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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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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3年7月11日晚上,平邑县某单位孙某约王某、季某在某饭店吃饭,吃完饭后各自回到家中。10:00左右,孙某感到肚子痛,不久上吐下泻,并出现昏迷状态,家人拨打“120”送到医院,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王某与季某夜间均出现上吐下泻的情况,二人都于次日一早来到医院进行治疗,经确诊全都为食物中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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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费协会内部财务管理工作,管好、用好事业经费,为开展维权活动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对贯彻落实《消费权益保护法》,促进消费权益保护事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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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已实施15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做修改。6月9日,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教授介绍了消法修●购房后悔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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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业主时代”的购房维权主要表现为购房业主维权行为虽然凸显了法制的趋向。但总体上仍不成熟、不规范、不理性,维权的方式、手段、途径都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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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置业》2006,(11):124-125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交会愈来愈受人们欢迎。福州每届房会虽然为期才四天.但房空会上各类房屋同台亮相。销售服务直接,为购房百姓提供更加便利的选购平台。房交会上住宅产品种类繁多,有品质高档的、户型新颖的、环保锗能的还商大量中低档商品房和存量房以及中介公司的二手房房源等等.消费可挑选的余地太大增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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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楼市》2005,(3):46-48
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购买商品房有许多渠道可以利用.而在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上看房选房,往往是很多人置业的第一步。不过,一踏进熙熙攘攘的房展会,面对花花绿绿的展台、铺天盖地的宣传单,还有巧舌如簧的销售员.大家伙儿都有一种“不知爱巢在何方,只缘身在展会中”的混沌。房展会赚足了人们的目光,即便长了双“慧眼”挑选到心仪的楼盘,可接下来买房的过程也如同与“武林高手”过招,许多“陷阱”不得不防,许多“绝招”不得不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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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宽 《企业导报》2004,(7):14-16
今年5月13日,我们市开发办作为房地产的一个主管部门通过媒体向社会披露了一个紧急通知,发出了“四道禁杀令”,就是为了保护我们的消费者,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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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语: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帮助消费者了解维权知识,本刊特开设《曝光·维权·法》栏目,主要介绍广大消费者在产品质量、消费、生活服务方面受到不法侵害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选品购物、消费生活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不如人意的事,或者您对产品质量不满、索赔无门,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0771—5853459。  相似文献   

12.
今年9月29日上午,青岛市中山路消协分会接到消费者谭先生等7人的投诉电话,称其从报纸上看到某大商场为店庆举办“礼从天降”的派发礼品活动,一大早赶来,拿到礼券后才发现,要拿礼先要消费600元。面对如此前提条件,情感上不能接受。双方已在商场内争执不下半个多小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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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消协: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作为消费者的买房人,如果在购房过程中发现开发商确实有侵犯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行为,首先可以采取民事协商的办法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便可以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需要注意的是,投诉前,消费者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具体包括:1.向消协提供一份书面的投诉材料,附上自己的亲笔签名;2.提供能够支持消费者投诉理由的相关证据,例如发票、购房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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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记最近的采访中,有业内人士把目前楼市中存在的一些怪现象归纳为“五大怪状”,并同时提醒广大购房在选房时一定要考虑全面,谨慎行事。这五大怪状具体是指“起价房买不到”、“样板房常走样”、“期房等于‘欺房’”、“购房面积不是使用面积”、“物业管理只管不理”。  相似文献   

15.
如今购买商品房,消费者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前,常常被开发商要求签订“认购协议”,并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提示,商品房“认购协议”须慎签,谨防一些开发商利用“认购协议”侵吞消费者定金。消费指导专家表示,从法律角度看,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并不是购房的必经程序;消费者支付的购房定金,是“房地产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的预付款性质的费用”。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商品房合同,定金将抵作房款;如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所收取的费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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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购房者在草率签订认购书后,由于种种原因不想再购买该处房产,但是考虑到将没收定金只得被迫签约,也有的购房者只能放弃定金。对此,很多购房者不禁要问房产商的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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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益活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日益增多,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公布,并于6月1日起施行,为解决这类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作为房产管理部门,应该怎样充分发挥我们的职能优势,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笔者对此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常见纠纷及成因1.面积缩水商品房面积误差主要是商品房预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其主要原因一是商品房预售许可与初始登记两个环节各自独立;二是大多数城市商品房预售、销售环节不分,预售时即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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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央电视台举办的315晚会上,秦兵律师作为特邀佳宾出席了每年一次的维权盛会:随后央视《经济半小时》和北京电视台及北青报、《南方周末》先后对秦兵所在的隆安律师事务所进行了采访。另外,各大网站几乎都有"204条"的新闻:部分培训机构邀请他们与其合办培训班开发商邀请他们出席开盘仪式;收到消费者的来电咨询不计其数;接到开发商的指责也有几十个电话;部分机构与其合作出版部分研究机构要与他们进行合作研究。《204条购房补充合同》面市后在  相似文献   

19.
沈美 《企业导报》2004,(7):32-33
对于大多数买房人来说,买房砍价的空间到底有多大是一个谜。近日,笔走访了不少楼盘的销售现场,就同一楼盘不同购房购买的真实价格这一问题进行采访。有趣的是,许多购房对自己的购房价格三缄其口,而不同的购房对同一房产也能得到不同的报价。种种迹象表明,房地产价格存在较大的弹性空间。但是,不是所有的购房都能吃到房价折扣这块“蛋糕”,许多人稍不注意就会成为“冤大头”。那么,房价的正常打折范围有多大?买房人如何砍价最有效?如何能买到最划笪的商品房?  相似文献   

20.
目前,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纠纷经常发生,购房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必须把握好商品房的购买关,在选购时注意以下问题:   一、查看证件:出售商品房必需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它还要查看《土地使用权证书》、开发商的《法人营业执照》等,这些证件都应该要求出示原件,决不能轻信复印件,以免吃亏上当。   二、购房前慎重考查,尽可能全面调查了解与自己购房相关的情况,千万不能轻信广告,应亲自到楼盘现场考查,并尽可能聘请一位懂房地产业务的律师参与陪你去购房。   三、签好书面合同。购买者在签订书面合同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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