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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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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莹 《现代经济信息》2011,(21):114+118
商品房预售主要是指具有合法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将其产品(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完毕之前出售给房屋购买者的行为,在此过程过程中,房屋购买者需要依据预售合同来交付购房费用,而预售房地产企则需要依照合同的规定按时交付该商品房。商品房预售最大的优点在于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为开发商品房而给房地产企业造成的资金压力,保证该商品房项目更加顺畅地竣工验收,因而此方法在房地产市场上应用范围较广。但是商品房预售行为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提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有效性则显得非常必要,并且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刘佳男 《经济论坛》2006,(10):133-134
一、引言商品房预售是指预售方将正在建造而未完成的商品房卖给预购方、预购方预付部分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我国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产物,对于解决开发建设资金的不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预购方普遍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并且商品房预售本身存在着高风险,故而导致纠纷不断。二、商品房预售的法律特征1.商品房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商品房预售作了严格的规定,对商品房预售的主体资格也作了严格…  相似文献   

3.
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取代预售备案制度的法律诠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窦权宏 《现代财经》2004,24(8):62-64,F003
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备案制度。合同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为保护商品房预购人合法权益,应建立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的法律性质是为保全将来取得房屋所有权而为的请求权登记,其应具有本登记的溯及力效力。  相似文献   

4.
伴随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房地产业迎来盛况.商品房预售也成为一个时尚的新型代名词.然而任何发展都伴随着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商品房预售也不例外.我国虽出台了相关法律,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着各种问题,商品房预售立法的完善还有一段漫长的道路要走.本文从理论和实际两方面出发,简要介绍了商品房预售的概念、列举了相关法律、阐述了商品房预售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5.
一、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成因探析 当前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违约行为大多发生于预售商品房,从目前发生的抵押贷款违约行为看,其成因较为复杂,有以下4个方面: 1、开发商未能如期建成商品房而导致抵押人主动性违约 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出于促销目的,基本上都承诺协助  相似文献   

6.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能产生许多纠纷,而商品房认购书则是一切纠纷的起点,这不但产生于认购书本身,更源自消费者对认购过程中的风险不够了解。规避这类风险不但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消费者也应树立法律意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就对商品房认购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及如何防范提出了法律思考,以切实维护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一、认购协议的基本内容商品房认购协议是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趋活跃、成熟应运而生的,又被称为商品房定购书、认购书等,目前尚无统一权威的定义,实践中各开发商拟定的文本内容也不完全一致。但认购协议的目的无外乎确定商品房买卖双方的购买意向,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1.开发商和购房人就买卖某一房产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约定在确定时间签订正式购房合同;2.开发商承诺在上述期限内不将该房产售与他人;购房人则承诺在确定时间与开发商签约;3.定金条款,购房人向开发商交付定金,若购房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开发商自食其言则要双…  相似文献   

8.
一、商品房认购陷阱的现实表现 近期很多买房的朋友反映自己买房时先和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并交纳了几万元钱的定金,后来因为对房子的有些地方不是很满意想退掉认购的房子,但开发商却不肯将定金退给购房者。其实这个问题在现实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普遍存在。对于开发商来讲,无非是想通过认购书来“套牢”消费者,促进购房交易的成功。对于购房者来说,则必然要求开发商不能把自己在认购书中所选择的房子再出售给其他人。在现实生活中,开发商往往在认购书中设置了一些“合法”的陷阱,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9.
王智 《经济师》2006,(2):65-66
当前,由于相当多的购房人专业知识的欠缺及少数不良开发商的蓄意乱为,商品房预售的纠纷仍然严重影响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备案登记制度缺乏公示与公信力。为了维护交易的稳定和安全,真正让建筑构造和谐居住,实现“居者安其屋”,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的完善已势在必行。在中国《物权法》即将出台的时候,文章就此做详细探讨。  相似文献   

10.
商品房预售制度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当前中国社会所面临的两个重要问题。商品房预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这一制度的典型特征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在签约时尚不存在、预售商品房大多是房产商已确定的地段、楼房、面积及辅助设施并标明每平方米的房屋价格以及商品房预售人在未来约定的时间交付商品房,而商品房预购人则预付商品房价金。由于商品房预售制度自身的特征,因此消费者权益会因此受到侵害。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国家可以通过健全市场监督机制,规范房地产市场以及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对缺乏诚信、违规经营的房地产开发商予以重处等措施。  相似文献   

11.
张堃 《经济研究导刊》2010,(22):141-141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承购人在以房屋建成后的价值实际支付了房价,却不能上房或取得房屋产权证,而获得的仅是一种期权,一种请求权,一张空头支票。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已预售出去的房产标的物上设定抵押权,从金融机构贷款,如在建工程抵押,这就使得已经签订过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承购人的实际权益得不到保障。一旦发生争议,极有可能所牵扯到登记机关,增加了登记机关承担的风险。  相似文献   

12.
我国为了缓解住房供需矛盾和地产开发商资金不足的困难,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广泛推行了商品房预售制度,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繁荣。虽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第3款规定:“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但这些法律条文只是笼统地规定了商品房预售款的用途,并没有明确规定监管的主体、监管范围、监管权限和法律责任等。本文主要对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主体问题进行探讨。一、目前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各类主…  相似文献   

13.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性质 何谓商品房预售合同,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4.
徐兆基 《经济师》2005,4(10):73-75
完善商品房售楼款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对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秩序都具有现实意义。开发商随意挪用预售款等建设资金,是导致逾期交房、无法办证、“烂尾楼”等问题的重要原因。建议制定行政法规完善商品房开发建设资金监管制度,为“准业主”监控楼盘建设及建设资金走向创造完备的法律条件,提高退房门槛,强化购房者风险意识,以期最大限度地实现房地产市场平衡。  相似文献   

15.
刍议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科 《时代经贸》2006,4(Z1):1-2
房地产预售制度在我国造成诸多问题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此弊病在房地产业的具体体现,预售制度不是造成问题的本质原因.当前可以通过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重在消除商品房预售的融资功能,防范金融风险,同时通过销售计划书公示备案制度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岳建明 《城市建设》2010,(6):285-285
由于商品房期房买卖具有自身特殊的性质和表现形式,因此需要进行必要的法律对其买卖行为进行规范。本文以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要件以及预告登记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为切入点,简单分析我国商品房期房买卖中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17.
由于商品房期房买卖具有自身特殊的性质和表现形式,因此需要进行必要的法律对其买卖行为进行规范.本文以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要件以及预告登记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为切入点,简单分析我国商品房期房买卖中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18.
在当前商品房预售活动中,预售房产担保贷款成为人们所熟知的法律制度。然而关于该项制度的法律属性却存在诸多争议,形成抵押说、质押说和让与担保说三种不同的学说。本文在对三种学说进行辨析的基础上提出,预售房产担保贷款应当归属于让与担保制度,我国《民法典》应当建立完整的让与担保制度。  相似文献   

19.
对中国内地商品房预售制的文献进行梳理和总结。研究发现,目前中国商品房预售制争论焦点和矛盾点在于预售制的存废问题。具体来看,有以下三类不同观点:一是主张立即废除商品房预售制的立即废止说;二是主张目前继续完善商品房预售制,但在未来要逐步废除预售制的逐步废止说;三是主张商品房预售制的存在具有合理性,应该保留预售制并对其进行完善。此外,就商品房预售问题进行述评和展望。  相似文献   

20.
商品房预售也称期房买卖,属于商品房买卖的一种类型,它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将尚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根据预售合同支付房款,并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卖形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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