大的非流通股股东剥削流通股股东的现象。  相似文献   

20.
首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方案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阮梓坪 《经济管理》2005,(17):80-84
首批试点的四个公司的改革方案设计思路各不相同,但公平的方案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本文认为公平性和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是改革成功的保证.“改革前后各类股东的股权价值基本不变”应成为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原则。同时必须要求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承诺股票锁定期满后其股票的出售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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