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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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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了农业税,还要交农林特产税吗近几年来,农林特产生产迅速发展。由于粮食、棉花等价格主要受国家控制,而农林特产生产直接面向市场,因此在同样面积的土地上种植农林特产的收入明显高于粮食生产收入,使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影响。为此,适当征收农林特产税,对于促进农...  相似文献   

2.
农业特产税(以前称农林特产税),1983年3月以前,基本上是并入农业税一起征收,是农业税的组成部分。1983年3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后,开始按照产品的实际收入单独计算征收。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将原农林特产税与原工商税中的农林牧水产品税合并,改为农业特产税。农业特产税税源零星分散,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多年来,为了发挥农业特产税调节作用,确保财政收入,各地农税征收机关对农业特产税的征收采取了很多办法和措施。有的对农民生产的农业特产采取“…  相似文献   

3.
从培植地方财源看发展农林特产作物的重大意义杨自强发展农林特产作物,不仅可以增加物质产品,满足市场供给需求,提高农民收入,而且可以大大增加地方税收。因为新税制规定,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全部留归地方,农业税增收有限,而农业特产税增收潜力很大。因此,因地制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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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还要交有偿使用费吗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农村青年,生活并不富裕。最近大队干部几次三番上门要我交宅基地使用费500元。请问:农村宅基地还要交使用费吗?安徽萧县谢长江1993年6月2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话会议。会上宣布取消37项中...  相似文献   

5.
农林特产税问答农林特产税的纳税对象都有哪些?国家规定,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农林特产生产而取得的农林特产收入,都要缴纳农林特产税。下列各项农林特产收入均属征税范围:(一)园艺收入,包括水果、茶、桑、花卉、苗木、药材等产品的收入:(二)林木收入,包括竹木、...  相似文献   

6.
笔者在对村级财务审计中,经常发现有些村对代征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按乡镇下达的任务数做账。即:接到乡镇下达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任务文件时,借记“现金”,贷记“应付款———应付乡财政所农业税及特产税”;上缴乡镇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时,借记“应付款———应付乡财政所农业税及特产税”,贷记“现金”。“应付款———应付乡财政所农业税及特产税”科目贷方余额即为村欠乡的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我认为此种账务处理的方法欠妥,不利于加强资金管理。它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现金反映不真实,虚增了现金。实际收到税款时,账面上…  相似文献   

7.
崔树银 《农村经济》2002,(12):74-76
一、农业特产税的产生和发展农业特产税是农业特产农业税的简称 ,原称农林特产税。农业特产税是以我国境内生产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收入征收的。 195 8年 6月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规定 ,除粮食、薯类、棉麻、烟、油料、糖料作物征收农业税外 ,园艺作物收入、其他经济作物收入和经国务院批准或规定征收农业税的其他收入均要征收农业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农村普遍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情况和产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特别是国家对农副产品价格放开后 ,农业特产收入有了大幅度的增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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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涉农税收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思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的涉农税收主要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以及屠宰税,其中,农业税收以农业总收益(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园艺作物等生产收入)为课税对象,实行逐级核定的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并以直接征收粮食为主,所以,人们习惯上称之为“公粮”,1958年6月,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96次会议通过,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农业税条例》;农业特产税曾经属于农业税的一部分,1983年,国务院明确和统一了农林特产品收入的征税范围和一般使用的税率,开始对农林特产品单独征税,1994年我国的税制改革取消了产品税,将原产品税中的有关农林特产税目合并到农业特产税,扩大了原农林特产税的征收范围,现在包括农、林、牧、渔等农业特产品;牧业税是国家对牧业区半牧业区从事牧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就牧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其具体的征收办法由各自治区和有关省份自行决定;屠宰税则是以屠宰应税牲畜的行为为征税对象,由地方进行征收和管理。  相似文献   

