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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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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村干部,本村村民刘某将其住宅以8万元卖出后,又要求给他安排一块宅基地,以便重新建房居住。村里尚有空闲地多处,为刘某安排一块宅基地不成问题,但又恐其他村民效仿,且不知法律对此种情况如何规定,特来信咨询。请问:房屋出卖后,能否再申请宅基地建房?读者李山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 我家在农村有3间房子,去年父亲去世后村上的领导说我家在农村已经没有人了,要我拆房交回宅基地,可我打算过几年退休后回农村居住。请问,国家干部是否有权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如果需要在原来的宅基地上建房,要办哪些手续?  相似文献   

3.
石家庄市平山县东回舍镇谷某问:10年前,我们全家进城做生意,家中的房屋无人居住.加上生意缺少资金,我就将自己的房屋和宅院以20000元的价格卖给本村一村民。现在生意难做,我一家只能回到村里.住在弟弟家。但总住在他家也不是长久之计.我就找村委会,要求再给我安排一块宅基地建房,但村里始终不给我答复。请问:村委会的行为是否违法?我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4.
案例:王某和丈夫都是城镇居民,退休后想到农村居住。适逢老家一村民想将其一栋2层土胚房屋出售,他们看过后非常满意,随即与之签定了《买卖房屋及宅院使用权转让协议》,并另有9位村民见证。王某近日准备前往付款时,有人告诉她该合同无效。对吗?  相似文献   

5.
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继承的规范,法律间存在着内部冲突。推进农村宅基地继承制度改革,对于解决法律间冲突、实现物权平等保护、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依法保障私人财产权具有重要意义。应该以物权平等为原则,基于保护公民私有财产之力量,从农村现实出发,在农村宅基地的继承主体、继承条件、继承方式、继承权行使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6.
韩楠 《农业经济》2018,(12):79-80
农村宅基地继承制度改革是新一轮土地改革的应有之义。保护公民的宅基地继承权,实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全面继承,政府必须未雨绸缪,做好改革的风险预警和防范工作:防范集体耕地流失的风险;防范农户一户多宅的风险;防范农民利益受损的风险;防范乡村伦理破坏的风险;防范新型城镇化延缓的风险。  相似文献   

7.
郑锋 《中国土地》2012,(2):17-19
随着近几年国家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居住条件明显改善.但与此同时,农村宅基地普遍存在着“不批就建,少批多建,无序乱建”的现象,宅基地管理亟待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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