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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企业(本文专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进行固定资产交易要考虑其增值税的抵扣和销售等业务。在会计实际工作中,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抵偿债务业务的核算也发生了变化。本文所指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屋建筑物之类的不动产及不动产在建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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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税收政策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直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由此对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就一般纳税人自营建造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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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行为的核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般纳税人(本文下同)应交增值税的核算包括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交纳税款与月度终了结转应交未交增值税或多交增值税四个环节。其中,进项税额中进项税额转出和销项税额中视同销售行为产生的销项税额的核算,因涉及项目多,极易混淆。一、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所谓进项税额转出是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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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增值税转型,是将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转型后,不分行业、不分地区,只要是企业新购进(包括捐赠和实物投资)的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融资租赁获得固定资产及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均可予以抵扣。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将不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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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凌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5):56-56
一、我国增值税转型的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2009年1月1日起我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转型就是将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这次适用转型改革的对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改革后增值税负担会普遍下降,而规模小、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税率由6%降低至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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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卫华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4):69-69
增值税转型,即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并允许企业抵扣新增的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企业新增的固定资产(包括捐赠和实物投资),购进货物作为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及应税劳务的增值税均可抵扣,即购进固定资产成本中不包括增值税。这一举措,将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有深远的影响,同时,新的会计问题也应运而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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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峰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3):32-33
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屋建筑物,下同)的销售涉及增值税纳税义务及其会计核算,但此内容在有关会计辅导材料中并未专门述及,实际工作中则经常遇到,文章就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政策和会计处理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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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成功与否取决于房地产企业日常财务工作,财务的不可逆性使企业平时账务处理的水平决定着最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结果。我们从土地增值税的概念及业务处理开始,结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包括优惠政策),最后讲述土地增值税的主要税收规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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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一般要求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等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很多企业为了搭上“抵扣班车”,调整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预算,针对增值税转型政策,特别进行了纳税筹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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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检查固定资产允许抵扣的时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周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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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补本年流转税
(一)一般原则
查补本年流转税的会计处理,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首先应确认应交税金(应交流转税)的增加;(2)对于查补漏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从相应的收入中冲减;对于多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调增相关费用或资产成本;对于查补的营业税、城建税等,应计入当期营业税金及附加;(3)对于与此相关的资产折旧、摊销(含成本结转,下同)等,亦应同时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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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武蓉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4):51-52
一、生产型增值税与消费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将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包括年度折旧)从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中抵扣,由于作为增值税课税对象的增值额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将这种类型的增值税称为“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额时,从商品和劳务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总额的一种增值税。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其税基总值与全部消费品总值一致,故称消费型增值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