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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程分包市场是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人们追求施工效率,实现有序竞争的迫切需求。但目前施工企业在分包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使其中蕴含着巨大、复杂的法律风险,如何加强对工程分包项目的管理,促使工程分包管理逐步走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是施工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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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分包行为不但影响建设工程质量,而且扰乱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有必要加强违法分包的法律规制。本文在谈论工程违法分包的基本涵义基础上,分析违法分包的成因及危害,最后提出降低或者减少风险的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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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8,(20)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将工程项目或部分工作内容分包给无资质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也不得分包给个人。这是最新修订的《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建筑工程的转包和违法分包为法律、法规所禁止,但在实际中却普遍存在。刚刚发生的杭州地铁事故,也被指遵循了建筑行业的“潜规则”——层层分包、转包。而且不少在场的施工人员称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直接上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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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挂靠经营、违法转包、非法分包是我国建筑市场长期并存的三大痼疾。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这是我国立法首次将这三方面问题集中归纳阐述,并明确了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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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域工程承包违法、违规、违约问题突出,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的经营秩序和健康发展,已成为急需解决的法律、经济、社会、政治等综合性问题。本文通过对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法律属性、法律责任承担的探讨与分析,指出要做好总包、分包合同的衔接管理,把握民事责任的归责,加强对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处罚。保证建筑市场的有序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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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政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承建大型市政工程中经常要将工程中的非主体项目和劳务分包给相应的分包单位,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使用分包队伍可以弥补本企业的不足,减少本企业在一些非常规施工中的技术和机具的投入,以较小的投入完成大的工程。第二,使用分包队伍可以回避一些矛盾,例如:分包后农民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由分包单位缴纳。而施工总承包企业在使用分包队伍后,又遇到了管理难度大、质量出现下滑的新问题。因为分包单位不隶属于本企业,原来的管理程序变化了,而不少施工总承包企业仍采用原来的管理方法管理分包队伍,出现了许多不适应,施工总承包企业管理人员感觉难管理,质量下滑,还出现了不少经济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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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5,(17):9-10
《杭州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从11月1日起实施。《管理办法》对“包工头”作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禁止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发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禁止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劳务作业承包人,禁止个人承接劳务分包工程业务。对于违法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的行为,将对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资质证书。而对于接受违法分包的“包工头”,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管理办法》还要求对建筑业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并对农民工工资的优先保证作了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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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即使存在多次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形,亦应坚持合同相对性原理,有特别规定的情形才准许突破。文章以浙江衢州中院判决余贤明诉姚卫军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为例,从法律的角度对此进行了具体解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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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结合自己工作实践中办理的一起建设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处理原则、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方式、实际施工人利益的保护途径、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工程管理费的缴纳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探讨性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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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6,(17):5-5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从近日起,徐州市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必须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严禁私下操作。根据出台的新措施,专业工程必须按规定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总承包企业承接建设工程项目后,如需进行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的,应凭《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到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建设工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手续;不实行专业、劳务工程分包的,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作出书面承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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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5,(15):17-17
现在,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特级、一级企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劳务分包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的企业;至2006年6月底,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劳务企业,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60%;至2007年6月底,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90%;至2008年6月底,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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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关系"空口无凭"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少仅有口头约定而无书面合同的情况,这使得合同签订双方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约束,双方权利义务若无书面依据,也很容易埋下诸多隐患。比如,有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不与分包队伍签订《分包合同》,甚至在完工时也仍未履行合同补签手续,一旦分包队伍在工程质量、工期等方面出现问题,施工单位往往因"空口无凭"而无法追究其责任;工程款结算时,在双方没有正式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往往会导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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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7,(8):12-12
随着建筑施工管理体制和用工制度的改革及工程招标承包的实施,建筑业初步形成了以总承包企业为管理层和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为作业层的相互依托紧密协作的施工管理体制。但是,由于有关部门相关政策的缺失,总承包企业和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责任主体不清晰,管理不到位,在工程分包、劳务承包和劳务管理等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劳务分包市场、劳务招标、劳务管理等混乱的现象依然存在。为了规范建筑劳务招标,加强建筑劳务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建筑劳务管理制度,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培训部决定举办施工企业建筑劳务管理培训班。届时。将请业内专家及劳务管理先进地区及企业代表授课并介绍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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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向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发展是必然趋势。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实行总分包制度,是建筑市场目前的通行做法。一个建设项目在全面实施中,往往有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劳务和专业分包工程队伍共同完成与发包方约定的质量、工期、价款等项施工合同目标。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非常重要,合同管理是分包管理的关键,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只有科学合理的签订分包合同,并且全面认真的履行分包合同,分包管理才能取得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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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违法分包和非法分包而导致的各类工程事故频频见诸于媒体,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反思。如何界定违法分包和非法分包?工程建设领域为什么会频现这些行为?它们具体有哪些表现形式?是如何运作的?应该如何有效遏止和打击这些违法行为?文章通过对相关案例的介绍、专业人士的解读以及相关方采取的积极举措等对其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