9.
本文认为,目前将对农林特产收入征税作为农业税的一个税目的做法,无论在实际税制上还是在税制理论上都是一种矛盾的“二税合一”现象。并与我国农业产业结构已发生重大变化的现实明显脱节,因此,将农林特产农业税单立为农林特产税独立税种便成为势在必行的合理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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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会计》2002,(2):20-21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加入农经战线不久的新兵,工作中常接触到有关自留地、自留山的政策问题,比如:自留地、自留山使用权、收益权可否继承、馈赠?自留地和自留山是否应承担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提留统筹款?退包责任田时,是否可以保留自留地和自留山?新增农业人口是否可以划给自留地和自留山?新迁入的三峡库区移民应该享有与迁入农业社其他居民同等的待遇,许多移民要求有自己的自留地和自留山,如果按规定新增农业人口不能划给自留地和自留山,这一矛盾又如何解决?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局农经站彭云山彭云山同志:来信中所提的有关自留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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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作通讯》2004,(11):43-43
第一个问题:废除农村税费制。并不等于废除宪法规定的“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农民也是公民,当然也应该纳税。按照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和2004年中央“一号件”精神,农村税制改革大致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废除不合理的农民负担,废除农林特产税。逐年免征农业税。五年后完全免征农业税。第二步。就是按照城乡统一、公平税赋的原则。进行新税制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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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特产税自1983年底实施以来,已近20年的历史,经历了开征、加重、减轻、取消四个阶段。一、开征。1983年11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开始征收历史上第一次的农林特产税。其目的是为了“平衡农村各种作物的税收负担,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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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应缴纳的税金主要有:(1)农业税。《农业税条例》规定,凡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农业税,并确定全国的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15.5%。农业税分夏秋两季征收,夏收较少的地区可以在秋季一并征收。中央还规定,农业税要以实征收,征收方式要尊重农民意愿,一律不得强行要求农民折价代金,农业税抵征代金数额,要随粮食定购价格的调减相应地进行调减。要严格执行农业税的减免政策。(2)农业特产税。根据《国务院关于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农业特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烟叶收入、园艺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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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要闻     
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从4月1日起,安徽对从事农业特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由征收农业特产税统一改为征收农业税,不再对农业特产品单独征收农业特产税,这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2002年,安徽省在萧县、砀山进行了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的试点,受到农民欢迎,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后,安徽省委省政府决定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据了解,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后的税率,除烟叶产品外,其他应税产品按照当地农业税税率及附加比例执行。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后的税额,按照农业税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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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征管户数,收入情况。元谋县有13个乡镇,82个村委会647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18.4万人,农业税管户44365户,特产税管户53户,2002年征收农四税987万元,其中:农业税347万元,农特税555万元,契税80万元,耕地占用税5万元,其中:一分局管辖元马镇,农业税管户5095户,2002年征收农业税32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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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1993)14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农林特产税的通知》第三条:“对新开发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从事农林特产生产的一至三年内给予免税照顾”。1994年1月3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第六条第二点:“对在新开发的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上生产农业特产品的,自有收入时起一至三年内准予免税”。从以上两个文件来看,在荒山上植树造林,可获得免税的优惠待遇。笔者认为,国家制定这个政策的原意是要鼓励对荒山的开发和利用,使荒山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生态效益。可是这个规定却很难操作,如荒山的标准怎样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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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管理》2003,(5):16-16
本刊讯:为规范和完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和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实际,安徽省政府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试点工作。一、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试点的基本原则(一)统一税制。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特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由征收农业特产税统一改为征收农业税,不再对农业特产品单独征收农业特产税。(二)减轻税负。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后的税额,按照农业税政策、纳税人承包经营的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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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以后未分责任田的新增农业人口可以要求分地吗?未承包土地的村民在集体土地被国家征用时是否可获得补偿?可以在责任田里搞养殖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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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去年元月,我与一名现役军官登记结婚,婚后继续在家务农,户口也并未改变。今年我们村调整责任田时规定,凡是出嫁的人一律将原来的承包地收回。我的承包地也被收回。请问,村上这样做合法吗 ?(读者:马秀琴) 马秀琴同志:   按照政策和法律规定,农村每一个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公民,都有从这个集体经济组织承包责任田,进行劳动生产的权利。你虽然已经出嫁,但并未转成非农业人员,不能因此取消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劳动生产的权利,你应当继续保留原有的责任田。村里收回你承包的责任田是不合法的。对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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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在线     
农业特产税有哪些调整 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部分农业特产品,由征收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多年生长、种植稳定的农业特产品,继续征收农业特产税。同时适当调低部分应税品目的税率,改进原木、原竹的征收方法。调整的内容:一是果用瓜、药材、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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