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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国有企业改制和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行为中,作为出资折股或转让价格依据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后,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割)日期间的盈亏归属问题,是评估与会计实务中的重点与难点。本文通过国有企业改制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两种情形,对这一问题分别进行探讨与论证,并得出结论:在国有企业改制和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行为中,在以市场价值作为评估价值类型的情形下,无论采用哪种资产评估方法的结果作为出资折股或转让价格的依据,期间利润均应归原股东或产权转让方享有;而期间经营亏损也应由原股东或产权转让方承担,并按规定补足或扣减转让价款。对于国有产权的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由于适用市场直接交易要约原则,应以交易摘牌价和交易竞价价格为交易价格,不需考虑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割)日期间的盈亏情况。  相似文献   

2.
一、法国国有企业整体价值评估的管理特点法国国有资产评估的管理由法国国家资产转移委员会(CPT)负责。法国企业评估管理工作中明确要求,企业首次公开出售证券(IPO)或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必须进行评估,国有产权转让价格不得低于CPT确定的评估值区间范围。目前,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是法国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工作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通过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可以使出资人对企业资产和企业整体价值有更深入的了解,包括了解公司的前景、发展优势及劣势等。具体来讲,法国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具有以下明显特点:1.政府直接持股的企业进行转让资产评…  相似文献   

3.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公布施行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2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拍卖以其公开性、竞争性、规范性和专业化服务,在为国有资产转让决策人、实施者提供了一定保护和免责的同时。将使国有资产流动更加规范有序。最大限度地实现保值增值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国际金融报》: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称.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不断提高进场交易比例.严格控制场外协议转让。这份《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中,拟直接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国有产权的,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总体规划。受让方的受让行为不得违反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的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且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标的企业属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的,在协议转让企业部分国有产权后.仍应保持国有绝对控股地位.  相似文献   

5.
《中国工会财会》2005,(9):58-59
一、为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保障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所称“管理层”是指转让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直接或间接持有单位负责人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是指向管理层转让,或者向管理层直接或间接出资设立企业转让的行为。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已经建立或政府…  相似文献   

6.
《投资北京》2009,(8):9-9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规则共分八章,主要确定了六大交易环节的基本内容,包括国有产权转让申请受理,转让信息发布,受让意向登记、组织转让交易签约、结算交易资金和出具交易凭证等具体环节。  相似文献   

7.
《中国工会财会》2004,(6):58-58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于2003年12月31日公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为做好《办法》有关规定的组织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和推动产权有序流转的战略目标。各中央企业要认真领会党中央精神,抓住机遇,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要从提高企业核心竞…  相似文献   

8.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国有产权交易办法》(省政府令163号)的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为此。各地都相继成立产权交易中心。以山东省为例,2003年就成立鲁信、鲁财两家产权交易中心。  相似文献   

9.
《中国工会财会》2004,(4):57-6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受让方)的活动适用本办法。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  相似文献   

10.
国资委、财政部日前正式公布了《国有企业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对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提出了规范性要求。MBO作为一种发端于成熟市场经济体的企业治理模式,在欧美企业界一直不乏成功的案例,为何一“嫁接”到我国国企改革就“水土不服”了呢?  相似文献   

11.
《中国工会财会》2004,(6):56-56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2003年12月31日公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为做好《办法》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重要性的认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实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手段。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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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商业企业国有产权的流动与重组李平生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产权的流动与重组由于缺乏制度基础仍然面临困难,即使是股份制试点企业,由于国家股的转让和交易还不是一个很普遍的经济活动,国有产权基本处于凝固状态。国有人中型商业企业的产权运营与管理的现状既不利...  相似文献   

13.
《财政研究资料》2005,(9):23-24
张裕A披露,2005年2月7日,烟台市国资委与意大利Illva Saronno Investrments S.r.l(简称“意利瓦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张裕集团33%的国有产权转让给意利瓦公司,转让金额为人民币48142.43万元。  相似文献   

14.
正近日,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中央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对外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除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有明确要求的,资产转让不得  相似文献   

15.
其他     
《财会学习》2007,(3):6-6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准;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原则通过;证监会通知券商7月起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  相似文献   

16.
《安徽水利财会》2004,(3):23-23
企业在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必须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操作,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将重点进行五方面监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不久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作出上述表示。这五方面包括:一落实进入产权市场交易的规定;二是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三是充分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四是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五是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相衔接。(摘自2004年2月6日《中国财经报》)  相似文献   

17.
前不久,国务院国资委发文称,将在央企范围内全面开展非主业宾馆酒店的分离重组工作。国资委强调,分离的非主业宾馆酒店将通过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转让、市场转让等方式,重组到以宾馆酒店为主业的优势中央企业。此次酒店资产重组,出让方不仅希望收回投资甚至获得溢价,还希望藉此摆脱相关的负债和富余人员;而对接收方来说,最佳方案则是通过“划拨”免费获得此等资产。  相似文献   

18.
资讯     
会计国资委要求央企规范国有产权协议转让国资委2月24日发出通知,要求央企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协议转让,强调央企之间协议转让国有产权应有利于做强主业。国资委强调,央企之间、央企与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之间协议转让国有产权应当符合各自主业范围和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做强主业和优化资源配置,转让事项应由中央企业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实施。按照要求,央企在本企业内部实  相似文献   

19.
《中国工会财会》2005,(3):47-47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近日表示,过去一年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深化,在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上实现了四大突破,即股份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继续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力度加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进一步规范。  相似文献   

20.
《证券市场导报》2008,(7):78-78
6.4 国务院国资委发出通知,2008年5~10月对央企改制重组,兼并、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以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事项进行专项督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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