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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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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洪霞 《北方经贸》2012,(12):77+79
我国的破产立法经历了《企业破产法(试行)》到政策性破产再到新《企业破产法》三个阶段,与之相对应的劳动债权清偿顺序则经历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于劳动债权受偿到劳动债权优先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偿再到"新老划断"即以新《企业破产法》公布之日作为分界点,公布之前劳动债权优先,公布之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通过分析我国现行破产法规定之不足,力图在未来破产法的修订中确立劳动债权优先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清偿的原则,并同时确立劳动债权优先权限额优位规则和劳动债权优先权在担保物权标的物上有限存在规则,以防止劳动债权优先权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造成的不确定风险。  相似文献   

2.
破产制度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破产法为经济社会提供了“债务清偿秩序”,在债权保护方面凸显了如下价值:第一,重申对担保优先受偿权的保护,把在政策性破产中推行的劳动债权等优先于担保债权的做法采取老划段的方式予以安排,重树担保法的法律权威。第二,设立管理人制度,  相似文献   

3.
新破产法劳动债权优于担保物权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陷入破产,是债权人最大的梦魇。如果债权有担保物的话,还能看到优先受偿的一线曙光,因为物权担保的债权在我国旧破产法中是优先受偿的。然而,目前这线曙光正逐渐暗淡,有物权担保的债权在破产中的优先地位正受到来自劳动债权的严峻挑战。  相似文献   

4.
破产程序是法人人格终止的最后程序,在这个程序中,企业对于其资产不再享有完全的支配权,而转由破产管理人代为管理。在企业法人破产前的一段时间,正是其债权人的合法债权遭受侵犯的高危时期,因此对于破产债务人侵犯债权人合法债权的规制就显得尤为重要,破产撤销制度便是为了阻止债务人欺诈破产行为和个别清偿行为而设立的。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破产撤销权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学者对相关理论的研究依旧各行其是,并未成一家之言,破产现实状况又无疑给破产法的实施增加了一道阻碍。因此,我国的破产撤销制度的完善已经成为我国理论界和司法界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破产别除权是破产法上的一项特殊权利,其有区别于破产法上其他权利的法律特征,是以破产宣告前合法成立的担保物权或法定特别优先权为基础,是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而非全部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是受破产程序调整的优先受偿权利,其基础权利是担保物权及特别优先权。别除权行使的范围及转化是破产别除权行使的两个重要的内容。  相似文献   

6.
2021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在此之前我国建立个人破产法的时机尚未成熟,传统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思想仍存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主体间的不平衡表现明显,个人被排除在破产法之外,导致无力偿债的债务人无法退出市场以及债权人债权清偿迟滞。因此建立个人破产法势在必行,个人破产法的核心是破产免责,本文拟从四个方面探讨个人破产免责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7.
我国新《破产法》确立了撤销权制度。破产撤销权作为体现破产法公平原则的一项关键制度,在保障破产立法宗旨实现、维护市场经济公正秩序、纠正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企业破产法中破产撤销权制度是中国的基本制度价值的重要体现,其主要体现在贯彻了破产法中的诚信原则,为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实现了破产法中的公平受偿原则及有效地规避了破产企业的欺诈行为等几个方面,我国破产企业撤销权制度虽然实现了中国企业长期在破产企业撤销权制度建设方面的空白及缺陷,但是该制度在经验及技术方面还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发展与提高。  相似文献   

8.
受限于多方因素,债权人以诉讼方式对企业法人债务进行清收始终存在一定的困境。破产法构建的管理人制度、重整和解及破产清算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诉讼方式的部分弊端,为债权实现和债权人公平提供有力支撑。  相似文献   

9.
企业破产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涉及到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各方利益.新<企业破产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企业破产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如何根据<企业破产法>进行破产会计处理还存在制度空白,本文主要对此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企业破产从法律程度上已逐步规范,法院通过指定清算组即破产财产管理人将破产企业的整个资产进行清算、认定,最后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歧策进行有次序的分配从而完成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破产企业的清算离不开破产财产,破产财产即是破产宣告后继续进行破产程序的基础又是破产债权人得以通过破产程序接受清偿的物质保证,同时还是破产职工得以妥善安置一种渠道。对破产财产的定位及分配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的继续进行与否,更重要的是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大限度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王黎明 《商业时代》2011,(15):46-48
《企业破产法》的颁布,使企业破产财产分配制度的重构成为必要。本文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原则、分配顺序和分配环节等角度分析了企业破产财产分配制度,重点提出破产债权应排除别除权、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及一次分配与多次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原则,从法理上界定了破产法上的中间分配环节、最后分配环节和追加分配环节,深层次分析了附条件债权的分配、未受领破产分配额的处理和诉讼、仲裁未决债权的处理等实务操作性规则,构建了新的企业破产财产分配制度。  相似文献   

