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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加强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制化建设。首先,必须加强转移支付的立法工作。转移支付制度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因素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才能更好地发挥其调控作用。对转移支付制度进行立法,是发达国家的惯例,如美、德、日三国都在《宪法》中作了规定。在我国,也要将转移支付的目标、原则、范围、形式、标准等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使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在法制轨道内正常有效地运行。其次,进一步规范审批监督程序。(二)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向彻底分税制过渡。事权与财权的合理划分,是确立彻底分…  相似文献   

2.
转移支付是调整各级政府间财力的最主要手段,目的是解决财政失衡问题,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当前我国在转移支付方面尚无一套具有针对性法律规范,导致各级财政间、区域财政间存在分配不规范问题,均等化效果不显著.因此,应当加快转移支付立法进程,以事权为基础,以均等化为目标,合理选择转移支付形式,加强转移制度的透明度,推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制化、规范化.  相似文献   

3.
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转移支付是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规范和监督转移支付对我国实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针对我国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方面和法律层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当代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在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方面的成功经验,提出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构想。  相似文献   

4.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完善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是指由国家通过立法所确认和保障的、调整在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是实行分税制国家的一项重要的财经法律制度,它在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地区均衡发展、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本文简要回顾了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现状,分析了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五个矛盾。在此基础上,作者分别从确立我国转移支付的目标、基本原则和基本形式,完善转移支付内容,加强对转移支付的监督和管理,以及我国转移支付立法的配套措施等方面,就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提出了自己多方面的见解。  相似文献   

6.
由于难以清晰划分政府支出责任和收入归属,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面临困难。可行选择是:法律条文在划分政府支出责任和收入来源方面仅做笼统规定,而把更大精力放在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上。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入手开展转移支付立法,可以跳出“行政性分权”窠臼,加快公共财政制度建设步伐。  相似文献   

7.
乡镇财政赤字是指乡镇财政年度决算中支出大于收入的数额.乡镇财政赤字主要以隐性赤字(即债务)形式存在.乡镇财政赤字数额巨大,严重地影响了乡镇政权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要使乡镇走出困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政府间的转移支付是现实的重要选择.这就要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一是乡村中、小学校教师工资从县乡财政负担中剥离出来,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二是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三是乡镇现存在的财政赤字,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的转移支付方式分步骤予以平衡化解.四是增强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制化、透明化和科学化,切实保证乡镇财政收入的来源.  相似文献   

8.
李林蔚 《魅力中国》2014,(22):299-299
刑事回避制度是刑事诉讼法一项基本制度,在各国立法中均有体现。我国大陆和澳门特区在各自施行的刑事诉讼法中都有专门章节规定了回避制度,而刑事回避理由作为刑事回避的前提条件,被法律加以明确规范。对比两部法典中回避理由的异同,对于立法与司法实践均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频繁,为规范交易行为,国际社会以及各国都加强了对货物风险转移的立法规定.我国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也对货物风险转移做了详细规定.通过阐述风险和风险转移的概念,指出风险转移的相关原则,对于进一步研究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转移制度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相似文献   

10.
原琳 《湖北经济管理》2009,(11):134-135
让与担保制度是一种须移转标的物上权利归属的非典型的物的担保制度。虽然德国、瑞士和日本等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并无让与担保物权的直接规定,但其学说及实践却广泛采用了这种担保形式。近年来,让与担保在我国实践中大量涌现.对于这种能促进社会流转与交易安全、合理、可行的担保物权类型.法律应尽快加以确认和规范,以便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制。本文就让与担保制度的历史发展与制度功能进行评述。  相似文献   

11.
张俊伟 《科学决策》2005,(12):50-52,58
由于难以清晰划分政府支出责任和收入归属,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面临困难。可行选择是:法律条文在划分政府支出责任和收入来源方面仅做笼统规定,而把更大精力放在舢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上。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入手开展转移支付立法,跳出“行政性分权”的窠臼,加快公共财政制度建设步伐。  相似文献   

12.
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是一项重要的财政制度,也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它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五个统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也存在着制度不够健全、程序不够规范、做法不够完善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转移支付的作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对其加以规范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童疆明 《新疆财经》2009,(4):30-35,40
财政转移支付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也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手段。近十多年来,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间转移支付的规模不断增长,它在推进改革和促进地区财力平衡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加强。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从目标效应、结构和规范性方面对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了评析,并从财权事权划分、转移支付结构调整和法律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和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相似文献   

14.
段铸 《特区经济》2005,(4):59-60
<正>我国自1995年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来,转移支付占财政支出比重的增长速度在不断加大,其中绝大部分都投向西部开发。中央政府将在今后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以集中更大的财力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一、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5.
李开翠 《乡镇经济》2013,(4):120-124
我国目前还没有对反担保进行专门立法,现行法律只是原则上给出了反担保适用担保的规定,相关配套制度至今没有完善,直接影响到对担保公司设定反担保实践的规范和合法权益的保护;尤其是现实经济生活中反担保物种类的不断变化和反担保方式的不断创新迫切需要对我国担保公司反担保进行研究。笔者在简要阐述反担保概念、反担保方式的种类和设定反担保四个方面的现实意义基础上,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层层剖析,建议立法者以保障担保公司追偿权的实现为立法目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反担保的专门性立法,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6.
从现代财政的发展趋势来看,转移支付制度已成为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配套政策,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不仅制度设计本身难度大,在实施过程中还会涉及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问各方利益的重要调整.文章就目前我国财政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就改善我国转移支付的原则、体制设计以及实施等方面的对策问题提出若干看法.  相似文献   

17.
洪涵 《新西部(上)》2009,(9):97-97,90
我国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保障历经六十年的建设与发展,相关法律规定日渐丰富.但目前仍存在未明确相关概念,无高位阶法律,已有规定操作性不强以及在文化产业发展中政府行为有待规范等问题.需要加强立法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董事自我交易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众多市场交易活动的一种,受到多个部门法的规范和调整.我国法律规范对董事自我交易的规定,主要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范中,但仍不完善,存在对董事自我交易的适用范围规定不明确、内部监督控制不到位、批准程序规定不明确等诸多问题,亟须通过立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及制定行政规章等途径予以进一步的解决.  相似文献   

19.
试论合同定金的性质及定金罚则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定金,作为一种法律承认的合同债务担保制度中的一种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他代替物。关于定金的性质的探讨,是学者对定金制度的定性分析,其意义在于界定定金制度本身的属性,确定其在法律架构中的地位,规范其法律功能,保证实践中定金使用的统一。通常观点认为,定金性质可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证约定金、解约定金。我国现行立法上的定金兼有证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性质。但我国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在合同实践中当然允许当事人特别约定其他性质的定金。但这种分类方式,有其很大的局限性,它关注的是定金的功能和目的,关注的是其分类标准,而忽略了定金首要的性质———担保性质。这种舍本逐末的分类方法,必然无法准确把握定金的真正性质。笔者则非常赞同把定金的性质分为:定金的担保性质;定金的责任形式性;定金的预忖款性。  相似文献   

20.
2014年8月31日,20年来首次大修的《预算法》历经四审,高票通过.现代预算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新《预算法》承担着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使命与责任. 一、新《预算法》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法律保障 现行《预算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在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规范预算管理、调配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各领域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原《预算法》对预算内容的完整性、编制的科学性、执行的规范性、监督的严肃性以及活动的公开性等重大问题缺乏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等缺陷与不足逐渐暴露,已经与当前的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同时,在实践中逐渐积累的关于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地方政府负债等方面的问题也需要以法律形式予以确定.修改《预算法》将有助于推进我国预算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有助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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