12.
陈艳红 《商》2013,(8Z):209-209
新破产法对破产管理人制度从法律上加以论述,由于原来的清算组成立时间及在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公正性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就使得建立破产管理人制度具有很大的必要性。新破产法从明确管理人制度,改变破产管理人选任范围,赋予债权人异议权显示出比清算组更为进步。  相似文献   

13.
企业破产行为作为市场经济中重要的一环,旨在厘清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审视企业现存价值、缓解社会矛盾。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如何公平公正的对待债权人、分配破产企业资产并清偿债务问题在破产程序中备受关注。本文拟通过探讨破产程序中的有担保债权优先权、职工债权优先权、税收债权优先权的限制以及人身侵害债权优先权的创设这四个方面,以期完善现有的破产程序中的优先权体系。  相似文献   

14.
新《企业破产法》的创新点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订后的《企业破产法》具有多方面的创新点:担保债权优先于职工债权;国有企业破产不再享受“特殊照顾”;建立管理人制度;适用范围扩大;金融企业破产问题;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严格规制破产不当行为;引入重整制度;跨国破产问题等。该文就《企业破产法》的主要创新点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5.
吴建民 《商业时代》2007,(20):65-66
修订后的《企业破产法》具有多方面的创新点:担保债权优先于职工债权;国有企业破产不再享受“特殊照顾”;建立管理人制度;适用范围扩大;金融企业破产问题;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严格规制破产不当行为;引入重整制度;跨国破产问题等。本文就《企业破产法》的主要创新点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16.
翁孙哲 《商业研究》2015,(2):185-192
破产法和环境法是美英等国非常重要的法律,破产法的目的在于给与债务人新的重整机会和破产财产的价值最大化以供债权人分配;环境法的目的在于预防和修复污染,保护环境。在破产程序中,如债务人负有环境责任,则两个法律发生了冲突:对于清理费用是否会构成破产债权、修复命令和禁令是否可执行以及破产时受托人是否可以放弃财产,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解释,产生不同的标准,削弱了法律的确定性,削弱了污染者付费原则,对此需要进行公共政策分析。  相似文献   

17.
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对外借款能否作为共益债务清偿一直是实践中存在争议的问题,近日公布的《破产法解释三》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参照共益债务优先清偿。笔者认为,债务人通过新型债权融资模式,如共益债权收益权产品、共益债务投资专项基金、招募共益债权投资人获得融资所形成的债务应构成对《破产法解释三》第2条"借款"进行扩大解释的情形。同时,债务人在进行融资时,应注意风险防控,通过准确预估融资金额、严格控制资金用途等方式实现投资人、债务人、债权人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8.
税收债权所具有的"公益性"在破产程序中时常与私法之债产生冲突。由于《破产法》对税收债权仅停留在概念认可的阶段,致使在破产程序中税收债权与担保债权的孰先孰后,纳税担保是否拥有可撤销性质以及"新生税收债权"的定位等问题均未得到解决。当下亟需从根植于税收债权的"税收债务关系理论"以及破产程序的"公平清理债权债务"理念为立场,厘定税收债权于破产程序中性质及定位。依据内外部因素的省察可知,税收债权不具有优先于担保物权的合理性;纳税担保具备可撤销因素;新生税收债权符合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的内涵。税收债权等制度再造,需不断结合我国国情,选择最适宜的模式,促成税法与相关领域法律的衔接,进而推动税收法律的前进。  相似文献   

19.
我国立法上没有自然人破产制度,构建自然人破产制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认为可以将现行破产法作为基础,从自然人破产原因、自由财产制度、免责制度和失权与复权制度等方面构建我国自然人破产特有的制度.  相似文献   

20.
于维同  颜程程 《商业科技》2013,(26):182-183
我国破产抵销权制度确立至今已有六年之余,它对公平正义的和效率原则的贯彻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的。然而,这一制度在对破产法理念统一性、对多数债权人清偿利益的侵害以及对防范诚信危机的乏力等问题仍存在着诸多的弊端。因此从立法论角度上讲,采取包括取缔该制度在内的积极措施将其带来的负能量降至最低无疑是存在现实价值的。本文从破产抵销权的基本内涵入手,深入分析了理论意义上的破产抵销权之性质、理论基础、学理争议以及利益安排。又针对我国破产抵销权在实践中出现的争议,从比较法视角的出发,立足我国破产抵销权制度的分析批判,反思我国破产抵销权在现行法视角下与当代经济体制改革语境中的差异,对我国现行法中破产抵销权制度提出质疑。并对我国破产抵销权制度的局限性进行了立法补救,提出了完善我国破产抵销权制度立法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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